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青岛市财政局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大胆尝试对大宗通用办公设备、设施实行跨部门联合集中采购,取得了明显成效。
过去,通用办公设备、设施采购实行的是协议供货方式,即每年一次性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产品协议供货价格,由采购人在最高限价内自行选择商品。此种采购形式虽然能够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却无法对采购单位的采购过程以及产品的验收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各单位分散采购,规模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为切实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和政策功能,青岛市财政局转变思维,开拓思路,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有关采购方式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采购形式,实现了全市政府采购历史上三个首次尝试和两个有效结合:首次实行跨部门联合大宗集中采购、首次公开招标确定入围采购代理机构、首次随机抽取选择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结合、集中采购和资产配置标准充分结合。
1.跨部门联合集中采购。对具有较强的共性需求,且规格、标准相对统一的公务用车、...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青岛市财政局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大胆尝试对大宗通用办公设备、设施实行跨部门联合集中采购,取得了明显成效。
过去,通用办公设备、设施采购实行的是协议供货方式,即每年一次性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产品协议供货价格,由采购人在最高限价内自行选择商品。此种采购形式虽然能够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却无法对采购单位的采购过程以及产品的验收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各单位分散采购,规模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为切实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和政策功能,青岛市财政局转变思维,开拓思路,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有关采购方式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采购形式,实现了全市政府采购历史上三个首次尝试和两个有效结合:首次实行跨部门联合大宗集中采购、首次公开招标确定入围采购代理机构、首次随机抽取选择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结合、集中采购和资产配置标准充分结合。
1.跨部门联合集中采购。对具有较强的共性需求,且规格、标准相对统一的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通过集中汇总各单位的采购数量,实行集中采购,增强政府采购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生产厂家参与竞标,促进充分竞争,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
2.公开招标确定入围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共有40多家,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青岛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综合比较各代理机构往年考核成绩、从业人员素质、内部管理情况、用户评价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了5家社会招标机构承担集中采购任务。
3.随机抽取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为避免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委托人达成默契,影响采购过程的公平和公正,青岛市通过随机抽取决定大宗集中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代表、采购办、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的代表自行抽签。抽签共进行两轮,第一轮抽取次序,第二轮按抽中的次序抽取由谁代理。
实施大宗集中采购后,绿色采购、公平采购和节能型采购已成为政府采购的新理念,在每次招标中都能得到充分体现。以公务用车采购为例,结合市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市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将支持自主品牌政策落到实处,不指定品牌和支持自主品牌实现良性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不指定品牌采购公务用车已进行3次,按照国家支持保护自主品牌汽车发展的政策,在评审办法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增加了自主品牌加分项,以增强自主品牌的竞争力。从采购结果来看,自主品牌产品中标率明显提高,合资品牌汽车的优惠幅度较以前明显增加。不指定品牌和支持自主品牌形成合力,既将国家支持自主品牌的政策落到了实处,又实现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和规模效益得到充分体现。同时,跨部门大宗集中采购采取按季度实施的办法,即由各采购单位分季度填报采购计划,财政部门集中审核计划和标准,严格按照《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组织采购,杜绝了采购单位超标准、超范围购置办公设备的现象。
实行大宗货物集中采购制度,有效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一是通过规模集中采购,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促进了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提高财政预算的执行力度。三是通过各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及时了解各单位的采购需求。对于财政公物仓内库存物资能够满足单位需求的,办理资产调拨,不再购置新设备。盘活了闲置设备,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各预算单位的采购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提升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