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关键点是数据真实性。为此,湖北省远安县在惠农补贴发放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发放方式,真实准确地将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一)改分散数据统计为系统资源共享
惠农补贴涉及面广,数据量大,且都是以农户或者个人为单元发放的补贴,为了减少惠农补贴发放差错,远安县财政部门通过扩展农民补贴网软件功能,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流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民负担监督卡”、“财政编制与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全部纳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设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流转”相应的管理模块使全镇的农民土地承包合同面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能够在相应的软件中进行录入、汇总,动态反映全镇每个农户各年度的土地承包面积增减变化情况,可以为核实农户当年的粮食良种补贴面积提供准确的数据来源。通过调整、增加上年度农民各项惠农补贴数据,完成了跨年度农户各项补贴数据的衔接,实现了农民负担监督卡的一键查询、导出数据表的功能,为准确反映农民各年度的筹资筹劳情况以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按时进行监督卡发放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数据共享来源。借鉴监督卡数据表模式,并完善相关数据,形成农业股、商贸股、综改办、公开办等各股室关于惠农补贴资金总数据库,其需要公开的17种公开表格利用软件查询功能设定公开表格式模块,数据来源均采集于数据库,公开表完全通过查询模块导出。同以往相比,农户补贴资金一经发放,乡镇上报各种公开表省时省力、方便快捷。
(二)改种植面积核实为非种粮面积核减
过去全县的粮食种植面积核实主要通过打印“农户分户粮食种植面积核实表”,由村、组干部挨家挨户进行统计,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张榜公布后进行发放。由于核实工作任务重,错报、漏报、瞒报现象较多。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远安县从2010年起,以农民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把各农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在农民补贴软件中固定下来,当年农户承包面积扣除退耕还林面积、农村土地流转、征地、建房面积之后,能够用于实际耕种的农作物面积由软件计算出来,村组干部只负责统计、核实农民因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抛荒等减少的非种粮面积。统计面积所用的电子表格、纸质表格式样及其户主姓名由财政所统一提供,数据由财政所统一审核录入,农户当年应该补贴的粮食良种面积由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扣除。这种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方法由于重点放在非种粮面积的核实上面,不仅户数少、面积小,而且统计简单、错误较少,极大地减少了村、组干部在核实粮食种植面积的工作量,消除了过去在种植面积核实过程中的人为因素,避免了错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三)改粗放数据审核为明细对口审核
过去,惠农数据审核方式落后,粮食种植面积的审核主要靠基层工作人员手工进行逐户审查,对各村的粮食补贴面积进行对比分析,看各村的“合计补贴面积”是否增加、是否合情合理,而具体到每个农户则缺少可靠的审核依据。为改变这种现状,从2010年起全县实行项目数据分级负责制,其中乡镇财政所负责土地承包面积、退耕还林面积和农村土地征用、建房面积的核实与审核并做到“三对口”,即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与承包合同书、流转合同书对口,退耕还林面积与林业局对口,土地征用和建房面积与国土资源所对口。村委会只负责农户“非种粮面积”的核实与审核。在核实面积过程中,各乡镇对村民小组长需要入户填写的《农户非种粮面积核实花名册》,由财政所统一分发打印表和电子表,电子表设置相应的审核公式,将村组一级填报数据时可能出现的错误信息杜绝在萌芽状态;村民小组负责填写、上报纸质表,村委会根据村民小组上报的纸质表审核后录入电子表,再将收集整理的纸质表、电子表在规定的时间上报到镇财政所,最后由财政所将应该扣减的面积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这样真正使农户粮食补贴面积的数据来源做到“财政所审核村委会,村委会审核村民小组长”,一级负责一级,技术和责任一级比一级减少。同时,乡镇财政所也改变了以往的数据审核方式,通过设定农民补贴软件中自定的“审核公式”,实现一键审核、查询、打印每一个错误的农户的详细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农户数据的审核速度以及农户粮食种植面积数据的准确性。
(四)改“一户多折”为“一户一折一编号”
一户多折给乡镇财政所发放惠农补贴带来很多不便,既造成补贴不能及时发放,额外增加财政所工作量,又不利于惠农资金监管,为此,在2011年,全县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一卡通”以户主姓名办理,其家庭成员享受的补贴资金一律存入该存折,加盖“财政惠农补贴专用存折”印章区分,并与信用社实现数据共享,以“一户一折一编号”为最终目标,经过整顿,全县一户多折现象大为改观。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