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莒县财政局从1998年开始每年拿出社保资金160万元,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建立了三道保障线,为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线。通过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对企业的下岗职工进行管理和服务,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保障他们基本生活。县财政部门按照所需资金由财政、企业、社会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对财政承担的部分每年列入预算盘子;对社会筹集部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1%进行捐助,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到今年4月份,已发放保障金42万元,有210人按月领取179元的保障金。下岗职工享受此保障政策满3年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是失业保障线。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国有企业职工提供帮助,该基金自1998年已纳入财政社保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放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的长短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5%确定,每月15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期满后,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山东省莒县财政局从1998年开始每年拿出社保资金160万元,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建立了三道保障线,为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线。通过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对企业的下岗职工进行管理和服务,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保障他们基本生活。县财政部门按照所需资金由财政、企业、社会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对财政承担的部分每年列入预算盘子;对社会筹集部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1%进行捐助,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到今年4月份,已发放保障金42万元,有210人按月领取179元的保障金。下岗职工享受此保障政策满3年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是失业保障线。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国有企业职工提供帮助,该基金自1998年已纳入财政社保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放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的长短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5%确定,每月15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期满后,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给予必要帮助的社会救济。从1998年开始实施,所需资金财政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标准每月120元。
(刘廷祥、宋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