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张光月 (作者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大]
[中]
[小]
摘要: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以健全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大监督格局为目标,按照“科学选项、创新形式、精细整合、多方共赢”的总体思路,科学选择整合力量的切入点,积极采取“上下联动、内外联合”等多种形式,协调整合财政部门内外各方面的监管力量,共同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提高了财政监督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与专员办联合开展检查,提高监管层次
按照目前的体制划分,地方未经授权,一般不能检查中央单位。但按现行财政体制,中央单位缴纳的部分税收,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如何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及时了解中央驻鲁单位情况,更好地为管理服务,是地方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课题。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积极与山东专员办协调,参与其开展的一些专项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06年,通过联合开展中央驻鲁电力企业检查,基本摸清了驻鲁电力企业收入的缴纳和入库级次情况,发现了部分省级收入混入市、县级库等问题,并对省级收入入库不理想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建议,确保了省级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2007年,又与专员办联合开展了中央四大部门在鲁所属企业检查,重新核定了增值税25%部...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以健全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大监督格局为目标,按照“科学选项、创新形式、精细整合、多方共赢”的总体思路,科学选择整合力量的切入点,积极采取“上下联动、内外联合”等多种形式,协调整合财政部门内外各方面的监管力量,共同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提高了财政监督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与专员办联合开展检查,提高监管层次
按照目前的体制划分,地方未经授权,一般不能检查中央单位。但按现行财政体制,中央单位缴纳的部分税收,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如何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及时了解中央驻鲁单位情况,更好地为管理服务,是地方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课题。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积极与山东专员办协调,参与其开展的一些专项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06年,通过联合开展中央驻鲁电力企业检查,基本摸清了驻鲁电力企业收入的缴纳和入库级次情况,发现了部分省级收入混入市、县级库等问题,并对省级收入入库不理想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建议,确保了省级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2007年,又与专员办联合开展了中央四大部门在鲁所属企业检查,重新核定了增值税25%部分应纳入省级收入范围的企业名单,在及时纠正混库行为、确保省级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理顺财政分配体制、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建立信息报备制度等建议。根据这次检查的情况,山东省对省级财政体制进行了适当调整,制定了石油、石化、有色金属行业“留大放小”、电力行业实行有区别的税收分成等政策,促进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财力分配格局的形成。另外,还与专员办联合开展了人民银行会计决算情况检查、移动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系统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在对山东省中央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上,建立了“专员办牵头、省政府支持、省财政配合、各级财政参与、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财政资金运行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与市县财政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推动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均衡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有计划地选择部分检查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5年,集中省、市、县三级财政监督力量,采取“统一部署、混合编组”的形式,对省、市、县、乡四级工商部门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联动检查。通过检查,摸清了全省工商系统财务收支底数。在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同时,提出了改进和加强工商系统财务管理的建议,对规范系统财务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2009年,连续五年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检查的实施过程中,依据当年全省经济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统一确定检查重点,统一制定实施方案,统一调度检查力量,统一汇总检查结果,进一步提高了检查成果的全面性和参考价值。通过对钢铁、煤炭、电力、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超耗能加价和差别电价等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提出了制定专门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完善有关节能减排奖励约束机制等建议,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实现节约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近百家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发现房地产企业存在伪造、虚列施工成本、欠缴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及时提出了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加强企业成本核算等一系列建议,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与外部联合开展检查,提高监管效率为目标
当前,财政、纪检、审计、国资、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同一行业或单位分别承担着一定的监管职责,造成一定程度的重复检查,给这些单位的正常工作或经营带来诸多影响。为防止和避免重复检查、减轻被查单位负担、促进检查信息的共享,山东省财政厅积极与纪检、审计、国资、工商、公安、监察等部门协调沟通,对同一监管事项实施有计划、有分工的联合检查。2007年,与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开展虚假验资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出为公司登记非法垫资机构30个,提供虚假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54个,虚假验资报告372份,由此涉及骗取登记的公司1371个。检查结束后,省财政厅和省工商局根据各自职能对从事非法验资活动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理和处罚,公安机关对13起重大非法验资活动进行了立案侦察,并拘留刑事犯罪嫌疑人13人,取得重大联合检查成果。2009年,与省纪委、省审计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通过自查、重点检查,累计发现547户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612个,涉及金额3.34亿元。在对有关问题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力地推动了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自2007年以来,与省国资委进行沟通协调,将对省管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企业的绩效管理结合起来,与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核定和上缴工作结合起来。凡是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兑现或少兑现企业高管的效益工资,凡是不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财政部门除依法处理处罚外,还要移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通过联合检查,将省管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与企业的绩效考核、企业高管的激励政策和干部任用挂钩,发挥了财政监督的综合效益。
四、整合财政部门内部监督资源,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并非由专职财政监督机构独自承担,而是应由各个业务处室共同实施。但个别单位存在重分配、轻监督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效益发挥。为解决这些问题,山东省财政厅在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局牵头作用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在财政内部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发挥了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在年度检查计划的制定上,除由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开展的检查项目外,各处室还要根据需要确定自行组织开展的检查项目,形成厅机关监督检查计划,报经厅长办公会批准实施。在检查的实施过程中,有关处室与监督检查局共同参与,联合制定检查方案、联合进行定案处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了检查成效。依据监督检查局与预算处联合组织的2007年省级部门决算质量检查情况,财政厅专门制定了《山东省省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8个改进和加强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预算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依据监督检查局与综合处联合组织的2008年省级非税收入征管质量检查情况,财政厅陆续出台了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文件,从征缴范围、征缴程序、票据使用等方面,分别对农业、公安、国土等执收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另外,监督检查局还连续七年与省注协、会计处联合组织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共同确定检查名单,联合进行检查定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处理,实现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检查的有机结合。在财政厅内部监督工作中,由监督检查局牵头,纪检组、预算处、国库处、人教处共同参加,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业务骨干担任兼职财政监督员,分组实施内部监督。不仅有效解决了监督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也使大家通过内部交叉检查,相互学习借鉴,促进了内部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