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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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影响力不断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知识产权数量的多寡、质量和转化率的高低、受保护的程度、扩展和延伸的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2009年,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自主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围绕战略纲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甘肃省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和发展。在此过程中,财政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先导作用,整合社会经济资源,加快构建实施甘肃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财力支撑体系。
一、甘肃省财政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甘肃省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条件下,保障科研部门、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技基地正常科技经费的供给,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逐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保护以及科技人员奖励资金的投入。1999年财政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是2.0亿元,到2008年达到9.5亿元,10年间投入科技方面的支出累计达40.5亿元,年均增长16.9%。同时,财政部门设立支持科技创新和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通过科技项目前期费、财政补助、贴息等方式,引导企业利用社会资本、银行信贷资金和实施企业联营等,支持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保障公安、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
随着知识经济影响力不断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知识产权数量的多寡、质量和转化率的高低、受保护的程度、扩展和延伸的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2009年,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自主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围绕战略纲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甘肃省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和发展。在此过程中,财政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先导作用,整合社会经济资源,加快构建实施甘肃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财力支撑体系。
一、甘肃省财政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甘肃省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条件下,保障科研部门、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技基地正常科技经费的供给,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逐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保护以及科技人员奖励资金的投入。1999年财政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是2.0亿元,到2008年达到9.5亿元,10年间投入科技方面的支出累计达40.5亿元,年均增长16.9%。同时,财政部门设立支持科技创新和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通过科技项目前期费、财政补助、贴息等方式,引导企业利用社会资本、银行信贷资金和实施企业联营等,支持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保障公安、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整治活动经费;支持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中介评估、财政应急援助等,提供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服务,改善甘肃知识产权的创新、发展和保护的社会环境。然而,甘肃省财政在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财政支撑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能力较弱。地区知识产权数量,尤其是专利数与当地科技投入规模息息相关,财政资金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甘肃省由于长期受公共财政科技投入总量少,财力支撑能力弱的限制,全省获得发明专利的数量与先进省(市)相比有较大差距,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成果仍然偏少。1999、2004和2008年,全省累计申请专利分别为6098件、10483件和17488件,仅占全国的0.61%、0.46%和0.36%。截至2009年,全省每百万人拥有授权专利365件,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98件。
2.财政在支持知识产权发展方面投入规模小,结构单一。财政在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三个方面的投入,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别在“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类统计,由于知识产权涵盖的内容较多,具体的财政总投入无法精确分类计算,但财政在整体知识产权发展方面投入偏少,而且主要集中在专利方面,重点是科技研究投入,总体来说投入规模少,结构单一。
3.财政科技投入总量严重不足。从财政年度考察,财政对科技总费用的投入逐年增加,但限于甘肃财力薄弱的事实,科技支出规模与其它经济发达的省份相比,差距还很大。1999年甘肃、北京、上海和广东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经费支出总额分别为7.4亿元、120.4亿元、49.7亿元、64.0亿元,同年,甘肃财政在科技方面的经费支出为2.0亿元,分别是北京的21.3%,上海的18.5%,广东的6.6%;2006年,甘肃财政在科技方面的经费支出为4.4亿元,分别是北京的7.3%,上海的4.7%,广东的4.2%;2007年,甘肃、北京、上海和广东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总额分别为25.7亿元、505.4亿元、307.5亿元、404.3亿元。
4.财政和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不足,部分知识产权资源没有发挥功效。甘肃省拥有的科技成果绝对数量不多,实际实现转化的数量也比较少。科技成果不能及时转化,既有生产力整体水平不高,财政、企业投入不足,技术、人才、生产能力和条件限制的原因,也与企业利用新成果新技术积极性不高、创新意识不强有关。
5.财政在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方面的影响力较小。财政对科研奖励存在幅度小、奖励经费不到位等问题,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技实验基地在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投资决策、成果奖酬等方面没有形成完善的激励机制和切实可行的具体奖励措施,造成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不高,科技队伍不稳定。
6.政府主导的产权交易平台不完善,知识产权交易的信息渠道不畅。由于没有形成规模和实力强大的对外交易型的知识产权市场,知识产权交易的信息渠道不畅,企业获取交易信息的成本高、准确性低,一方面导致知识产权的许多成果被束之高搁,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另一方面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加之财政和企业投入不足,企业很难找到适用的技术,导致产品的竞争力不强,最终影响企业的利润和发展,形成知识产权创新和利用的恶性循环。
7.财政对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执法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地方财力所限,打击盗版侵权的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执法手段滞后,造成执法不严。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没有形成,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盗版等违法行为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惩治,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加大了企业科技创新和保护的成本,直接影响知识产权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二、甘肃省财政支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任务和原则
财政支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必须以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为目标,突破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局限性、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瓶颈障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优化科技事业全面发展的环境。财政支持知识产权发展的首要任务是鼓励创新,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科技单位、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技实验基地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更新的信息,以敏锐的眼光进行技术前沿的创新,将更多的发明专利和新技术应用到生产领域。二是积极支持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工程。支持专利推进工程,力争使甘肃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人均拥有量、年均增长幅度接近于全国平均水平,提高年申请量、授权量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量在全国的份额。支持商标培育工程,按照区域分布、属地管辖原则,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和帮助行业协会或企业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鼓励甘肃省企业到境外申请、注册商标;按照甘肃省名牌发展规划,壮大一批支柱产业、发展一批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名牌产品。支持版权保护工程,支持实施版权拓展战略,鼓励文化创新,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三是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制定引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扶持政策,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
财政支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体制机制,引导科研单位、企业、社会资本、民间捐助等共同投入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方面。建立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探索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业绩考核、参与分配的新模式。二是全面支持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应体现统筹兼顾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需要,但也必须突出重点,强化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支持有能力的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创新和应用做大做强,扶持具有战略品牌价值的产品参与市场竞争。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相结合。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环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使更多的成果能被运用到实际生产生活中,将更多的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四是提高质量和保证数量相结合。财政鼓励科技创新,突出创新成果的质量,鼓励原始创新、原产地生产和自然人的发明创造,提高知识产权成果的质量,发挥知识产权创新在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综合作用。
三、构建支持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财力支撑体系
1.统筹兼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年增加财政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投入,其可靠的财力支撑来源于每年财政新增收入。根据政府收支科目,明确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重点,确定增加科技投入的大致增量,并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严格监督预算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使科技创新和发展的预算支出有法可依,预算安排有据可查,使项目资金的申报、评审、支出和事后财务监督合规合法,构建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和发展的长效机制。
2.通过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具有甘肃特色的科技创新项目。一是支持专利的创新和应用。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专利发明和新成果研发及结构调整,通过重点扶持,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政府支持领域应集中在新技术应用、技术和工艺改造、清洁能源的生产和应用、污染项目治理等方面。对新成立的企业,重点扶持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品附加值高创汇能力强的产品、工艺和生产项目。通过专项资金支持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研发项目,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人才和基础设施优势,提高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二是支持创新、利用和推广“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在保护原有商标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和开发新的商标。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对注册商标进行重点推广,扩大商标的影响力。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和司法部门保护商标权不受侵权,对工商、文化、质检部门进行商标和地理标志宣传的经费可列专项解决。鼓励甘肃老字号服务企业、知名产品和其它市场主体注册和续展自主商标,引导企业丰富和拓展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加大培育本地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力度。三是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民间艺术的保护。配合国家新出台的文化产业改革政策,解决好改革过程中人员的分流、企业走向市场化的创新资金投入、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对甘肃民间艺术、工艺、地方戏剧、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戏曲、秧歌、高跷、花灯、舞狮等的挖掘、整理、出版和保护工作。四是支持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和保护。积极扶持农林科研机构、民间团体和个人进行植物新品种的研发和试验,鼓励植物新品种作为专利进行申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进行推广和应用。重点支持以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高效特色农业为主的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创新一批农畜业品牌和著名商标,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支持建立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种植、原产地生产、试验和推广的基地。
3.建立切实有效的财政激励知识产权创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先导作用,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民间捐助资金、社会名人名流捐赠设立科技奖励基金,引导社会各界对基金增加投入和捐赠的规模。设立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加大对科技创新的奖励力度。二是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科技奖励的示范效应。对科技创新的奖励应集中在产品市场前景好、对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直接和间接效益的项目上。对技术先进、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项目的转化与产业化,各级政府应优先给予专项扶持与资金资助。申请专利技术转化资金也应将重点放在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有市场发展前景并能形成产业化的项目上,以及利用专利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通过转化和联营能形成产业化的项目上。专项扶持资金可根据每年财政收入增长和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项目转化与产业化发展情况,逐年有相应增长。三是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创造中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增加科技创新成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部门应精简“非科研”的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高效可行的激励机制。对高校、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实施分类评价,把原创性知识产权所发挥的中长期社会效益作为评价和奖励的重点依据。
4.构建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一是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财政支持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必须用足用好预算、国债、金融、保险、政府采购等政策和手段,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产业、能源和环境保护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明确政府各部门支持与企业投资进行成果转化后的投资产权归属,以激励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应用知识产权。二是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建立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制定优惠扶持政策,以政府成果转化资金、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为基础,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和其他社会资金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
5.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知识产权流动提供平台。由财政支持建设甘肃知识产权交易网络,发布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和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咨询和服务。对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知识产权交易信息资源的公开和共享。支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6.加大打击侵权力度,积极营造知识产权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保证司法办案人员经费,提高司法裁定、判决及执行能力和效率。财政部门应配合公检法司部门推行案件限期审结制、办案责任追究制,保障为提高办案效率所增加的业务经费,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大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经费和专项整治经费的投入,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财政部门应保证工商、文化、质检、版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所需经费;保障政府确定的打击侵权和盗版专项整治活动的经费供给,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弱势群体依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对维权确有困难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给予经费补助。
7.加强知识产权创新和发展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把好项目申报和评审关,杜绝各类形式的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的项目审查和评审程序应做到规范、科学,参与评审的专家应具备行业内较权威的能力和水平,专家评审的程序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走过场、走后门,审批“人情项目”。项目确定后,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直接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减少资金的中间审批和流转环节。二是实施知识产权项目跟踪检查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科技项目资金进入实施阶段,科技、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将项目资金的适用实行分级归口管理。项目所在地应制定《科技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流程》,与项目实施单位签定《项目监督协议》,由管理部门组成项目联合督查小组,定期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建立监督检查信息档案,推行监督问责制,明确责任,提高监督的效果。三是实施知识产权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事后监督。建立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项目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和备案制度,财政、科技、发改、审计等部门每年对上年度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考核结果应进行备案,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作为以后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财
(课题组成员:甘肃省财政厅李兴文刘玉珍王生国张立恒)
责任编辑 廖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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