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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 秦月星 :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下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传导与管控研究
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下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传导与管控研究 秦月星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教授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2026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方案(2026—2029年)》,标志着新一轮国企改革全面启动。本轮改革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主题,聚焦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国家安全、民生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大领域集中,引导国企剥离低效非主业资产,深耕主责主业、推进专业化整合与战略性重组。在财务管理领域,本轮改革深化精益化管控与分类差异化考核,延续并优化“一利五率”经营指标体系,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引导企业提质增效。与此同时,国务院国资委持续强化资金全流程管控、贸易业务综合治理,将“两金”常态化压降、司库体系数智化升级、融资性贸易与虚假贸易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依托穿透式监管、违规经营投资终身追责等机制,严防空转贸易、表外隐匿负债、资金空转等各类违规行为。 供应链金融依托国有核心企业的主体信用优势,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压降“两金”规模,是国企落实提质增效目标、服务实体经济、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载体。但实务中,核心国企供应链金融业务快速扩张与财务风险防控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国有企业片面追求业务规模扩张,财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滞后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速度,国有资产流失事件时有发生,凸显了加强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传导与管控研究的紧迫性。 (二)研究意义 本文将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防控与新一轮国企改革、司库管理、贸易合规等监管要求深度融合,厘清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类型、传导路径,弥补现有研究对最新国资政策衔接不足的短板,丰富国企产融结合领域财务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同时针对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特征和实务短板,研究提出风险防控体系,对于推动供应链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规范国企供应链金融业务、防范国有资本流失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理论基础与政策依据 (一)理论基础 1.财务风险内涵。国企依托信用优势,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票据流,利用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质押、订单融资等方式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盘活自身存量资产、优化财务结构,在此过程中,因虚假交易、货权失控、资金闭环断裂、合规失范、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资产虚增、负债隐性、现金流恶化、报表失真、或有负债爆发、国有资产流失,构成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 2.信息不对称理论。在国企供应链金融中,核心国企、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金融机构之间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比如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隐瞒真实经营状况、伪造交易数据,造成金融机构难以穿透核查交易真实性、核心国企难以全面掌握上下游履约能力,从而引发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引发虚假贸易、资金挪用等风险。 3.信用传导理论。核心国企作为产业链信用核心,其信用状况直接决定供应链金融业务稳定性。上下游企业违约、货值不足、交易失效等风险会通过信用链条传导至核心国企,形成隐性/显性或有负债,导致核心国企负债激增、净资产承压、评级下调。 4.财务风险传染理论。国企供应链金融是一个产融深度融合的系统,其财务风险具有传染性和放大性特征。产融结合过度或管控失效,会导致金融风险向产业传导、主业空心化、财务风险累积;供应商违约、存货贬值等单一环节风险,可以通过产业链条、资金链条、信息链条快速传导,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从局部风险演变为系统性财务风险。 (二)现行供应链金融监管政策 1.行业合规监管。《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确立供应链金融服务产业链稳定升级的核心定位,要求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必须坚守真实交易背景,实现合同、资金、货物、信息“四流合一”。此后发布的《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77号),明确供应链金融所有应付账款电子凭证需在国家级动产融资登记平台备案,严控无贸易背景凭证流转,同时整治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等风险问题。 2.违规追责监管。《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号)作为国企经营追责的核心规章,将供应链金融、贸易业务违规行为纳入终身追责范畴,明确对虚假贸易、违规供应链融资、恶意拖欠账款、依托供应链不当牟利等行为,实行全程倒查、终身问责。《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 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明确禁止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循环开票、无商业实质资金拆借等违规业态,旨在封堵国企借助供应链金融虚增营收、扩张风险的操作空间。 3.资金集中管控。《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1号)明确要求,央企所有供应链金融业务必须纳入总部司库体系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授信、额度审批、资金监控和负债统计,严禁子公司擅自开展相关业务。《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23号)进一步完善世界一流财务体系建设框架,将供应链金融管控与“两金压降”深度绑定,从业务源头防范应收账款虚增、存货资金沉淀、账期失衡等问题。 4.负债与担保管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将国企降杠杆、防风险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严控表外隐性负债、违规担保等风险传导。《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细化融资担保监管,划定国企担保规模红线,严禁高负债国企新增担保业务,要求将供应链相关担保、票据、保理业务纳入统一额度管控。 三、国企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与财务风险类型 (一)主要业务模式 1.应收账款融资。该模式以核心国企为信用中枢,依托国企主体信用、真实贸易背景,由核心国企及其上下游企业等产业链主体,将持有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等合法债权资产,通过转让、质押、商业保理、票据贴现等合规方式,对接相关的金融机构,提前将未到期的应收款项变现、回笼流动资金,解决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周期长、资金占用大、现金流紧张等问题。 2.存货质押融资。该模式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将自身合法拥有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仓单等实物存货或存货凭证作为质押担保物,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等融资服务。核心国企承担存货货权监管、价值核验评估、跌价管控、逾期违约协助处置等增信与风控职责,依托国企主体信用、仓储管理能力、货物处置能力,降低金融机构风险,帮助融资企业将静态存货转化为动态流动资金。 3.订单融资。该模式下,上游中小企业将核心国企确认的采购订单作为主要依据,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专项贷款,融资资金专用于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加工、物流运输等订单履约全流程支出。核心国企提供订单确权、生产履约监督、货款定向回款等增信保障,以订单确定的未来应收货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帮助中小供应商解决接单后生产资金不足、前期投入压力大的问题。 (二)国企供应链金融的财务风险 1.虚假贸易与重复融资风险。该类风险存在虚构交易、重复抵质押融资行为,造成资产虚增、资金挪用,属于监管明令禁止的空转、融资性贸易范畴。市场主体通过虚构的订单、合同、发票、仓单、应收账款等资料套取金融资金,或将同一笔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用于多次融资,导致底层资产虚增、隐性负债累积、资金违规挪用。财务上体现为应收账款、存货账面规模虚高,资产周转率大幅异常;营业收入与毛利率逻辑背离,经营现金流与账面利润长期不匹配;企业存在大额未披露或有负债,对外担保规模突破监管红线。 2.主体信用与或有负债风险。国有企业依托自身主体信用,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确权、担保、资产回购、差额补足、定向付款等增信服务,由此形成显性或隐性或有负债。一旦上下游企业出现违约、交易终止或质押标的价值不足情形,核心国企将承担代偿、回购义务,直接推高企业负债规模,侵蚀净资产,甚至引发信用评级下调。财务上表现为对外担保、各类履约承诺金额占净资产比重超标,应付账款、商业票据规模非正常扩张且账期持续拉长,表外或有负债未按规定完整披露,表外风险逐步向表内转移。 3.货权与动产质押风险。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下,因货权界定模糊、仓储监管缺位、货物自然损耗、市场贬值、重复质押、处置渠道受限等问题,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无法覆盖融资本息,最终形成坏账、资产减值及直接经营损失。财务上表现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存货周转效率持续走低,质押资产重估、处置产生大额损失,存货规模与对应融资、应付账款数据逻辑不符。 4.资金链断裂与流动性风险。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以交易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若下游客户违约、项目验收失败、回款延迟或资金被挪用,核心国企不得不垫付资金,导致出现现金流缺口、短期偿债压力加剧、整体资金链趋紧等流动性问题。财务上表现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现金流与业务规模匹配度不足;短期借款、票据融资大幅增加,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指标恶化;企业“两金”占比居高不下,资金长期沉淀于产业链环节。 5.市场波动与资产估值风险。大宗商品、库存货物、应收账款等因受市场价格、汇率、宏观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出现估值缩水问题,造成质押物质押率不足,企业被迫追加保证金或补充质押物,同时产生大额资产减值损失,挤压盈利空间。财务上体现为存货、应收账款计提大额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续为负,企业利润波动幅度加大;持续追加保证金、补充存货进一步占用营运资金,加剧资金压力。 四、国企供应链金融的财务风险传导机制及原因分析 (一)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传导机制 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具备显著的链式传导、逐级放大特征,风险通过产业、资金、信息等路径层层渗透、叠加扩散,最终由产业链风险转化为企业实质性财务风险。 1.产业链条传导机制。供应链上下游经营风险具有强外溢性,上游主体虚构交易、伪造业务资质骗取融资后无法履约,使核心国企原料供应中断、生产经营受阻;下游企业逾期回款、恶意违约直接推高国企应收账款规模与坏账率。由于国企普遍通过确权、回购、差额补足等方式提供增信兜底,当上下游资金链断裂、融资无法清偿时,国企需履行代偿责任,最终将产业链信用风险转化为自身资产损失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2.资金闭环传导机制。供应链金融依托“融资、履约、回款、还贷”封闭式资金循环实现风险自偿,任一环节失效均可引发链式断裂。上下游企业挪用融资资金、未按约定开展生产履约,会直接导致货物交付、验收及终端回款停滞。核心国企被迫垫付资金兜底,造成自身现金流承压、“两金”高企、账款拖欠连锁发生。叠加金融机构抽贷、限授信、上调融资成本等行为,企业流动性风险快速升级,甚至诱发阶段性资金链危机。 3.信息不对称传导机制。供应链多主体、多环节的业务特征加剧了信息壁垒,上下游企业隐匿经营负面信息、伪造交易资料,导致核心企业风险识别滞后、风险隐蔽累积。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尾部风险暴露后,会快速触发金融机构授信收缩、市场预期下行、产业链合作信任破裂,风险由单点风险扩散为全链条系统性风险。 (二)原因分析 1.监管协同存在短板。第一,国资、金融和市场等监管部门尚未实现数据共享、联合核验机制不完善,难以实现全链条穿透式监测,供应链金融有关违规行为难以被及时识别预警。第二,当前监管以事后督查、专项整改、追责问责为主,事前预防、事中动态管控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尚未完全成型,对隐性风险、长期风险的前置防控力度不足。第三,针对供应链金融衍生业务的监管细则相对滞后,部分创新业务处于监管模糊地带,监管标准、边界界定、处罚细则不够细化。 2.企业内部管控薄弱。其一,组织治理架构失衡,未建立独立的供应链金融管控体系,不相容岗位未严格分离,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其二,专项制度体系不完善,未结合新一轮国企改革监管政策更新管理制度,业务操作缺乏刚性标准与制度约束。其三,风控机制较为粗放,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预防,未建立量化风险指标体系与动态预警机制。其四,数字化管控能力薄弱,企业各部门数据孤岛问题突出,无法实现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的自动交叉核验。其五,合规风控文化薄弱,对国资监管新规理解不到位,常态化合规培训与警示教育缺失。 五、关于国企供应链金融财务风险管控的政策建议 (一)国家层面加强监管政策协同 第一,建设国家级跨部门监管数据共享平台,统筹整合国资、金融、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业务数据,建立标准化数据互通与常态化联合核验机制。依托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搭建统一监测系统,实现供应链业务全链条穿透式动态追踪,搭建智能风险预警模型,识别虚假仓单、重复融资等违规行为,解决信息孤岛带来的监管滞后问题。 第二,完善全周期常态化监管体系,扭转重事后处置、轻前端防控监管导向。完善事前资质审核、业务准入门槛,建立事中动态指标监测台账,针对隐性、周期性长期风险设置分级预警阈值,采取线上实时监控、线下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前移风险防控关口,从源头减少风险隐患累积。 第三,加快健全供应链金融配套监管制度体系,紧跟业务创新节奏出台衍生业务专项监管细则,清晰划分各类新型业务监管权责与边界,统一行业运营规范,细化不同违规情节对应的分级处罚标准,补齐制度空白,消除监管灰色地带,杜绝各类监管套利行为。 (二)企业内部搭建财务风险管控体系 针对国企供应链金融内部管控薄弱、风险防控缺位等问题,立足企业经营实际与国企监管要求,构建全方位、常态化、数字化的财务风险内控体系,全面补齐管控短板。 一是优化组织治理架构,搭建专属管控体系。设立独立的供应链金融风控管理部门,厘清业务、财务、风控、审计岗位职责,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制度,构建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全程监督的组织管控机制,破解治理架构失衡、监督缺位问题。 二是完善专项制度体系,夯实合规管控基础。对标新一轮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最新政策,全面修订完善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财务管控、风险防控等配套制度,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审批规范、财务管控标准,形成全覆盖、刚性化的制度体系,杜绝业务操作无据可依、管控松散等问题。 三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风险前置防控。转变重事后处置的管控模式,建立量化财务风险指标体系,针对融资、票据、货权等核心风险设置分级预警阈值,搭建动态风险监测、研判、处置机制,实现风险事前预判、事中管控、事后复盘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是提升数字化管控能力,打通数据壁垒。整合各部门业务数据,破除数据孤岛,搭建一体化数字化管控平台,实现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四流合一”自动交叉核验,依托数字化手段精准甄别虚假贸易、重复融资等财务风险。 五是厚植合规风控文化,筑牢思想防线。常态化开展国资监管新规、供应链金融风控知识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全员财务合规、风险防控意识,将合规风控要求融入业务全流程,构建全员参与、全程合规的风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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