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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征文39 | 基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思考

2020-03-23

作者:赵西卜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赵爱萍 |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研室主任,讲师


内容摘编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内部控制和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落地实施,“大智移云”时代下对会计行业的冲击,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环境、目标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为《规则》)已无法满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笔者根据已实施的《预算法》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将两者统一简称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结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等,对《规则》的内容提出完善建议。  


一、总则

现行《规则》总则中的内容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责任人。考虑未来建立政府成本会计的要求,应在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中,增加加强成本费用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求事业单位的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价应充分考虑成本因素,引导事业单位重视基于业务活动成本的财务管理。


二、预算(或财务)管理体制

现行《规则》中单位预算管理的内容,包括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预算编制和调整程序、决算程序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明确了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会计报表内容,为保持《规则》与准则制度的一致性,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笔者认为应按如下方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将财政补助收入改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非财政补助收入改为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预算管理要求中应明确提出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同时重视预算项目的执行结果并进行绩效评价;在预算管理要求中增加编制预算会计报表。


三、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

现行《规则》中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分别就收入的定义、收入的构成、收入管理及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以及支出、支出构成、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等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相关规定,预算会计中的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确认和计量,财务会计中收入和费用要素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和计量。鉴于此,可将原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合并为一章,改为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管理,同时增加收入及成本费用管理章节。具体可在原内容基础上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的名称、定义和内容进行调整。


四、预算结余管理

现行《规则》中结转和结余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结转和结余的内容及其管理原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预算会计部分只有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为满足预算会计能够进行复式记账,预算结余内容增设了“资金结存”,用来核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和滚存等情况。笔者认为,为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协调,应按如下方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加“资金结存”的内容及其管理原则,并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修订其他结转结余内容;增加关于预算资金的使用范围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十一条关于事业基金管理的相关内容删除。


五、收入和成本费用管理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财务会计要素与预算会计要素各司其职,在财务规则中应体现不同会计要素的职能和管理方法,建议增加以下与财务会计要素相关的内容,包括收入、费用、成本管理。


六、投资和筹资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的变化,事业单位承担的事务日益增加,随之需要更多资金支撑其持续开展业务活动,导致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元化,因此应结合事业单位当前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强化事业单位的投融资管理及其带来的风险管理。


七、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也是其履行职责的物质基础。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笔者认为应在《规则》中完善资产定义和内容,提高固定资产认定标准,增加资产计量属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折旧、摊销,规范资产清查,明确资产管理责任。


八、负债管理

加强事业单位的负债管理,不仅应合理解决其资金问题,还应有效控制其债务风险。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已有要求和内容,笔者认为应在《规则》中完善负债的定义和内容、增加负债计量属性、规范职工薪酬的管理、规范预计负债。


九、累计盈余和专用基金管理

现行《规则》中专用基金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用基金的定义和内容及其管理原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净资产内容与原制度中的差异较大,笔者认为应对累计盈余、专用基金管理等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十、财务报告

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笔者认为应按如下方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属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依据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编制而成的。事业单位应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及时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事业单位为主管部门的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于财务分析部分,除按现行要求规定预算执行情况的相关分析指标外,还应增加关于财务持续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及保值增值等相关指标,并将该部分内容归并到评价与监督部分加以强调。同时删除第五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因现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财务报表附注可反映此内容。


十一、单位清算

笔者认为应结合当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修订完善清算内容,明确清算流程,增加负债、净资产和预算资金管理内容。对于负债和和净资产采取与资产一致的处理办法,对于预算资金的划转依据和流程加以详细规定。


十二、信息化管理

信息技术支撑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财务工作中的信息化建设更需要稳步推进,尤其要实现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更要依赖于强大的信息化系统,笔者认为可补充以下内容:信息系统是支撑政府会计改革、政府业务开展的重要技术手段,事业单位应该尽快建立与改革相配套的信息化处理平台,以提高工作管理效率。事业单位肩负着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运行的任务,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多部委和行业领域。其信息数据具有多元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应通过相关规定加强其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的安全稳定发展。


十三、评价与监督

现行《规则》中财务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及其要求。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笔者认为应对评价内容和监督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评价内容应包括财务分析和绩效考核两个方面,财务分析结果是绩效管理的依据,绩效管理是促进单位实现财务预期指标的重要手段;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应履行职责,加强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控,全方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十四、罚则

笔者认为《规则》修订中应增加相关罚则内容。即结合《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在单位违反财务管理各项规定时,要求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上级主管部门、财政与审计等监督部门承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十五、附则

笔者建议,现行《规则》附则中应增加相关专有词的解释,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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