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恢复新股发行存在很大变数、创业板在争议中难以推出的情况下,采取第三条“突围”之路已经日渐清晰,借建立“中小企业板”之机恢复新股发行的方案已经成为现实。日前,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那么什么是中小企业板?主要有什么功能?与创业板有什么不同呢?
在不改变现有法规、上市标准和发行审核程序的情况下,把中小企业板作为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单独进行监控,以此恢复深交所的新股发行。这就是所谓的“中小企业板”。据悉,证监会同意的方案是将流通股在5000万股以下、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集中在深交所设立的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也就是说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成长型中小企业,主要是指那些在较长时期(如3—5年)内,具有持续挖掘未利用资源的能力、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整体扩张的态势、未来发展预期良好的中小企业。一般具有高增长性、企业活力和适应性、稳定性的特点。另一类是创业型企业,即在产业生命周期中处于创业初期或种子阶段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通常是高科技企业和新兴企业,具有经营历史很短、市场需求不确定、盈利能力不稳定、破产风险较大的特点。建立中小企业板,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不但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资本市场综合竞争力的关
建成后的中小企业板具有以下几个功能: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新的融资平台——直接融资渠道;二是为早期向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提供一个有效的退出渠道即资金“出口”;三是为场外交易市场提供一个价格发现的场所。建立中小企业板,可以避免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现象,为中小企业增加直接融资的方式,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从而使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的现状有很大的改观。
比较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上市对象和功能基本相同,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小企业板的进入门槛较高,上市条件较为严格,接近于现有主板市场。而创业板的进入门槛较低,上市条件较为宽松。二是中小企业板的运作采取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即中小企业板附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作为深交所的补充,与深交所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甚至采用相同的发行上市标准和监管标准,所不同的主要是上市对象的差别。而创业板的运作将采取独立模式,即创业板与主板市场分别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采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和监管标准。三是从设立的时间顺序来看,中小企业板要先于创业板。或者说,中小企业板是未来创业板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