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财政部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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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一五”时期,财政部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财经外交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同美国、英国、日本、欧盟、俄罗斯、德国、法国、印度和巴西等主要经济体的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了我国与相关经济体在宏观经济政策领域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并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冲击的情况下,为推动全球金融稳定和经济复苏做出了积极贡献,扩大了我国在国际财经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增强了我国应对国际经济风险和挑战的能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力地配合了国家整体外交战略,维护了我国发展战略机遇期。
一、中美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美之间进行了高规格、高频率的财经对话,共举行了5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2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5次中美经济联委会。
1.中美战略经济对话
2006年8月,胡锦涛主席和时任美国总统布什共同倡导建立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主要就中美经济关系的战略性、长期性和全局性问题进行深入交流。2006年...
“十一五”时期,财政部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财经外交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同美国、英国、日本、欧盟、俄罗斯、德国、法国、印度和巴西等主要经济体的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了我国与相关经济体在宏观经济政策领域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并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冲击的情况下,为推动全球金融稳定和经济复苏做出了积极贡献,扩大了我国在国际财经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增强了我国应对国际经济风险和挑战的能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力地配合了国家整体外交战略,维护了我国发展战略机遇期。
一、中美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美之间进行了高规格、高频率的财经对话,共举行了5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2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5次中美经济联委会。
1.中美战略经济对话
2006年8月,胡锦涛主席和时任美国总统布什共同倡导建立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主要就中美经济关系的战略性、长期性和全局性问题进行深入交流。2006年9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作为胡锦涛主席特别代表,同作为布什总统特别代表的时任美国财长鲍尔森在北京宣布启动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决定对话一年两次轮流在两国举行。2006年12月、2007年5月和2007年12月,吴仪与鲍尔森作为中美两国元首的特别代表共同主持了前三次对话。2008年6月和12月,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与鲍尔森作为中美两国元首的特别代表共同主持了第四次和第五次对话。
5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取得积极成效,达到了预期政策目标。一是加深了中美双方的相互理解,增进了战略互信。通过坦诚对话和交流,双方对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两国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以及各自的重点关切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在一系列战略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的经济问题上达成重要共识,进一步扩大了双方的利益共同面。二是取得了多项互利共赢的成果,为中美经贸关系注入了新的活力。5次对话在宏观经济、金融服务业、贸易、投资、能源、环境和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达成了189项积极成果,深化了双方在相关领域的合作,进一步丰富了中美经济关系的内涵,夯实了中美关系的经济基础。三是在中方关注的重大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维护了国家利益。四是围绕对话加强全方位公共外交,赢得美国各界对中美经济关系的广泛支持。对话期间,通过在西方主流媒体上发表文章、参加美国友好团体组织的活动并发表重要演讲、面对面做美国国会领导人和重要议员工作等形式,巩固和扩大了美国各界对中美经济关系的支持力量,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五是形成了推动中美经济关系不断取得进展的有效进程。根据两国元首确定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不取代、不重复、不削弱中美其他双边经济合作机制的原则,该机制充分发挥对其他机制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与其他机制相辅相成、形成合力,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了中美经济关系的发展。
2.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
2009年4月,胡锦涛主席和奥巴马总统在伦敦会晤时就建立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发展新时期中美关系达成重要共识。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作为胡锦涛主席特别代表,同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美国财长盖特纳共同主持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首轮和第二轮对话分别于2009年7月和2010年5月在华盛顿和北京举行。两轮对话达成76项成果,为推动建设21世纪积极合作全面的中美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首轮经济对话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前景尚不明朗的背景下举行的,是奥巴马政府上任后中美之间举行的第一次战略性的高层经济对话。中方以合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主线,与美方就共同关心的重大经济金融议题深入沟通并协调立场,向外传递了危急时刻中美同舟共济、共同推动经济早日复苏的积极信号,为二十国集团(G20)匹兹堡峰会作了政策铺垫。第二轮经济对话是在世界经济有所复苏,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中美关系受美国内政治因素干扰面临诸多挑战的背景下举行的。中方以深化新形势下中美经济合作为主线,与美方就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贸易和投资、推动国际金融机构改革等问题深入交流并达成重要共识,突出了共同利益,强化了中美经济关系平等、互利、共赢的主流,就人民币汇率、自主创新、放松对华出口管制、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平等对待我国企业赴美投资等双方主要关切的问题进行了坦诚磋商,体现了通过协商妥善处理分歧的准则,并为G20多伦多金融峰会作了良好的政策准备。
3.中美经济联委会
中美经济联委会是中美建交后成立的第一个双边高层经济对话平台。“十一五”时期,随着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和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的先后建立,中美经济联委会被赋予新的使命和任务,并于2007年4月和9月、2008年4月和11月、2010年3月举行了5次中美经济联委会副手会议。双方主要经济部门就两国和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经济平衡增长、共同应对金融危机、金融部门改革与发展、国际经济体系改革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进一步加强了中美两国宏观经济政策交流与协调,促进了两国在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务实合作,为历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和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的成功举行作了重要的政策准备,并有效地推动了对话有关经济金融成果的落实工作。
二、中国与欧盟财经双边交流与合作情况
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十一五”期间,中国与欧盟以及英、法、德等欧盟主要成员国开展了积极务实的合作。
1.中英对话机制
中英财金对话机制于1998年正式启动,是中英两国就共同关心的经济、财政和金融等问题交换意见的重要平台。中英双方于2006年5月举行了第五次中英财金对话,就宏观经济、财税政策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为进一步加强中英经济金融合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时任英国首相布朗于2008年1月共同宣布将副部级中英财金对话升级为副总理级中英经济财金对话。2008年4月和2009年5月,首次和第二次对话分别在北京和伦敦举行,双方就宏观经济、金融合作、能源与环境、贸易与投资、加强中英国际经济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多项互利共赢的政策成果。2010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三次对话中,双方达成了41项政策成果,并做出承诺,通过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促进在金融、贸易、投资、绿色发展和全球经济治理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两国经济关系,共同支持和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十一五”时期,中英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加强了双方宏观经济政策对话与协调,促使英国与我国一道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深化了中英经济金融合作,进一步夯实中英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基础,双方以合力应对危机为契机,通过对话在金融、贸易、投资、能源和环境等领域取得了多项互利共赢的成果。
2.中欧对话机制
为落实中欧领导人关于开展中欧宏观经济政策和财金领域对话的共识,财政部与欧盟委员会磋商建立了副部级中欧财金对话机制,总体定位是就中欧在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金融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对话和交流。中欧财金对话机制于2005年2月正式启动,“十一五”期间在北京和布鲁塞尔轮流举行了四次对话,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国际金融体系改革、金融改革与金融监管、中欧会计准则等效、中欧审计公共监管等效、政府采购合作、主权财富基金等共同关心的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对话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互信,促进了双方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的政策沟通与协调,有力地推动了中欧在会计、审计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交流与务实合作,对于中欧在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形势下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3.中德双边互访
近年来,中德财政部间的合作日益加深,两国财长于2001年实现经常性互访。2008年9月,德国财长施泰因布吕克应邀来华访问。双方肯定中德财金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并就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中德两国财政和金融政策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中德财长互访对于加强中德宏观经济政策交流与协调,促进中德在政府贷款与技术等领域的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4.中法双边互访
随着中法两国关系的发展,两国财政部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双方于2001年实现财长经常性互访。法国经济、工业与就业部部长拉嘉德分别于2007年9月和2009年10月率团访华。2009年10月,李克强副总理会见了来华访问的拉嘉德部长,双方就中法关系、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等共同关心的议题交换了意见,谢旭人部长等中方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拉嘉德部长举行了工作会谈。通过主动做法方工作,法方更加全面了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重视中法关系,深化与我国在宏观经济政策和重大国际经济问题上的交流。
三、中日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情况
“十一五”时期,中日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两国财政部于2006年3月建立并启动中日财长对话机制。对话迄今举行3次,为两国财政部高级官员就财政经济政策、区域和全球经济发展及重大国际财经问题等议题加强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
2006年3月,首次中日财长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围绕中日关系、全球和区域经济形势、中日财政经济形势、国际财金合作及两国财税改革与政策等议题,举行了3个级别10个场次的对话。对话为加强两国财政部之间的财金交流与合作搭建了有利平台,在中日关系十分敏感复杂的时期为稳定中日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3月,第二次中日财长对话在日本东京举行,双方就全球、亚洲及中日两国宏观经济形势、两国财政政策、东亚财金合作、中日两国在全球问题上的合作等交换了看法。对话在胡锦涛主席访日前夕举行,促进了双方的深入交流,为两国领导人会晤营造了良好氛围。
2010年4月,第三次中日财长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宏观经济政策与新增长战略、中日经济前景、支持结构调整的财税政策、国际财金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经济挑战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对话在就人民币汇率问题做日方工作、促进中日经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标志着两国财政合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有利于在经济领域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发展。
四、中国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情况
新兴市场国家迅速崛起,成为全球经济中的重要力量。“十一五”时期,中国加强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双边财金合作,启动并建立了与印度、巴西、俄罗斯的对话机制。中印财金对话机制、中巴财金合作机制及中俄财长对话机制为加强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了解与交流,促进南南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全球经济挑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印财金对话机制根据中印两国总理于2005年4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启动中印财金对话机制的谅解备忘录》建立,是两国财政部副手级对话,旨在加强中印两国在财政金融领域的相互了解与合作,为促进南南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2006年4月、2007年12月、2009年1月和2010年9月,中印财金对话在印度新德里和北京轮流举行4次,由两国财政部副部长共同主持,就双方共同关注的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第四次中印财金对话中,双方就中印经济关系、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协调、金融改革与发展、共同应对全球经济挑战及中印双边经济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在世界经济发展前景不确定性增加的新形势下,对话共同发出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积极信号。对话为两国财经官员加强政策协调提供了重要平台,有利于在经济领域促进两国关系健康发展,并共同努力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发言权。
中巴财政对话机制于2006年建立,并于当年4月在华盛顿召开了首次中巴财政副手会,两国财政部副部长共同主持了对话,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财政政策、金融改革等共同感兴趣的问题交换了意见。2009年9月,国务院批准在中巴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下新设立财金分委会,取代中巴财政对话机制,推动两国在宏观经济政策、多边财经事务、金融货币等广泛财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10年9月,两国财政部副部长在北京共同主持了中巴财金分委会第一次会议,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对话、在多边论坛和国际金融机构中的合作、双边财金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诸多重要共识。对话进一步拉紧了两国的经济联系,拓展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增进了中巴战略互信。同时,双方在重大国际经济问题上协调了立场,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为中巴战略伙伴关系增添了新的内涵。
2006年3月,时任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期间,两国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启动中俄财长对话机制的谅解备忘录》,正式宣布建立部长级中俄财长对话机制,并分别于2006年10月、2007年7月和2009年1月在北京和莫斯科轮流举行了3次对话,两国财政部部长共同主持对话。通过3次对话,双方加强了在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等领域的沟通与协作,拓展和深化了在财金领域的务实合作,丰富了中俄经贸合作内涵,促进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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