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基本建设经济研究会首届年会上,专家和学者们就缩短建设周期问题提出了六条建议:
一、搞好综合平衡,用合理的建设周期制约总的建设规模,即:合理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合理的建设总规模。
二、项目决策建立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坚决纠正先决策后论证和轻率拍板的流弊,重视设计的综合审查。
三、基建拨款改贷款,实行投资有偿使用。
四、采用各种经济手段,形成组织严密的高效率的责任制度网络。
五、整顿建筑企业和施工队伍,健全承发包制度,改变指挥部体制。
六、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立法、司法工作,这是搞好基本建设的当务之急。
(摘自《世界经济导报》1981年12月28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