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经济调整中要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目前国家财政有困难,不能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基本建设,但是基本建设单位结余资金过大,占压资金过多。要实现以最少的投资,用最短的时间,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当前应切实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大力挖掘潜力,充分动员内部资源,积极处理积压物资,把结余资金尽量用于计划内建设项目,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财政支出,这是摆在基本建设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
建设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在动工兴建的储备阶段和结算过程中占用一定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就是结余资金,也称储备资金。它包括各种库存物资(需要安装的设备、材料、结构件、配件、低值易耗品等)、货币结算资金(银行存款、现金、应收应付款的差额等)以及预付施工企业备料资金。由于基本建设工程从施工准备到建成投产,大都跨年度甚至好几年。就一个年度来说,拨付基本建设资金,不仅要保证完成当年的计划工作量,而且还要满足为以后年度续建工程储备必要物资的需要。因此,正确地安排储备资金对合理使用国家基建投资,保证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计划变动频繁,加之管理混乱,盲目采购设备材料等,因而储备过多、过早的现象比较普遍,以致造成大量物资积压、占压资金很大,这就浪费了有限的基建资金,降低了建设速度,增大了建设成本。拿陕西省来说,1978年为11.62亿元,1979年为13.54亿元,1980年为13.90亿元,1980年比1978年增加19.6%。仅对西安市西郊地区116个建设单位统计,1980年底结余资金高达5,340万元,为1981年投资计划的140.89%。
在西安市西郊地区建设单位的5,340多万元的基建结余资金中,属于1981年、1982年计划内工程能利用的有3,204万元,占60%;属于多余积压的物资有1,869万元占35%;属于不合理预付款有267万元占5%。多余积压物资不仅是建设单位在管理上的一个沉重包袱,更重要的是造成了资金和物资的积压和浪费。据统计,1980年的结余资金中有400多万元的库存物资积压长达15年以上。如某造纸机械厂于1975年初购入的开关板、直流电机、配电箱等计18.4万元,长期积压未作处理,有近100万元的库存物资已经成了废品。又如某焦化厂购入的76台洗煤设备27.8万元,堆放露天8年之久,已经全部锈蚀报废。另有1,200多万元的库存物资需要削价处理,损失估计约500万元。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是:(一)基建规模调整,有些项目停缓建,造成物资积压。(二)设计变更,有些设备和材料,在购进以后,因建设过程的设计变更,造成了积压。(三)很多设备、材料是按照设计概算和基建计划要求订购的,但有关工程计划后来作了削减,以致造成积压。(四)管理混乱,盲目采购。由于基建物资品种繁多,规格复杂,各项工程需要不尽相同,加之没有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计划管理规定办事,盲目采购,造成设备材料积压。(五)由于以物易物,拉关系,代购代销等原因,在各单位手里都掌握一部分不需要的物资,使大量资金长期占压。
虽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大部分是在建设单位本身,但是我们建设银行没有加强监督,拨款偏松,特别是现行制度对建设单位储备资金没有实行定额管理,也是造成结余资金不断上升的原因之一。因此,积极清理这部分结余资金,不仅是建设单位基建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银行业务职责所在。
(二)
建设银行是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的专业银行,是负责办理基本建设信用业务的经济组织。它既有国家赋予的财政监督职能,又直接掌握拨款、信贷结算等经济手段,能够通过对资金的分配和调节,促进企业单位在完成计划任务前提下,提高基建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针对自前基建资金长期占压,设备、材料大量积压,损失浪费严重的实际情况,对基建结余资金在管理监督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积极参与投资计划安排,促进压缩基建结余资金。建设银行应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上年末资金结存情况,建议计委、建委和主管部门对凡是没有按上年度计划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尚有大量库存物资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再下达新的计划任务,安排新的投资拨款,以便充分利用已有库存物资继续完成上年计划内应完未完的建设任务。
(二)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清仓查库,利用处理多余积压物资。要督促建设单位成立专门机构或抽调专人,摸清家底,划出多余积压物资,制定利用处理方案,要加强对采购计划的审查。凡是库存有的不购新的,能加工改制的不另行采购,甲单位多余物资只要乙单位需要就要打破系统界线,积极搭桥挂钩,组织他们调剂余缺。建设银行还应对建设单位核定一个利用处理的结余资金数,做为动员内部资源指标,以抵充当年基建拨款指标或上交财政,并列入年度基建财务计划。
(三)要加强对预付款的拨付和扣回工作,严格结算纪律。对施工备料资金的拨付,不论是拨付给建设单位还是给施工部门,其总和不得超过规定的预付款额度。建设单位备料不能一次抵扣预付款的,应在以后的结算工程款时分次扣回。对委托加工、物资采购,要严格贯彻“货到付款、钱货两清”的原则。并坚决贯彻“严禁预收、预付货款”的有关规定。
(四)堵塞漏洞,防止新的积压。对有基建任务的建设单位,应督促编制物资申请采购计划。根据设计、计划的要求,核实需要量,结合实际库存情况进行查对,凡是库存物资可以改制利用的就坚决剔除,切实防止过多,过早和不必要的新储。对基建工程已经结束,再无新的基建任务却有库存物资的建设单位,应坚持只许出售不准购入的原则。帮助编制处理物资计划,监督落实。
(五)正确核定基本建设储备资金。建设银行应在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年度计划投资的基础上,结合审定上年结余资金中可以用于当年工程的内部资源,以及为以后年度储备所需要的资金。对当年工程所需要的储备,应由年计划投资额内掌握拨付;对为以后年度储备物资所需资金,用发放储备贷款解决,材料一般不得列入储备计划。应规定一个比较正确的全年基本建设储备资金的定额,以避免基建物资储备的积压和浪费,保证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