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江苏省自2009年被列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份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了“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健全奖补试点组织网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重心在县,基础在镇、村,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江苏省明确了各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职责,建立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规划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做好具体组织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奖补项目建设的实施工作,安排专人,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奖补资金管理等工作。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制定奖补实施方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根据政策精神,在前期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全省奖补实施方案和试点的主要政策。一是赋予县级充分...
江苏省自2009年被列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份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了“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健全奖补试点组织网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重心在县,基础在镇、村,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江苏省明确了各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职责,建立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规划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做好具体组织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奖补项目建设的实施工作,安排专人,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负责奖补项目的审核、奖补资金管理等工作。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制定奖补实施方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根据政策精神,在前期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全省奖补实施方案和试点的主要政策。一是赋予县级充分自主权。由试点县(市、区)综合考虑村级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全县范围内的试点工作,慎重研究选点,科学确定奖补项目。要求各地选择的奖补村,村领导班子凝聚力要强,群众筹资筹劳的工作基础要好,通过示范能够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开展。二是限定奖补范围和对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限定为已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的县(市、区),奖补对象为按规定通过民主决策、由农民筹资筹劳投入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饮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户外村内环卫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整治等。政府投入的农村大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平调农民筹资筹劳举办的公益事业项目,以及民主评议不规范、农民没有出资投劳、筹资筹劳超标准、违规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予奖补。三是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根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省财政对苏北地区试点县(市、区)按农民一事一议筹资额1:1的比例补助,对苏中地区及苏南村级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的试点县(市、区)按1:0.5的比例补助,苏南经济发达地区财政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四是重点倾斜,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试点县(市、区)财政奖补覆盖面每年不低于1/3的行政村,三年实现全覆盖,重点支持农民需求迫切、反映强烈、受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薄弱村以及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倾斜,提高项目实施的社会效应。如海安县将奖补资金总额的20%用于特惠奖补,对财力薄弱镇、特困村、贫困村予以照顾和倾斜,每镇支持一个重点奖补项目。沭阳县、宿豫区等地加快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进度,投向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的奖补资金达到70%以上。
(三)整合资金,增加投入,对接农村公共服务需求。努力拓展奖补资金来源,放大财政奖补资金引导效应。一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为了能够集中资金多办、快办、办成百姓直接受益的实事,尽快发挥惠民效应,扩大社会影响,江苏省整合了农村路桥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庄河塘整治等到村的支农专项资金,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形成合力,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大大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市、县充分考虑取消“两工”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影响,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地方新增税收留成财力中专门安排资金实行地方财政追加奖补。同时,鼓励村级组织集体投入,倡导社会各界捐助。如南通市通州区2009年从地方新增财力中安排1000万元,通过其他渠道安排869万元,在省对该区1:0.5奖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奖补比例;三余、东社两个乡镇私营企业主等捐助资金就达256万元。三是避免产生“挤出效应”。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可以与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捆绑使用,但不能替代财政奖补资金,省财政严格考核,要求各地原有的投向村级的支农资金总量只增不减,避免产生“挤出效应”。
(四)尊重民意,夯实基础,实现奖补规范阳光操作。奖补资金筹集层次多,管理和监督的流程长。在工作过程中,各地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定期会商,建立健全公示、项目招投标、档案管理、督促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保证了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明确议事范围是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必须以老百姓自愿议事为前提,有议事才能有奖补。坚持“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先易后难,谁积极、谁规范就支持谁,不强迫命令,不主观决策,充分尊重民意。二是实行项目化管理。采用GPS技术进行项目实施地确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奖补项目的申报程序、奖补标准、奖补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制度,确保选定的奖补项目建一个成一个。省财政预先拨付70%的奖补资金,其余待验收合格后清算。奖补资金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完工后,设立项目标识牌,列明项目名称、农民筹资和财政奖补金额、社会捐助情况、承建单位及建设时间等,充分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三是全面实行村务公开。从项目议事、项目实施、项目竣工到项目验收全过程公示,在村务公开栏将奖补项目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情况、奖补资金使用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受到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步伐得到明显加快。2009年,江苏共实施村内道路、桥梁、小型水利设施、环境整治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8190个,其中:道路5858条、18527公里,桥梁1855座,涵闸1232个,水渠1897条、2336公里,提排灌泵站631座,环境卫生设施2673个,村内河塘整治3617万立方,自来水管网改造7344公里,植树造林396万棵。奖补项目总投入达47.71亿元,其中:农民一事一议筹资8.29亿元,筹劳折资14.44亿元,省级奖补资金10.47亿元,省以下财政安排5.01亿元,社会捐助、村集体投入、整合其他资金等9.5亿元,为农民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
(二)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通过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出资投劳建设家园的热情,较大幅度增加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全省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筹集率平均达93%。
(三)一事一议筹资平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建立和规范多项制度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杜绝了以往一些乡镇平调挪用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的现象,保证了资金的应有用途。同时,试点县(市、区)创新工作方法,保证了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规范、质量过硬。如东台市专门聘请退休老干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灌南县在全县范围内树立典型乡镇,在乡镇范围内树立典型村,起到了以点带面作用。
(四)乡村组织为农服务平台得到切实加强。通过财政奖补试点,基层政府为农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干部服务得到群众认可,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农民群众也更加关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许多农户主动承担村内建设项目的监理责任,形成了有效的社会监督,增强了民主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责任感,推进了农村民主理财、民主议事进程。财
(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 张蕊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