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政府外债统一管理。将政府外债统一归口到财政部门管理,改变了过去外债多头管理、外债家底不清的状况。二是加强对外债的清理。通过清查,为全面掌握全省外债举借、偿还及项目进展情况提供了较准确的资料。三是建立偿债准备金,逐年化解财政风险。四是建立外债分类管理制度。对世行、亚行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分类管理,实行资金、工程监测和项目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三类项目管理与申报,重点审查新申报外国政府贷款的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和偿还能力,确保新项目不发生偿债拖欠。五是加强财政或有债务清理。对省级2万多家工商企业进行排查,清理“泡沫经济”时期财政担保遗留的可能引发的财政或有债务,较全面地掌握了债务的总体情况。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