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从源头上遏止预算单位沉淀、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推进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但与此同时,财政监管仍存在某些盲点,如预算单位不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通过零余额账户转移财政资金、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监控。为此,广东省于2005年启动了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除个别特殊单位外,基本实现了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范围的目标。
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两统一、一系统”,即在保证预算单位的“三权不变”(即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不变)的原则下,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规程、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软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网络集中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和数据,建立一个“会计数据大集中”的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并结合财政集中支付等管理信息,实现对单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自动比对和纠错。这一管理模式具有五个特点:一是数据完整性。预算单位的所有财务信息均需按照统一的会计核算规程,利用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集中到省财政厅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的服务器上。二是实时性。单位所有会计核算业务均须联网使用该系统进行操作,数据反馈实时。三是独立性。各单位有自己独立的账套,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同时,预算单位可以从网上下载本单位业务数据到本地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和打印,包括接受审计检查等。四是准确性。省财政厅通过网络系统将预算单位财务数据汇总,全面掌握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并与国库支付系统已有数据进行自动比对、纠错,保证数据准确。五是权威性。随着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省财政厅可全面分析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结合部门决算的编报情况,为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并形成综合的政府财务报告,提供给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
按照“两统一、一系统”的基本思路,省财政厅统一了会计核算规程。一是统一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科目名称和编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单位的会计科目和科目编码进行梳理。二是建立科学的立体式的科目体系。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和单位财务核算的需要,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相应增加了四个系统级辅助明细核算项,即预算项目(财政资金指标)、预算科目、支付方式(按国库集中支付形式划分)以及资金来源(具体分为预算内、预算外和自筹,再细分为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室和上级主管单位),与会计科目体系一同组成一个多维的立体式的科目体系。三是满足单位核算的个性需要。系统为单位增加了8个明细辅助账,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自行设计这8个辅助明细账的核算内容。四是实现监管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衔接。在对财政资金直接支付部分实现由财政部门事前审核、直接办理支付的监管工作基础上,通过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对授权支付部分的实时监管,实现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全面全程监管。五是符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需求。与此同时,省财政厅还统一了会计核算软件,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财务集中监管系统,有效实现了对试点单位会计信息的集中。
广东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对财政监督管理和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起到了有益的补充作用。通过网络将单位的数据信息集中到财政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单位的财务信息,通过设立科学立体的科目体系,由系统自动汇总各单位的会计信息作进一步分析,既满足了财政管理需要,又保证了单位会计核算主体不变,填补了现代会计管理中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与预算编制连接上的空白,解决了财政财务管理最薄弱环节的监管问题,为将财政资金的各个监控环节连结起来,建立一个连贯的、整体的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循环体系提供了平台。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