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在经济活动中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相当普遍和严重,尤其是流通领域里更为明显。它已经成为阻碍和干扰深化改革,影响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极为突出的问题。
当前,违反财经纪律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一是在实行地方财政包干以后,违反财政、税收法规,超越管理权限,乱开财政口子和擅自减免税收的现象相当普遍。二是只讲微观搞活,不讲勤俭节约,追求奢侈、讲究排场、铺张浪费、滥发钱物等不良之风愈演愈烈。三是由于现行政策在某些方面缺乏质和量的界限规定,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以可乘之机。因而“新对策”层出不穷,违反财经纪律的胆子越来越大。四是编造假账,私设“小金库”等弄虚作假违纪活动面广量大,危害严重,触目惊心。五是流通领域无序,社会分配不公,诱发了违法乱纪的滋生和蔓延。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法治意识,“人治”观念的影响在延续;查处违纪行为失之过宽,民主监督机制软化,“民不举、官不究”;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法制不完善,改革措施不配套;全局观念、国家利益观念淡漠,本位主义严重;削弱政治思想工作,迷信物质刺激的功能,滋长了种种短期行为的倾向;财会人员有职无...
近几年来,在经济活动中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相当普遍和严重,尤其是流通领域里更为明显。它已经成为阻碍和干扰深化改革,影响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极为突出的问题。
当前,违反财经纪律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一是在实行地方财政包干以后,违反财政、税收法规,超越管理权限,乱开财政口子和擅自减免税收的现象相当普遍。二是只讲微观搞活,不讲勤俭节约,追求奢侈、讲究排场、铺张浪费、滥发钱物等不良之风愈演愈烈。三是由于现行政策在某些方面缺乏质和量的界限规定,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以可乘之机。因而“新对策”层出不穷,违反财经纪律的胆子越来越大。四是编造假账,私设“小金库”等弄虚作假违纪活动面广量大,危害严重,触目惊心。五是流通领域无序,社会分配不公,诱发了违法乱纪的滋生和蔓延。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法治意识,“人治”观念的影响在延续;查处违纪行为失之过宽,民主监督机制软化,“民不举、官不究”;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法制不完善,改革措施不配套;全局观念、国家利益观念淡漠,本位主义严重;削弱政治思想工作,迷信物质刺激的功能,滋长了种种短期行为的倾向;财会人员有职无权担当不起“守法、执法”的重任,会计反映、监督职能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加上经济执法人员在执法面前搞“商品交易”,使违纪活动乘虚而入。
当前,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重要性。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是一种腐蚀剂,它毒害人们的灵魂,诱发腐败现象的滋生.不制止这种现象,将会葬送改革的大业。因此.要花大力气,从加强法治和思想政治工作入手,从根本上加以治理。
一、提高对法治的认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的发展,既有其自身的经济运行规律,就需要有与此相适应、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但是,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人治”的观念影响极深,必然会影响国家的法治,甚至会给经济生活带来种种弊病和腐败现象。经济领域里的“权”与“法”的较量,执法与违法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因此,必须加强法治,把整个经济运行纳入法治的轨道。只有运用法律的手段调控整个经济运行,才能使经济违纪的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二、要严肃法纪,不搞下不为例。要加强法治,就要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在经济领域几乎已是司空见惯了。这里就以大检查来说吧,以往的几次大检查,都存在着“从宽”有余而“从严”不足的问题。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违纪现象的出现,必须严肃法纪。今后,在检查中如发现有屡查屡犯的问题,诸如打“埋伏”、报假账、私设“小金库”和乱购专控、禁控商品等,要认真清理“曝光”,一一落实查处。对于用种种非法手段截留、转移利润的,以及越权行事,随便乱开口子的,都应立即坚决纠正,不搞下不为例。同时,还应根据违纪情节和危害程度,按照国家规定,追究法人代表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法制建设应贯串于改革的全过程。十年改革,使我国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原有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的已不能适应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后的新情况。因此,要使改革得以深入进行,必须重视法制建设。要及时修订、完善原有的法律、法令、规章,定期清理过去的法律、规定,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订的要修订.要把清理、修订法规当作经常性工作,使所有企业、事业单位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目前,应尽快制定预算法、成本法和财经法规管理条例等法律,以此来明确地规范人们的行为。
四、充分发挥财会工作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的经济监督系统。要真正确立财会工作在经济“管理中重要地位,保证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在大、中型企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都要设置以总会计师为首的比较完整的财会工作体系,在厂长或经理领导下,搞好全面经济核算工作和稽核工作。在各行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员。把审计机制引进承包,对集团负责人实行任期审计和经营状况的责任审评。与此同时,要强调会计工作者要坚持职业道德,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恪守制度、秉公理财,真正树立起法制观念,养成处处、事事遵纪守法的习惯,不能无原则地唯“长官”意图是从,凭“关系”行事,以充分发挥财会工作的监督职能作用。
财政、税务、银行、工商、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特点,把好经济监督关。财政部门应对财经政策、法令、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税务、银行、物价、工商等经济监督部门,在各自的基本职能范围内,在执行基本职能过程中,要加强其专业监督管理的作用;审计监督是管理过程之外与管理指挥系统平行的监督系统。应从国家宏观经济效益出发,依据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对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严密的审计。通过充分发挥各种经济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把综合监督检查与专业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再加上有效地发挥全国广大财务会计人员业务工作本身的反映、监督作用,就可以构成一个严密的经济监督体系网络。
五、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维护财经纪律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当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日趋严重,与我们近一段时间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忽视人的积极因素,忽视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和鼓励有关。在加强法制,运用法律手段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深入持久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搞好正面教育,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要大力提倡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此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来维护财经纪律。对经济执法工作者来说,应该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严格职业纪律,树立清廉作风。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制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失职行为实施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以堵漏洞,完善管理,减少乃至消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
此外,要重视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财经法规,揭露和打击违纪案件,弘扬财苑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