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北京市房山区对山区生态林建设和管理实行“养山就业、规范补偿、以工代补、管建结合”的方针,通过建立生态林补偿机制,实现由“重造轻管”向“造管并重”转变、由“靠山吃山”到“养山就业”转变,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推进山区林业建设,促进山区经济整体发展。
房山区将生态林分成中幼林、成林、灌木林三种不同类型进行管护,同时,为突显林木抚育效果,采取集中连片的方式,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推行森林网格化管理。以村为单位建队分组,将所辖林区按地块、山头划分成网格,每个网格为一个责任区,责任区之间无缝连接。区财政对负责生态林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当地管护人员给予补助。管护员的选用采取用工本地化原则,从村民中产生,有效解决了村组农民就业的问题,同时,坚持有利于农户增收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低收入家庭人员及承包经营生态林的林业专业户家庭人员。2004年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伊始,全区共划定生态林117.85万亩,涉及16个山区乡镇、213个行政村(包括6个林场和1个农场),共安排生态林管护员4746名。2005年8月,为解决6个乡镇煤矿关闭后的农民就业问题,增加生态林管护面积18.17万亩,增加管护员1594名,同时,将管护员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北京市山区生态林管护员信息网。2008年,为进一步提升绿色生态屏障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山区可持续发展,将新增生态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生态林管护面积达到151.94万亩,生态林管护员人数达到6563名。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补助标准,区财政及时将补偿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其中,市财政承担补偿资金80%,区本级财政承担20%。2009年下半年开始,区护林员工资每人每月上调10%,达到440元。补偿资金依据乡镇林业站对林木管护情况的验收结果专款专用,通过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生态林补偿资金发放卡”,由乡镇财政以直补方式直接发放到生态林管护人员手中。
实施生态林补偿机制以来,生态林管护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09年,房山区共抚育林木35.29万亩。森林管护工作有条不紊,管护人员尽职尽责,乱砍滥挖、偷盗树木、放牧毁林等现象明显减少。同时,对加快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转变经营机制、增加山区农民收入、促进山区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解决了山区农民就业问题,实现了农民增收。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农民有了就业岗位,生活得到了保障,实现了从“靠山吃山”到“养山就业”的转变。部分没有就业门路的山区农民可以就近上岗,既有效地管护了林木,又增加了收入,为山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的途径。
二是实现了由“重造轻管”到“造管并重”的转变。由于过去营林机制不健全,政策不配套,且山区乡、村两级经济水平较低,缺乏对山林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在绿化造林工作中存在着“造林有补助,没钱搞管护,有林是包袱”的现象,政府没有拨付足够的管护资金,护林人员少,造成林木保存率低,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实施生态林补偿机制后,数千名管护员上山护林,并成立了管护专业队,划定责任区,逐级签订管护责任书,实现了山有人看、林有人管,人为毁林、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大幅减少。
三是缓解了林牧矛盾,遏制了畜牧毁林现象。畜牧毁林,是山区人为破坏森林资源的主要因素之一,成为制约山区森林资源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对划定的生态林区实行封山育林、禁止放牧,并鼓励放牧人员“弃牧护林”且优先将弃牧人员安排为生态林管护员,使山区放养牧畜总只数由过去的19.4万只减少到9.3万只,放牧毁林现象明显减少,林畜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有效地保护了山区的生态环境。财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