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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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强化财政监督,既是保证国家各项财税政策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途径。2009年,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海南专员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财政部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把监督检查与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统一起来,不断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推进财政改革和专项治理、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以促进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为目标,着力开展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贯彻落实好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是2009年全国各地、各部门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切实做好“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海南专员办按照“全面监管、重点检查”的原则,持续地对新增中央投资廉租住房、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农村电网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分析。同时,统一调配力量,对涉及民生的农村沼气、饮水、公路、防护林、危房改造等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5批次历时9个月的专项检查和调研工作。检查涉及的市县数占海南省全省...
强化财政监督,既是保证国家各项财税政策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途径。2009年,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海南专员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财政部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把监督检查与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统一起来,不断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推进财政改革和专项治理、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以促进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为目标,着力开展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贯彻落实好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是2009年全国各地、各部门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切实做好“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海南专员办按照“全面监管、重点检查”的原则,持续地对新增中央投资廉租住房、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农村电网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分析。同时,统一调配力量,对涉及民生的农村沼气、饮水、公路、防护林、危房改造等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5批次历时9个月的专项检查和调研工作。检查涉及的市县数占海南省全省市县总数的50%以上;检查涉及资金124.5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6.81亿元,占中央总投资额的35%;检查发现问题资金38783万元。从新增中央投资检查和调研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着个别项目申报不实、部分项目财政资金滞留闲置、配套资金不到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主动介入、加强协调,注重发挥监管合力。政策实施之初,专员办即成立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人力,并及时建立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监管信息数据库,有重点地对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运行实施全程跟踪监控;组织召开了海南中央财政监督会议,通报监督检查情况;主动协调搭建与海南省财政厅、审计厅、发改委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和定期会商、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分工协作,注意发挥各自监管优势,提高监督的实效性;积极派员参加三轮中央检查组工作和海南省扩内需检查工作组。
二是边检查边督促整改,着力解决问题、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在对海南省农村公路项目检查中,专员办对发现的全省2009年多申报中央资金10158.26万元的违规事实,在向财政部报告情况的同时,及时向海南省政府作了情况通报,海南省政府高度重视,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责成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省发改委、交通厅、财政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积极落实整改,调整和补齐了多申报的里程,并加快补充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09年11月底,形成3.5亿元实物工作量,真正收到了新增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惠及民生的政策效果。同时,为了严肃纪律,专员办向海南省政府提交了对海南省交通厅等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的建议函,得到了及时落实。
三是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效果,把监督检查与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2009年4月,专员办对海南省“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当时海南省落实此项政策进展缓慢和存在的问题,提出7条建议,之后海南省财政厅、商务厅及时会同专员办共同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政策落实的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政策执行,至年终,这项工作从全国后三名跃至前列。海南专员办还创办了《财政监督参阅》作为与海南省委省政府信息交流的平台,及时发送“扩内需”检查等相关重点工作的信息,并综合5批次扩内需检查情况,向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进一步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7条工作意见,为海南省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制度支持。
二、以落实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目标,着力推进财政改革和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中央驻琼基层预算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政策宣传、辅导和督促检查。将专员办各项检查与“小金库”治理工作相结合。如,对某保险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通过虚假理赔套取资金169.6万元,用于购置账外资产;对某单位进行资产财务检查时,发现违规计提手续费共计362万元转入账外的问题。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派出检查组对国家3个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查出国家某局存在着大量的账外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256.6万元和拆迁补偿款400万元不入大账,并将其中366.7万元用于购置账外经营性房产等问题。查出某中央单位下属部门违规收取培训费136.8万元另设一套账核算等问题。同时,注重“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的构建。针对核查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制度漏洞,从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上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是加强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源头治本。积极探索对中央驻琼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的综合监管,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顺利实施。针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监管不到位的现状,连续三年深入调研,提出政策建议,并草拟了《海南省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监管暂行办法》,规范监管行为;高效完成对“一行三局”、海关等部门预决算审核工作。同时,有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几年来,专员办受理审核了海南省多家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申请,剔除了大量不合规事项,并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年检、备案和抽查,从源头上规范了资金运行流程。
三是维护会计秩序,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2009年海南专员办转变会计监管方式,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对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延伸检查了2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查出企业存在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信息披露不实等涉及违纪违规资金2.9亿元,并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充分披露,不仅规范了经济秩序,而且对会计做假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加强专员办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实效提供保障
一是落实责任,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海南专员办党组把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通过科学发展观专题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深入基层研究解决问题等方式,着力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决策水平和推动工作的能力,增强带好队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把廉政建设与监督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每年初通过签订“廉政责任状”、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建立实施廉政介绍信制度和“双汇报”制度,加强预防,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等措施,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的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二是教育为先,提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强化学习,在意识上“拒腐”。认真组织学习、准确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第十七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开展坚定理想信念等学习活动,使干部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在财政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自觉筑牢拒腐防线。提高党性修养,在认识上“尚廉”。以专员办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在全办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办党员干部陶冶情操,净化心灵。抓好警示教育,在心理上“惧贪”。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学习《财苑警示录》,用身边惨痛的案例教育、警醒自己,深刻认识腐败行为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保持专员办干部的清正廉洁形象。
三是健全制度,构筑权力运行的长效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巩固开展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制定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做到财政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步进行,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廉政工作就要落实到哪里。实行检查、复核、处理三分离制度。将三分离制度适用范围从专项检查扩展到重要的日常审核项目,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防止出现“灯下黑”的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定期汇报、述职述廉、考核制度和回访、追查问责制。每月、每季各处室定期总结并向班子汇报廉政建设情况,处以上干部年终向全办述职述廉,考核中实行廉政“一票否决”。由机关党委牵头,不定期地走访了解检查组和专员办干部在执行公务活动中的廉政情况,征询改进意见与建议。回访和追究处理形成的结论性材料要存入个人廉政档案。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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