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6 作者:本刊记者 廖朝明
[大]
[中]
[小]
摘要:
为宣传绿色采购政策法规、总结工作实践良好经验、推动绿色采购工作开展,11月8日,由财政部国库司与绿色创新展主办方联合举办的“政府绿色采购论坛”在广州召开,来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以及部分节能环保企业的代表、专家学者在论坛上分别作了精彩的主题发言。
政府绿色采购:十年探索不寻常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回顾了我国政府绿色采购近10年的历程。2004年,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促进节能和环保的政策,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启动。2006年,财政部与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9年起,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的清单的调整由两年一次变为一年一次,同时也建立了供应商承诺和退出的机制。可以说,我国已经形成了以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基础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制度,初步建立了绿色采购的框架,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截至目前,节...
为宣传绿色采购政策法规、总结工作实践良好经验、推动绿色采购工作开展,11月8日,由财政部国库司与绿色创新展主办方联合举办的“政府绿色采购论坛”在广州召开,来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以及部分节能环保企业的代表、专家学者在论坛上分别作了精彩的主题发言。
政府绿色采购:十年探索不寻常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回顾了我国政府绿色采购近10年的历程。2004年,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促进节能和环保的政策,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启动。2006年,财政部与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9年起,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的清单的调整由两年一次变为一年一次,同时也建立了供应商承诺和退出的机制。可以说,我国已经形成了以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基础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制度,初步建立了绿色采购的框架,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截至目前,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清单已经发布了14期,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清单已经发布了12期;列入清单的节能产品已有52种,6.9万个型号和系列,环境标志产品已达61种,2.1万个型号和系列。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采购的实践中,还积极推行打印机可循环耗材代替原装耗材,变频空调代替定频空调,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项目的节能采购,从2012年政府采购的统计信息来看,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规模分别达到了1280亿元和939亿元,占政府采购同类产品的84.6%和63.8%,促进节能环保的政府采购的实施,有效降低了能耗水平,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并对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风尚形成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王瑛也指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制度体系还很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一是绿色采购覆盖面偏小,目前主要体现在节能环保产品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上,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项目涉及较少;二是对能否列入节能环保产品清单主要是依据末端产品功能的界定,对其本身生产过程中是否节能或环保的评估不足,特别是延伸到供应链环节的应用不够;三是绿色采购的制度尚未形成完整的框架体系,需要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执行效果。
王瑛强调,我国高度重视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的制度,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下一步,财政部将不断学习借鉴国际上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先进经验,深入了解和学习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入绿色标准、碳排放指标、实施供应链管理等最新的做法,研究完善绿色采购的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丰富和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体系。一是研究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绿色采购新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的要求和引导,全面提升政府、企业和社会节约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识。二是要充实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的体系,将政府绿色采购的实施范围从现有的几十类节能环保产品扩展至政府采购的其他领域,采购扶持的范围逐步覆盖再生和回收利用、新能源、生物利用、有毒物替代、保护臭氧层等产品,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特点,提出绿色采购的强制性、倡导性要求,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三是更加关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将对绿色产品的最终要求扩展至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对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包装、运输销售、废弃处理、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提出绿色环保要求。四是完善绿色采购的政策执行监管和评估机制,在合同绩效评估机制建立中,引入绿色标准,综合衡量合同的成本收益,并将其作为政府采购合同授予的评价标准,完善绿色产品信息库,丰富产品的指标、绿色性能和参数,帮助采购人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培训,帮助其满足绿色采购的要求。
让政府成为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领跑者
发改委环资司节能处处长陆新明认为,发改委积极配合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制度,到现在为止将近十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充分发挥了政府的表率作用,2012年政府绿色采购的规模达到1280亿元,占政府采购同类产品的84.6%。二是有力推动了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从第一期86家制造商1526个型号入围,到今年第十四期有近900家的企业、7万个产品型号入围,通过政府的采购有力推动了这些节能产品的技术进步。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产业指导与认可处处长姜宏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发布后,全国许多地方也陆续出台了地方绿色采购政策和配套措施,引起了社会的积极响应,很多企业看到了政府采购的发展方向,对绿色发展由观望转为积极。七年来,环境保护部与财政部已发布了12期清单,清单的种类由14类增加到60多类,产品的生产企业由81家增加到1200多家,产品的规格型号也超过了4万多个。由于政府采购行为蕴藏庞大的购买力,并具有政策工具作用,我国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为企业生产绿色产品树立了信心,扩大了绿色产品市场,拓展了绿色发展空间。实践证明,政府实施绿色采购对发展绿色产品,消减污染物排放作用明显,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起到了行政监管起不到的作用。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力达认为,通过政府采购能树立绿色采购理念,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政府绿色采购要求政府采购在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综合考虑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效果,引导生产和采购有利于社会目标的实现。这方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如推广节能产品与服务,创建和培育绿色产品市场;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和采购人树立绿色健康理念;提倡绿色采购需求,努力节约财政资金;加强政府绿色采购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试行全流程的网上采购,逐步实现无纸化的绿色采购目标。
给企业、行业带来机会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官勇说,2008年财政部、发改委启动高效照明推广,这对于一个节能照明企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同时也是一个行业的春天。作为企业要充分明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定位,企业提供的不仅仅是产品,更重要的是服务,让整个社会从节能照明产品推广中受益。政府采购推动了企业积极做好产品的认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整个行业的技术标准,这5年来,我国节能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成为全世界最高的。政府采购推动了企业新产品的开发,企业必须拿出差异化的产品进行竞争,根据社会的需求推动技术进步。政府采购推动了企业积极合理布局国内的营销网络,以阳光照明为例,从原来90%的业务在国外的外向型企业,随着政府采购对民族企业的扶持,到2012年,国内市场的业务已经达到了30%以上,实现了从外销型企业向内销型企业的转身。可以说,政府通过绿色采购搭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整个社会、消费者从中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企业也获益匪浅。
绿色采购能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多赢
碳披露项目(CDP)中国项目主任李如松介绍说,作为来自英国的非营利性组织,CDP主要宗旨是鼓励公共和私营部门能够在充分了解自己的情况下,把有关节能环保的信息提供出来,进行分析整理,从而找到有待改进的领域和下一步的方向。通过对美国、英国的政府采购研究发现,他们不仅仅政府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还通过和供应商的互动,把整个价值链延伸到私营企业中去。政府对供应商产生影响,供应商又对下级供应商产生影响,这样一级级地把节能环保的理念深入到全社会中去。这值得学习借鉴。如英国的绿色采购标准也有一个演进的过程,从简单的能效开始,从单一产品发展到多个产品,从单一的考虑低碳发展到考虑整个环境的影响,从政府简单地跟随市场到政府逐渐提出前瞻性、指导性的意见来引导市场,让市场提供更加节能环保的产品。研究发现,节能减排不仅仅为政府同时也为供货商节约了资金,供货商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填写和思考,了解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促进创新,生产出更加节能廉价的产品;同时,产品的节能环保性其实和质量、安全存在着正相关。这点在美国同样得到体现,如美国要求在采购产品和服务时要考虑跟踪温室气体的排放和相关减排措施,这一措施在降低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的同时,也为供货商节省了近50亿美元。从政府单方面制定标准到邀请供货商、学术机构共同参与,这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多方参与的本身非常有意义,企业在整理思路的时候会产生创新的点子,同时政府在对企业提出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要求时,在很大程度上也能促进创新。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