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小“细胞”彰显大活力
2009年,河北省逐村建立扶贫档案,瞄准贫困户实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全年投入财政资金2亿多元扶持6万户贫困农户,重点发展投资额度小、管理难度小、市场风险小、回报率较高的脱贫增收项目。在加大到户增收项目扶持力度的同时,重点扶持成方连片的产业增收项目。全省依托185家扶贫龙头企业,引导贫困群众养鸡916万只、养鸭521万只,建设食用菌棚1419个、蔬菜大棚8017个,种杂粮55948亩、林果20190亩、中药材7065亩,有效地促进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进程。 (纪彦君)
宁夏: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自2004年起,宁夏回族自治区连续5年累计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1.5万个,用于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安置对象主要为: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离异、丧偶人员;城乡困难家庭中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部队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自治区财政对上岗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杜荣丽)
江苏灌南:高龄老人享受营养补贴
自2009年7月1日起,江苏省灌南县对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营养补贴,全县累计有960名90岁以上老人享受这一优惠政策。该县规定,全县农村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长寿营养补贴,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长寿营养补贴。为确保高龄老人都能享受补贴,灌南县组织乡村干部走访高龄老人家庭,做好摸底调查、核实登记工作。在发放过程中,遵循保护高龄老人权益、方便领取营养补贴的原则,为每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申办“一折通”存折,将补贴直接打到“一折通”上,高龄老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随时到信用社领取。 (纪长征)
浙江建德:大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2010年,浙江省建德市财政局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补贴方式,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服务农村,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规定凡到16个偏远乡镇卫生院(分院、服务站)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5年内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对招录毕业生的乡镇卫生院(分院),按招录人数3年内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同时,财政出资,选派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临床医生到上级医院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吴继宾)
福建泉州:以奖代补促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福建省泉州市近日出台了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奖励办法。一是明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设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遵循“奖励补助,多做多补,少做少补,不做不补”的原则,对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要求获得专项奖励资金的整治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二是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及奖励对象。主要用于晋江、洛阳江下游、闽江德化段流域,九龙江安溪段流域以及山美水库、桃源水库、惠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奖励对象为列入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整治、生态建设与保护、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防治等项目。 (本刊通讯员)
江西寻乌:强化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
为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江西省寻乌县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力度。一是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制订新农村建设项目计划,按计划编制资金使用预算,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实行专户管理。由县财政局设立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将上级新农村建设资金、本级预算安排资金、捐赠资金等统一纳入专户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财政所设立新农村建设资金专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完善报账制。明确乡镇财政所为报账具体办理机构,要求乡镇财政所建立总账、明细账、分户账和凭证管理制度,完善报账程序。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由县监察局、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督检查。 (谢伟东)
山东邹平: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山东省邹平县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明确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均应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各部门应在2个月内将编制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二是坚持管采分离,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实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分离,通过依法规范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职责,建立定位准确、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三是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按照“统一规范、清晰严谨、简明准确、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政府采购文件、信息公告和合同格式范本。对工程招标、货物招标、特种设备招标、工程竞争性谈判、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项目的采购必须制定统一的文件范本。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要严格按照文件范本的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四是规范程序条件,完善政府采购审批管理。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计划严格审批管理,进一步提高计划审批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对非招标采购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审批,防止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 (赵方成)
湖北掇刀: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为让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财政部门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考虑,统筹规划,采取延伸触角的方式,扩大供水规模。在项目建设上,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工程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已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635万元,共延伸自来水管道6处,解决了辖区4个镇(街道)38个村4.67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鲁平)
重庆黔江:“雁行”模式促生猪产业发展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整合资金4178万元,推行生猪生产“雁行”发展模式,以37个生猪专业合作社为“头雁”,给予重点扶持,实行统一圈舍、统一供种、统一防疫、统一保险、统一销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带动了1685户合作社社员(即“雁群”)生产致富。目前,合作社已建成标准化圈舍123万平方米,具备了130万头生猪生产能力,生猪出栏量达到全区生猪出栏总量的82.4%,社员户均增收5.24万元。 (王明照 谢晓林)
四川夹江: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010年,四川省夹江县财政部门按照“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险种、统一保面、统一任务、统一进度”的要求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将水稻、玉米、油菜、生猪、能繁母猪纳入承保险种,除生猪按30%承保外,其余均按100%下达目标任务,并对各险种完成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障任务完成,县财政局牵头建立了沟通各乡镇人民政府、保险公司、畜牧局和农业局的协调工作机制,要求重点抓住宣传、动员、承保、报灾、赔付五个关键环节,落实具体职责,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进度。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