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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声 | 全国人大代表张智军:坚持稳字当头 着力提升效能 蹄疾步稳推动财政改革高质量发展

2022-03-10


坚持稳字当头 着力提升效能

蹄疾步稳推动财政改革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  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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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财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这一主题主线,统筹谋划部署,系统组织推进,加快财政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坚持“稳”字当头,着力稳预期控风险,增强财政发展可持续性


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促进财政平稳运行,推动财政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依法依规,着力稳财政收入预期。近年来,甘肃财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财政收入规模稳步扩大。2021年在经济恢复性增长带动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迈上千亿元台阶,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将坚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惠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涵养培育优质税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公平性竞争审查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另一方面,加强财政收入运行分析,密切关注制造业、信息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运行,以及平台经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财源建设情况,强化征管,堵塞漏洞,促进财政收入稳增提质。

(二)坚持投管并重,着力防政府债务风险。近年来,甘肃财政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和变相举债。截至2020年末,全省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风险总体可控。下一步,甘肃财政将坚持投管并重,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首先,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靠实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部门和市县按照既定计划,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从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强化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做到对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其次,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切实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新增债券额度适当向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地区倾斜。优化债券使用方向,重点支持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弥补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谋划储备优质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建立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的项目管理机制,扩大有效投资,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坚持完善机制,着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把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硬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县级“三保”不出问题。一是坚持转移支付下沉,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统筹中央转移支付、政府一般债券和自有财力等,扩大转移支付规模,重点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缓解市县财政困难,提高市县保障能力。二是坚决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继续梳理政策资金,将直接用于基层财力保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范围,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三是加大收入下沉力度,着力扩大县区收入规模。认真落实新引进企业增值税5年内省市不再分享政策,全部留给县区,调动县区招商引资积极性,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四是严格执行“四个”机制,切实防范“三保”风险。强化县级支出预算审核,督促市县落实“两个优先”要求,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完善工资专户机制、“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执行监控机制及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分析调度,提前发现、及时处置苗头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

(四)坚持持续发展,着力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持民生投入只增不减,保障基本民生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方面,强化公共财政属性,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投入,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另一方面,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增强风险意识,防止脱离财力实际、搞过度保障,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进一步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坚持“进”字加力,注重精准发力,全力保障重点任务部署落地落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扣“三新一高”导向,锚定前进方向,找准政策发力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支持重大战略、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聚焦“四强”行动精准发力。完善制度机制,细化政策措施,着力支持甘肃省强工业、强科技、强省会、强县域行动落地实施。在强工业方面。省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并安排一定增量,支持“1+N+X”政策体系和14条重点产业链实施方案落地实施。同时,规范整合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统筹支持产业发展。在强科技方面。将科技投入作为重点领域优先保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提高科技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比重。省级财政增加安排科技创新发展引导资金,用于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支出事项,支持实施科技强省战略。在强省会方面。省级财政在分配转移支付及债务限额时,对兰州市给予倾斜支持,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密切关注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分析研判,帮助指导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助推高质量发展。延续对兰州新区财税支持政策。在强县域方面。统筹各类转移支付、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县区重点领域建设。完善多干多支持、大干大支持的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各级各部门“比学赶超”动力。

(二)聚焦市场主体精准发力。甘肃财政把减税降费作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十三五”以来减税降费超过560亿元,有力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增强了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和动力。2022年,国家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我们将积极克服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切实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轻装上阵、更好发展。同时,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整治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

(三)聚焦乡村振兴精准发力。甘肃财政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下一步,我们将要继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快乡村振兴投资基金设立运行,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为我省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撑。


三、坚持“管”字提效,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升财政资金和政策效能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持续强化财政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和政策效能。

(一)健全制度机制,向深化改革要效能。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甘肃预算管理改革绘制“路线图”,制定“任务书”。紧跟中央改革步伐,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教育、科技等10个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财政部即将出台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省与市县及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收入划分体制,加强转移支付动态管理,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信息管理复杂程度等事权属性,清晰界定省、市、县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合理确定支出责任。规范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分成,逐步取消各类财政收入全留和增量返还政策,清理与税费收入挂钩的补贴政策,遏制各类优惠政策无序攀比竞争。

(二)坚持向内挖潜,向优化管理要效能。近年来,甘肃财政先后印发《省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精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下一步,甘肃财政将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理念,在深挖节支潜力、优化支出结构上下功夫,坚持资金跟着政策走,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持续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认真落实《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及工作规程,大力推进事前评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充分发挥预算绩效指挥棒作用,着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三)严肃财经纪律,向强化监督要效能。甘肃财政历来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扎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强化财税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等一系列专项检查督查,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财经纪律挺在前面,加强财会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一切按照制度和规矩办事,加强跟踪问效,强化刚性约束,不折不扣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持续整治财经秩序,统筹推进收支预算管理、“三保”保障、国库管理等重点领域整治,对突出问题全程跟踪,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让财经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强化会计和评估监督,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切实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刘慧娴  陈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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