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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民生保障有力 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民生根基
“十四五”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社会保障作为优先支持方向,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民生福祉显著提升。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步提高,就业政策精准发力,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社会福利和救助体系更加完善,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民生根基。
财政投入持续增加
民生保障有力有为
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将社会保障作为优先支持方向予以重点保障。2021—2024年,全区各级社会保障和就业累计支出2943.6亿元,卫生健康累计支出1901.9亿元,两项支出合计484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74%。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昌吉、阿克苏、喀什等地州市入选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等示范项目,共获得中央财政16亿元资金支持。
就业政策不断完善
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力度稳步提升
自治区财政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推进援企稳岗扩就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2021—2024年,自治区城镇新增就业累计约19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政策体系持续优化。配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参加招聘会等,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二是财政支持力度有力有效。2021—2025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30.3亿元,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鼓励和促进就业作用,支持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约860万人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供需有效对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三是助企纾困政策成效显著。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2021—2025年上半年,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18.98亿元,为42.08万户企业返还25.25亿元,帮助企业减负稳岗促就业。阶段性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按规定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
来源:包图网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
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24年末,自治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63.96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151.3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40.16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38.4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43.98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94.98万人。
二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统筹推进。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落实自治区与市县财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长效投入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筹资机制,优化缴费档次,放开年缴费次数,鼓励参保居民“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全面实现自治区级统筹管理,区域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实施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保障职工权益。
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20—2024年,自治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累计提高50元,2024年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达到195元。
四是财政补助力度持续加大。2021—2025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共下达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088.36亿元,为参保群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精准有力
一是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持续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优化投入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打造西北—中亚地区医疗服务高地。支持开展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专科诊疗水平。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财政投入机制,出台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推进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和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
三是公共卫生服务更加优化。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2021—2025年上半年,累计下达补助资金93.62亿元,支持将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9元提高至99元,为自治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妇女“两癌”筛查范围扩大至全区适龄妇女,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第一道防线。
四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健全居民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截至2024年底,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088.09万人,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已全面建立。2021—2025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473.24亿元,支持将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80元提高至700元;下达医保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4亿元,支持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5.96亿元,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配合医保部门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基金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社会福利和救助制度更加完善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支持建设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庭服务和精神慰藉为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建立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制度。支持发展老年助餐,完成1.79万户特殊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等,提高老年群体生活幸福指数。2021—2025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7.18亿元,支持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等老年福利制度的实施。
二是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支持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落实托育服务试点建设,积极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2021—2025年,全区共申报获批托育服务项目99个,下达补助资金3.51亿元。
三是全面织牢困难群众保障网。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和调整办法,持续提高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全区城市低保标准从2020年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2024年的每人每月712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020年的每人每年4100元提高至2024年的每人每年6816元。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0—14岁(含14周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农户基本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