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贺光辉在《瞭望周刊》1994年第1期接受该刊记者采访时,针对国有企业如何改制转轨,提出了以下几条途径。
——从经营状况好的企业开始,逐步进行公司制改组。对少数盈利状况好、管理效率高、符合产业政策方向的大型企业可以直接改组为国家控股或参股有限公司;大部分符合产业政策的竞争性行业的企业可以改组成国家与其他多个法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行业的企业可以改组为国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与外商合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可以直接投资方式进入,也可以股本融资方式进入。新组建的合资企业,都必须按新体制运作。
——进一步扩大企业之间的兼并、联合。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出资兼并、部分收购方式。如双方都是国有企业,也可以经主管部门同意,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无偿划转的合并。但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妥善处理好原企业的债务负担和职工的安置。
——具备土地资源优势又不宜设在城市中心的国有企业,可通过搬迁改造或转产改造,建立具有新机制的新企业。
——对国有小企业,可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出售、租售结合等办法进行改革,也可实行股份合作制。出售必须引入竞争...
贺光辉在《瞭望周刊》1994年第1期接受该刊记者采访时,针对国有企业如何改制转轨,提出了以下几条途径。
——从经营状况好的企业开始,逐步进行公司制改组。对少数盈利状况好、管理效率高、符合产业政策方向的大型企业可以直接改组为国家控股或参股有限公司;大部分符合产业政策的竞争性行业的企业可以改组成国家与其他多个法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行业的企业可以改组为国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与外商合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可以直接投资方式进入,也可以股本融资方式进入。新组建的合资企业,都必须按新体制运作。
——进一步扩大企业之间的兼并、联合。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出资兼并、部分收购方式。如双方都是国有企业,也可以经主管部门同意,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无偿划转的合并。但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妥善处理好原企业的债务负担和职工的安置。
——具备土地资源优势又不宜设在城市中心的国有企业,可通过搬迁改造或转产改造,建立具有新机制的新企业。
——对国有小企业,可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出售、租售结合等办法进行改革,也可实行股份合作制。出售必须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没有条件的只能采取协议出售的,价格要经过一定程序确定。可以一次性出售,也可以先租赁后出售,即国家先收回流动资金,对固定资产收取使用费,然后在条件成熟时再将固定资产售出。
——对长期经营不善,产品无销路,资不抵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改组改造的国有企业,应依法宣布破产。
——对新开工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司法人负责制。凡属生产经营型项目,都要先成立公司,后开工建设。在建的这类项目,也要尽快组建起产权关系清楚、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的公司。
贺光辉指出,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以及民营高科技企业等其他类型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都要通过多种形式探索,逐步改组为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对私营企业,也要鼓励它们改组为规范化的公司,引导其行为合理化。
(文武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