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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财务与会计 | 刘元勋:企业DRP系统建设探究

作者: 刘元勋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6年第13期 2026/07/15
引用本文请复:刘元勋.企业DRP系统建设探究[J].财务与会计,2026,(13):65-68.




摘要:在数字经济加速发展与国资监管双重驱动下,传统ERP系统已难以满足中央企业数据资源运营和“全级次、全流程、全要素”穿透式监管需求。全域数字化资源管理平台(DRP)作为对ERP的系统重构与智能化升级,成为推动财务数智化转型的核心载体和夯实智能化穿透监管的系统底座。本文基于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政策文件与当前企业实践,系统阐释DRP系统的内涵、建设方法论、总体架构及建设模式,提出DRP系统建设应把握“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架构、统一流程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原则,以数据贯通、系统贯通、流程贯通为目标,构建服务穿透监管与价值创造的一体化数智管理平台,为中央企业推进财务数智化转型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
关键词:DRP;财务数智化;穿透监管;业财融合;数据中台

企业DRP系统建设探究 


刘元勋 | 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国务院国资委在2026年先后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财务数智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穿透式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提出到“十五五”末所有中央企业基本建成全域数字化资源管理平台(Digitalized Resource-management Platform,以下简称DRP系统)。这一战略部署标志着中央企业财务管理正从传统信息化向全面数智化跃升,从分散建设向一体化管控转型。

从实践来看,中央企业经过多年信息化建设,已建成各类业务管理系统,但系统林立、数据孤岛、业财脱节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部分企业合同数据完整率不足3成,超1.3万个账户尚未实现银企直联,参股企业“投而不管”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缺乏一套覆盖全级次、贯通全流程、穿透全要素的一体化数智管理平台。DRP系统的提出正是为解决上述痛点而进行的系统性制度创新与技术重构。


一、DRP系统的内涵与建设原则

(一)从ERP系统到DRP系统:管理范式的演进

传统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以企业内部资源计划为核心,侧重于业务流程的标准化与自动化。在国资穿透监管与价值创造双重目标下,ERP系统暴露出三个结构性缺陷:一是数据采集周期长,不支持实时的、大体量的内外部数据交换的数据分析。二是系统间通过表单流程进行串联,但作为底层的业财数据贯通及关联度不够。三是系统架构相对僵化,难以支撑敏捷迭代、兼容拓展与快速响应监管要求。

DRP系统是对ERP系统的全面升级与系统重构,其本质差异体现在三个维度:在目标定位上,从“支撑内部管理”扩展到“服务穿透监管与价值创造”双轮驱动;在数据治理上,从事后汇总转向全流程实时采集、自动校验、智能分析;在系统架构上,从模块化集成转向平台化重构,实现技术底座、数据中台、应用集群的三层解耦。

(二)DRP系统的建设原则

建设DRP系统要把握“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底座、统一流程规范、统一数据标准”的原则,确保实现业财系统贯通、数据贯通和流程贯通。其中,系统贯通的核心在于业财系统之间“连得上、跑得通”,即业务触发后,相关系统能够自动响应,无需人工转接或线下补录;数据贯通的核心在于数据之间“对得上、穿得透”,即同一业务项下的数据在不同的系统中口径一致、逻辑自洽、源头唯一,从顶层指标到单据到数据全程可追溯、可校验、可穿透;流程贯通的核心在于流程之间“接得上、控得住”,即从业务发生前端到财务处理末端,全流程在线闭环、无断点、相关规则在业务发生的同时即发挥作用,而非事后复核。


二、DRP系统的建设方法论

DRP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可借鉴国际通行的企业架构方法,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将建设方法简化为四个核心维度,分别回答四个关键问题。

第一个维度是业务架构,核心是做好规划设计,旨在回答“企业要做什么、怎么做”。要把企业“十五五”规划中提出的价值创造、穿透监管等目标分解成DRP系统需要支撑的具体业务(覆盖财务、投资、法务、合同、人资、招标、生产、采购、工程等各方面)。同时,要对核心业务流程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确保全流程线上跑通,并把财务规则、风控规则嵌入到审批、付款等关键环节,做到事前能预警、事中能控制、事后能追溯,最终形成一份清晰的业务能力清单。

第二个维度是技术架构,核心是建好技术底座,旨在回答“用什么技术来搭建系统”。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采用云原生技术,用微服务和容器化构建弹性可扩展的平台,支持兼容互通和快速迭代。二是全面适配信创,兼容国产芯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确保自主可控和安全合规。三是建设技术中台,把流程引擎、AI引擎、集成平台等通用技术能力整合起来,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个维度是数据架构,核心是建好数据中台,旨在回答“数据怎么管、怎么用”。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统一数据标准,使全集团的会计科目、客户、供应商、组织机构、员工、项目等核心数据标准统一、口径一致。二是打通业财数据,将资金流水与合同、发票、会计科目自动关联,使集团汇总指标全程无障碍穿透到最底层的业务单据。三是管好元数据,建立数据血缘图谱,明晰每个数据从哪来、到哪去。四是建立数据治理机制,明确数据谁产生谁负责,做好质量管控和安全分级。

第四个维度是应用架构,核心是建好应用集群,旨在回答“用什么系统来支撑业务”。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对照业务架构规划的业务能力清单,逐项匹配功能模块,确保每个业务需求都有对应系统支撑。二是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优先建设高频、高价值、强穿透的应用(如智能报销、合同管理等)。三是推动存量系统整合升级,对功能重叠、标准不一的系统坚决归并重构。四是强化应用间流程统一,确保跨系统审批流、单据流、数据流无缝衔接,杜绝流程断点。


三、DRP系统的总体架构

DRP系统可分为“技术底座—数据中台—应用集群”三层架构。其中,技术底座是DRP系统的基础设施层,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云平台和相关硬件设备等,重点是统一技术架构标准,确保系统的兼容性、拓展性。数据中台是DRP系统的核心支撑层,是覆盖数据采集、清洗、建模、存储、服务、销毁的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体系,重点是要统一数据标准,确保全域数据同源、共享复用。应用集群是DRP系统的功能实现层,包括财务、投资、法务、合同、人资、招标、生产、设计、采购、工程等企业全域经营管理系统,重点是要统一业务流程,确保系统贯通、业财融合。最终形成“基础设施统一、数据资产贯通、业务应用协同”的一体化格局。


四、DRP系统的建设模式

根据企业集团的管理成熟度、信息化基础及业务差异程度,DRP系统建设可采用三种模式:

(一)统建模式

建设方式。集团总部统一建设DRP系统的技术底座、数据中台及应用集群,所属企业不再独立建设同类系统,直接应用集团统建系统。

系统部署方式。采用集中部署模式,集团总部建设统一的云数据中心(或信创云平台),所有系统均在集团中心节点集中部署运行。所属企业不设本地服务器或独立系统环境,通过集团统一门户、内网环境或虚拟专用网络(VPN)专线接入使用。数据全部存储于集团中心节点,所属企业无本地数据副本。此模式部署结构最为简洁,系统运行环境完全统一,运维管理高度集中。

核心功能界定。此模式下,凡属于DRP系统总体框架范围内的功能模块,全部纳入集团统建范畴。

管控边界。集团负责所有系统的建设、运维、升级和安全保障。所属企业只负责使用,按集团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执行,不享有系统配置修改权限。所有业务操作和数据变动均在集团平台实时留痕,实现全级次穿透监管。

适用情形。该模式适用于管控要求高、业务标准化程度高的企业集团以及所属企业信息化基础薄弱、需要快速补齐能力的企业集团,有利于企业快速实现全域贯通、降低建设成本、保障数据安全。

(二)集成模式

建设方式。集团总部制定统一的接口规范与数据标准,所属企业基于现有系统进行改造,通过标准化接口与集团DRP系统实现对接。

系统部署方式。采用分布式部署加数据汇聚模式,集团总部部署DRP核心枢纽平台(含数据中台、主数据管理、接口网关等),负责数据汇聚、流程协同和穿透监管。各所属企业保留现有系统的本地部署环境,但须按照集团统一的接口规范进行改造,通过专线或加密通道与集团枢纽平台实时交换数据。集团不存储下属企业的全部业务数据,但要求关键业务数据(如财务凭证、资金流水、合同信息等)实时同步至集团数据中台。数据交换频率原则上为实时同步,至少为T+1日同步。

核心功能界定。此模式下,集团统建的范围是接口标准与数据规范。具体包括:一是技术底座层。集团统一建设接口网关、数据交换平台、主数据管理系统等枢纽型基础设施。各所属企业的本地系统环境(服务器、存储、数据库等)自行负责,但须符合集团信创兼容要求。二是数据中台层。集团建设统一的数据中台,负责数据标准的定义、数据质量的监控、主数据的分发等。各所属企业负责自身系统的数据治理,按集团统一的标准向集团中台上报数据。三是应用集群层。集团不统一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各所属企业保留现有系统或自行建设新系统,但须通过标准化接口与集团枢纽平台对接。集团负责制定各业务领域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规范,确保跨系统数据互通。

集成模式下集团统建的范围相对较小,集中于“标准、接口、枢纽”三个事项,具体包括统一的接口规范体系、统一的主数据管理、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统一的穿透监管报表平台。其余业务应用系统由所属企业自行负责。

管控边界。集团负责制定标准、建设枢纽平台、监控数据质量、穿透监管执行。所属企业负责自身系统的运行维护,按集团标准改造接口,确保数据实时准确上报。集团不干预所属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细节,但要求关键业务数据必须按标准口径上报,且接受穿透监管。各所属企业需在集团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口改造和数据治理达标。

适用情形。该模式适用于所属企业信息化基础较好、业务差异较大的企业集团以及并购重组较多、系统整合难度大的企业集团,有利于保护既有投资、兼顾个性化需求。

(三)混合模式

建设方式。集团总部统一建设DRP系统中的核心子系统及核心功能,其余业务系统由所属企业在集团标准框架下自行建设,通过标准化接口与统建部分完成对接。

系统部署方式。采用“核心集中、外围分布”的混合部署模式。集团总部建设统一的信创云数据中心,集中部署和运行统建的核心系统(技术底座、数据中台、财务核心应用等)。各所属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部署非核心业务系统(如生产管理、工程项目等),可通过本地服务器、集团云资源或第三方云平台部署,但须通过标准接口与集团统建核心系统对接。统建核心系统与非核心业务系统之间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网关实现数据交换和流程协同。各所属企业可根据自身网络条件和业务需求,选择实时同步或批量同步的数据交换方式,但核心财务数据和关键风控数据须实时同步。

核心功能界定。此模式下,要兼顾所属企业的业务差异与个性化需求,实现“管住关键、放开灵活”的建设目标,界定集团统建与非核心自建的边界划分至关重要。集团统建的范围为“管住关键”,具体包括技术底座、数据中台及核心应用集群。

其中,核心应用集群包括司库、共享和战略等财务管理系统(须包括资金、报账、核算、总账、报表、税务、预算、辅助决策、风险预警等功能)、合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穿透监管平台(须满足全级次数据穿透,实现智能预警、监管报表等功能)。所属企业自建或选型的非核心应用集群(可自行建设,但须符合集团标准框架)包括生产管理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等。

边界划分的原则为,凡涉及全集团统一管控、统一口径、统一监管的业务领域,由集团统建;凡业务差异大、行业特征强、不需要全集团统一管控的领域,在集团标准框架下由所属企业自行建设。核心与非核心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可随着业务标准化程度提升动态调整。

管控边界。集团负责统建核心系统的建设、运维、升级和安全保障,负责制定非核心业务系统的技术框架、数据标准、接口规范,并对所属企业自建系统进行合规审查和接入认证。所属企业负责自建系统的建设、运维,须在集团标准框架内进行技术选型和系统开发,通过标准化接口与统建核心系统对接,确保数据贯通和流程贯通。集团有权对所属企业自建系统进行穿透监管和数据审计。

适用情形。该模式适用于业务多元、管理复杂的企业集团,既可保证核心管控的统一性,又可兼顾所属企业的灵活性。


五、DRP系统建设的关键成功要素

(一)顶层设计:坚持“一把手”工程

DRP系统建设涉及全级次、全流程、全要素的系统性重构,是典型的“一把手”工程。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指出,企业层面必须由董事长亲自挂帅,总会计师及相关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各个部门、各个条线、各级企业共同推进。缺乏高层推动,跨部门协调、资源投入、系统集成等工作将寸步难行。

(二)标准先行:落实“四个统一”

“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架构、统一流程规范、统一数据标准”是DRP系统建设的根本原则。标准不统一,系统贯通、数据贯通、流程贯通就是空谈。企业应优先制定主数据标准、接口规范、数据质量标准,为系统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三)数据治理:从源头保证质量

数据是DRP系统的“血液”。当前中央企业普遍存在数据不完整、不衔接、不实时等问题,根源在于数据治理机制缺失。企业应建立常态化数据治理体系,推动业财源头数据“自动生成、即时抓取”,杜绝手工录入、人为干预、逐级审批,从根本上解决“假数真审”问题。

(四)风险闭环:强化监督与问责

DRP系统不仅是管理工具,更是监管载体。企业应构建“发现问题、核查整改、追责法办、系统整治、建章立制”的监管闭环,对长期未整改、屡查屡犯的问题加大追责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强化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的协同,将穿透监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AI赋能:构建智能化能力

人工智能应深度融入DRP系统建设全过程。在算力层面,优先采用国产AI芯片构建算力集群;在模型层面,部署国产开源大模型并进行垂直场景微调;在应用层面,聚焦智能审核、智能风控、智能预测等高价值场景;在治理层面,建立可解释、可审计、可追溯的AI治理机制,确保关键决策保留人工复核权限,实行人机协同。


六、结论与展望

DRP系统建设是中央企业落实穿透式监管要求、推动财务数智化转型的核心工程,也是中国特色国资监管体系的重要制度创新。从本质上看,DRP不是对ERP的简单修补,而是管理理念、技术架构、治理模式的系统性重构。从路径上看,应坚持“四个统一”原则,以业财系统建设为切入点、以数据治理为主线、以一体化平台为核心、以智能模型为牵引,分类有序推进。从保障上看,必须强化顶层设计、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监督闭环,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展望“十五五”,随着AI大模型、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深度融合,DRP系统将从“数据贯通”迈向“智能决策”,从事后监管走向实时预警,从单点防控升级为全域协同。中央企业应抓住这一战略机遇,以DRP系统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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