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数民族鲜卑人拓跋氏于公元386年建立北魏。北魏太和十年(公元486年),文明太后和孝文帝就接受李冲的建议,在地方上建立了“三长制”,代替原来以宗族为单位的宗主督护制(《魏书·高祖记》)。三长制的作用是能使“课有常准,赋有桓分,苞隐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因此,它体现了当时的劳动与财政政策。
三长制的具体内容是:“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民。……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桑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为奴婢八。其麻布之乡,一夫一妇布一匹,下至牛以此为降。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内外百官俸,此外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魏书·食货志》)
实行三长制,在改革劳动编组对农民的影响和在加强封建财政收入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三长制设立以前,一部分农民在宗主豪族控制下进行生产,强宗豪族的苞隐户多到数千家,最一般的是三十家或五十家。史载:“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魏书·食货志》)被苞隐的农户虽“皆无官役”,但“...
少数民族鲜卑人拓跋氏于公元386年建立北魏。北魏太和十年(公元486年),文明太后和孝文帝就接受李冲的建议,在地方上建立了“三长制”,代替原来以宗族为单位的宗主督护制(《魏书·高祖记》)。三长制的作用是能使“课有常准,赋有桓分,苞隐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因此,它体现了当时的劳动与财政政策。
三长制的具体内容是:“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民。……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桑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为奴婢八。其麻布之乡,一夫一妇布一匹,下至牛以此为降。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内外百官俸,此外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魏书·食货志》)
实行三长制,在改革劳动编组对农民的影响和在加强封建财政收入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三长制设立以前,一部分农民在宗主豪族控制下进行生产,强宗豪族的苞隐户多到数千家,最一般的是三十家或五十家。史载:“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魏书·食货志》)被苞隐的农户虽“皆无官役”,但“豪强征敛倍于公赋”。在北魏建国初期,为了通过豪强大户以收容逃亡农民,苞隐办法可以替上层地主组织一部分农业劳动力以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当封建政权已经巩固之后,苞隐办法则成为封建经济发展的障碍。如果不能从宗主手中夺回一部分农业劳动力,不但大量官有土地不能耕种,而且掌握了大量劳动人口和土地的豪强,终会形成经济上的割据.这自然是对上层地主的一个威胁。实行三长制,按照个体家庭或丁口进行劳动编组,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党,使农业劳动力由宗主督护式的社会编组,改变为由封建国家直接控制的社会劳动编组,就能将豪强宗主所控制的农业劳动力拉回到国家直接控制之下。担任三长的人由官府指派,待遇不过是免除一人,二人或三人的徭役,而所免徭役还可转移到农民身上以为弥补,于封建国家并无损失。
三长制实行劳动编组的政策,主要是运用经济方式和豪强大户进行斗争,而不是专靠封建法权形式加以强制。其经济方式的斗争具体表现在财政政策上。具体说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减轻自由农民的租调,为此制定了新的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妇出帛一匹,桑二石;十五岁以上的未婚男女四人,从事耕织的奴婢八人,耕牛二十头,其租调分别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由于新的租调制名义上是以一夫一妇的小家庭为纳租单位,不再有户等差别,所以废除了九品混通的征收租调方法。据后人计算,按新的租调制农户每亩农田只负担三又三分之一升租税,这的确是比较轻的税率。其二,对于大地主阶级,北魏政权也给予经济上优惠待遇,以减低其反抗情绪,便于三长制的推行。因为新的租调制规定,奴婢只按一夫一妇税率的八分之一交纳,牛只按二十分之一交纳,而分田标准除牛外仍与“良”民相同,这无疑是将国家应得的对奴婢的剥削收入的大部分转让给大地主。由此可见北魏政权主要是通过财政政策来笼络地主阶级,以消除他们对三长制这一新的劳动编组形式的反抗情绪。其三,采用经济方式以鼓励农民,让农民先得到“均赋税”的实际利益,使三长制推行更为顺利。正如三长制的倡导者和推行者李冲所说:“若不因调时,百姓得知三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深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又得其利,因民之欲,为之易行。”尽管三长制是为了封建最高统治者的利益向豪强大户争夺劳动力与剥削收入,但北魏政权能完全运用经济斗争方式以实现其政治目的,在当时条件下总是难得的。至于农民虽然在王权与宗主势力的斗争中充当了王权的主力军,并因此而得到一点小恩小惠,但终不免象西欧资产阶级三次大革命中的农民一样,在胜利之后却反因这一胜利的经济结果而破产了。北魏时三长制的实行,暂时地减轻了对农民的剥削,有利于封建生产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却是可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