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山东省茌平县高度重视五保供养工作,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方法,提升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使全县的五保对象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一)敬老院管理机构法人化。近年来,茌平县不断增加资金投入,调整农村敬老院布局,新建中心敬老院7所,总建筑面积达14000平方米。但由于以前敬老院机构性质不明确,管理人员待遇低、积极性不高,带来了许多管理上的矛盾和隐患。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茌平县将全县所有的中心敬老院全部列为事业单位,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每个单位管理人员编制至少4人,其余服务人员采用合同制。同时,着力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规定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应当高于茌平县最低工资标准,并为他们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由于单位性质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待遇也提高了,从而吸引了一大批年富力强、有责任心、懂管理的人员投身到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
(二)经费保障制度化。茌平县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县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筹集和管理,并明确了供养经费标准,建立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目前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
近年来,山东省茌平县高度重视五保供养工作,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方法,提升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使全县的五保对象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一)敬老院管理机构法人化。近年来,茌平县不断增加资金投入,调整农村敬老院布局,新建中心敬老院7所,总建筑面积达14000平方米。但由于以前敬老院机构性质不明确,管理人员待遇低、积极性不高,带来了许多管理上的矛盾和隐患。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茌平县将全县所有的中心敬老院全部列为事业单位,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每个单位管理人员编制至少4人,其余服务人员采用合同制。同时,着力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规定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应当高于茌平县最低工资标准,并为他们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由于单位性质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待遇也提高了,从而吸引了一大批年富力强、有责任心、懂管理的人员投身到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
(二)经费保障制度化。茌平县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县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筹集和管理,并明确了供养经费标准,建立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目前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2009年全县共拨付五保供养经费500多万元。为解决五保老人看病难问题,全县五保对象全部由县财政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做到对五保老人一般性疾病实行零收费,对重大病症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取消个人支付治病费用,有效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和敬老院的正常运转。
(三)五保供养合同化。为保障五保户的基本权益,要求与所有五保户签订五保供养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制,民政部门在此基础上建立五保供养台账,实现了五保对象供养的合同化管理。2009年全县共签订五保供养协议2920份。对于一些年龄较大、身患疾病、自理能力较差且不愿意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实行定向帮扶制度,各乡镇(办事处)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帮扶人签订《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帮扶协议》,对五保户的自留地、林果、房屋等财产进行造册登记,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确定帮扶人和被帮扶人。在帮扶协议中明确帮扶人的责任。为调动帮扶人的积极性,对帮扶人实行政策优惠,五保户每年的生活补助费、低保金由帮扶人管理支配,但必须用于五保户的生活、医疗等支出;五保户死亡后,其自留地、房屋、林果等财产归帮扶人所有。
(四)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对各敬老院实行院长聘任制、职工合同制,期满后由县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班子进行考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辞退,从而增强了敬老院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同时,敬老院还开展“十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将敬老院管理细化为设施、室内物品、供养经费等十个方面,每个方面设定一个“星”,对每个“星”提出具体的创建标准。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年终表彰奖励,从而提升了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供养服务人性化。敬老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围绕多为老人办实事的服务宗旨,实行亲情化服务。2009年县财政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投入2000多万元,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购置了彩电及各类生活用品,安装了取暖炉、太阳能,建设了图书室、阅览室、健身室、娱乐室,丰富了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老人不但能过的去,还要过的好。同时,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乡镇民政部门坚持每半月走访一次,一方面检查帮扶人履行职责情况,另一方面检查五保对象的生活、身体情况,一旦发现有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况,帮扶人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情况抽查,督促各项帮扶职责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了人性化管理、亲情式服务。
(六)经费投入多样化。为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增加资金来源,茌平县在保障并扩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敬老院,形成了全县上下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良好局面,营造了农村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鼓励敬老院给合自身实际,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对院办收入实行“30%再生产,30%改善供养对象,40%奖励工作人员”的分配办法,实现了以副补院、以实业补事业,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又增强了敬老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