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财政》第一期刊载夏亮同志的来信:建议对财政学校毕业后分配到财政、税务部门搞专管工作的青年同志,应先把他们放到基层企、事业单位去实习,搞一年多的财会工作后,再安排具体工作。这一办法,我非常赞同。这对快出人材,多出人材将起积极作用。另外,我还想补充一点意见。目前,财政、税务战线的新干部除一部分来源于学校毕业生外,还有很大一部分退职顶替、待业知青、复退军人等。这部分同志对专业知识更生疏。我想,除夏亮同志建议的办法外,还可以采取这样两种办法:一、对新参加工作的社会知青和复退军人,应采取举办短训班的办法集中培训。时间六个月左右。从财政、税务、珠算等有关财会基础知识学起。二、对新从事财政、税务工作的同志,可以采取师傅带徒弟的办法,与业务熟练的专管员同志签订“师徒”合同,规定在三年时间内,经过考核,达到一定熟练程度后方可转正晋级。这样,既可促进“徒弟”钻研业务,也可以促进“师傅”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