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持久动力,河南作为我国的第一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更是始终将民生工作作为重中之重。2010年,河南财政将进一步结合实际,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把握三个重点,不断提升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把发展作为最大的民生。河南省人口多、底子薄、人均收入水平偏低。2009年末总人口9967万,62.3%居住在乡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80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2元,仅分别相当于全国总体水平的93.3%和83.7%;人均财力和一般预算支出分别相当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的60.4%和64.3%(2008年数据),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在改善民生方面,河南省面临着两大基本难题:一是钱从哪里来,包括财政的钱、老百姓增收的钱;二是人到哪里去,主要是要解决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城镇新增人口就业等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都必须靠发展。当前,一是要着力支持“一个载体”(即产业集聚区)、“三个体系”(即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建设。2010—2012年,河南财政将对从产业集聚区集中的财政收入实行“核定基数、超收返还”的激励政策,增强其自我发展和积累能力,培植经济发展后劲;同时,整合专项资金,为新兴产业发展、产业重组等重大决策部署提供财力支撑。二是要着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河南81.9%的人口、90%的国土面积在县域,县域发展状况将直接制约和影响民生改善。因此,要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并着力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能力。三是要着力发挥好财政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切实树立“发展靠市场,民生、运转靠财政”的理念,通过创新财政体制机制,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重点,转移到通过调控和引导促进市场机制更好发挥作用上来。
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具体利益和现实利益问题。民生既包括关系人民群众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事情,也包括关系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实际利益的事情,从实际来看,保障和改善民生最重要的就是要解决群众所关心的具体利益和现实利益问题,包括衣食住行、“三就两保”、稳定和谐、生态环境等。因此,要正确处理各种民生之间的关系,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到从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实际利益切入,体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一是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确定的惠民政策和事项。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了改善民生的七方面,即扩大就业、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保护好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等。2010年,河南财政将结合本省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切实用好资金,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特别是要把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作为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结合河南实际实施好“十项民生工程”。2005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连续五年向社会承诺办好“十大实事”,财政投入逐年增加,2009年达到512亿元,受到群众欢迎。2010年起,将继续着手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大项每年不变,小项逐年调整,以加强规划,确保统筹推进和持续解决老百姓最困难、最需要、最重要、最关注的利益问题。三是要切实强化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意识和能力。把民生问题区分基本与非基本两大类,围绕基本民生问题,每年经过深入研究后,选择一两件群众所思所盼的大事重点来办,做到办一件成一件、成一件了结一件、了结一件制度化一件,力求三年、五年、十年地持续下去,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办实事的长效机制。2010年,河南财政将集中财力,着力解决社会反映突出的同一地区不同级次政府间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差距大的问题。
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河南是全国第一产粮大省,农业方面特别是粮食生产的任务非常艰巨,一方面关系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如何完善财政政策体系,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支持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是河南面临的重要课题和难题。为此,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惠农补贴力度。近年来,国家建立了以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为标志的惠农补贴制度,有效理顺了政府与农民的分配关系。2009年,河南省实际兑现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78亿元,亩均82元,1926万个农户受益。但由于种粮收益低,农业收入占农民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只有40%左右。为有效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需要在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继续加大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补贴规模。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产粮大县奖励等转移支付力度。发展粮食生产不仅不直接贡献财政收入,相反还需要增加财政投入,制约了产粮大县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近年来,国家通过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不断提高产粮大县公共服务提供能力,但河南省产粮大县总体财政状况仍相对困难,人均财力仅相当于省非产粮大县的65%、全国县级人均财力水平的75%。为有效提高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需要在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的同时,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测算分配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和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重要因素,帮助产粮大县缩小财力水平差距,推动公共财政和城市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三是要支持粮食主产区市场主体培育。为增强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的内在动力,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加快培育与粮食生产、加工、服务有关的市场主体,同时,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鼓励粮食加工等企业向粮食主产区集聚并做大做强,带动产粮大县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财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