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财政部国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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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升,加强对外财经交流与合作显得愈发重要和迫切。“十一五”时期,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于整体外交战略、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的原则,务实开展多边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务实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积极开展多边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开展全球性对话机制合作,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维护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
“十一五”期间,我国在二十国集团(G20)机制下参与全球财金合作程度不断加深。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升格为领导人峰会机制,并先后于2008年11月、2009年4月和9月分别举行了华盛顿峰会、伦敦峰会和匹兹堡峰会。2010年6月和11月分别举行了多伦多峰会和首尔峰会。财政部圆满完成了历次峰会及相关的近10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的参会任务,并推动峰会在应对金融危机、加强金融监管、加快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加大对发展和减贫事业的支持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
2009年9月,匹兹堡峰会将G20确定为全球经济合作主要平台,反映了世界经济格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升,加强对外财经交流与合作显得愈发重要和迫切。“十一五”时期,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于整体外交战略、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的原则,务实开展多边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务实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积极开展多边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开展全球性对话机制合作,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维护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
“十一五”期间,我国在二十国集团(G20)机制下参与全球财金合作程度不断加深。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升格为领导人峰会机制,并先后于2008年11月、2009年4月和9月分别举行了华盛顿峰会、伦敦峰会和匹兹堡峰会。2010年6月和11月分别举行了多伦多峰会和首尔峰会。财政部圆满完成了历次峰会及相关的近10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的参会任务,并推动峰会在应对金融危机、加强金融监管、加快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加大对发展和减贫事业的支持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
2009年9月,匹兹堡峰会将G20确定为全球经济合作主要平台,反映了世界经济格局的发展变化,新兴经济体首次以平等的地位跻身于世界经济金融决策核心机制。在我国及其他新兴大国的推动下,匹兹堡峰会确定了国际金融机构份额和投票权改革的量化目标。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在2010年11月首尔峰会前向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转移至少5%,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投票权在2010年4月向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转移至少3%。2010年4月,G20财长和央行行长就世行投票权向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转移3.13%达成共识,随后召开的世行春季会议批准通过,为促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其他国际机构的治理结构改革发挥了示范作用。
“十一五”期间,我国单独或与其他新兴大国一起同西方七国集团(G7)举行了十余次对话,议题涉及全球经济失衡、汇率政策、公共财政政策、发展融资与减债、贸易、能源等多个方面,显示出新兴市场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强。随着议题范围的拓展,对话形式不断演变。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与G7的对话主要通过G20渠道进行。
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机制下,财政部积极参与各项合作倡议,为推进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财长会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由我国政府创建的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对加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财经能力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交流日趋活跃,覆盖面和影响力也不断扩大。
在亚欧财长会议机制下,财政部进一步加强了与亚欧会议成员国的对话交流,共出席两次财长会和三次财政副手会,就国际经济形势、减贫与发展、金融体系改革、社会保障等问题与各国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
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财政部继续与世行、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开展深入务实的合作,为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发展和安全利益,提升我国的影响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参与国际金融组织治理结构改革。直接推动了世行投票权改革,并完成了历史性跨越。2010年4月,世行第二阶段投票权改革方案获得批准,我国投票权由2.77%升至4.42%,从第六位上升为仅次于美、日的第三大股东国,为我国在国际经济治理上发挥更大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是开展国际发展合作。支持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增资,保障国际金融组织拥有足够的财务能力,以应对金融危机和推动全球经济发展。此外,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于2007年首次向世行国际开发协会捐款3000万美元。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全球贸易规模大幅降低、发展中国家贸易融资困难的情况下,我国积极支持和参与世行国际金融公司全球贸易融资计划,并于2009年4月购买了国际金融公司在华发行的15亿美元私募债券,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融资。我国政府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亚行亚洲发展基金捐款,参与亚行在部分发展中成员国援助项目的联合融资。继首次向亚洲发展基金第九期捐资后,2008年5月承诺向亚洲发展基金第十期捐资3500万美元,位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位。
三是通过参加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的理事会、执董会等重要会议,宣传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和科学发展理念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政策主张,推动扩大发展中国家发言权和代表性,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在国际发展援助领域中的话语权和国际发展规则制订中的参与权。
四是参与气候变化融资谈判和磋商。参与联合国秘书长气候融资高级别咨询小组的工作,完成了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和下设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会议以及公约附属机构会议中的资金问题谈判,维护了国家利益。此外,财政部还通过多种渠道,向世行、亚行推荐中国籍高级职员,参与其内部治理。
(二)务实推进区域合作,与周边国家共同应对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在东盟与中日韩(10+3)、中日韩、东亚峰会财长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财经合作机制下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区域金融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10+3财金合作机制下,以推动清迈倡议多边化、发展亚洲债券市场为工作重点,推动各项合作取得重要务实成果。总规模为1200亿美元的区域外汇储备库于2009年底正式建成,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筹建进程顺利,区域资金救助机制和经济监测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总规模为7亿美元的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正式宣告成立,10+3地区本币公司债券发行将更加便利。由中方倡议的10+3财金合作未来重点领域工作组积极开展工作,探讨区域财金合作未来发展方向。
在中日韩财金合作机制下,三方重点围绕如何推动10+3财金合作的各项具体倡议沟通协调。
在东亚峰会财金合作方面,各方以开展财金领域能力建设为重点取得积极进展。首次东亚峰会非正式财长会于2010年5月成功举行。
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下,参与交通、能源、电信、农业、环境、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贸易、投资等九大领域的合作并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截至2009年底,该机制下各方已开展贷赠款项目44个,总投资107亿美元,技援项目196个,资金总额约为2.2亿美元。云南、广西作为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前沿,通过加强与次区域各国政府间的交往,密切经贸关系和人员往来,促进了本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
在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下,参与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促进贸易、投资及能源等重点领域合作。-2017年,交通和贸易便利化领域已经或将实施投资项目62个,总投资211亿美元。技援项目65个,资金总额为6850万美元。新疆和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沿和项目执行区,规划和实施了机场改造、公路走廊升级、全球物流中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技术援助项目,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加强了我国与欧亚各国的互联互通。
在上海合作组织机制下,安全和经贸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财金合作正逐步展开。首届上海合作组织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于2009年12月举行,各方重点讨论了加强财金领域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
(三)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契机,推动与新兴大国合作机制向前发展
“十一五”期间,财政部积极与各新兴大国加强财经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推动并引导中国、印度、巴西、南非(以下简称“基础四国”)财经对话和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以下简称“金砖四国”)财经对话等新兴大国财经对话,就重大财经问题协调立场,努力在G20机制下形成共同声音,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2006年以来,“基础四国”共举行了11次财长或财政副手对话,成为发展中大国在财经领域协调立场与政策的主要渠道之一。2008年,我国作为“基础四国”财金机制主席国倡议并主持召开了4次财政副手会,就全球金融形势、世行改革、国际发展融资和多哈回合等问题协调立场,进一步推动了“基础四国”财经协调与合作的机制化进程。2009年11月在英国圣安德鲁斯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期间,我国与其他三国协调一致,在气候变化融资问题上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渠道地位及相关原则,有效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财政部参与了7次“金砖四国”财长会和3次财政副手会,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G20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框架,加强金融监管和国际金融机构改革等议题协调立场,并为“金砖四国”财金对话机制化作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9月在G20匹兹堡峰会期间,四国充分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峰会就国际金融机构份额和投票权改革的量化目标达成一致,成为提高发展中国家发言权和代表性的重要里程碑。2010年,中方作为“金砖四国”财金机制牵头方主持召开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进一步加强了四国间的立场协调,为推动多伦多峰会和首尔峰会取得积极务实成果奠定了基础。
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务实合作
(一)积极筹措和有效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资金,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工作重点,财政部主动与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开展合作,积极筹措和有效使用贷赠款资金,支持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与世行协商确定了2006-2010年世行对华国别伙伴战略,确定世行年度对华贷款规模为10-15亿美元,重点用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并适当考虑教育、卫生、扶贫、农村发展等领域;在地区安排上,重点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共借用世行贷款约82亿美元,支持了59个项目。二是与亚行协商完成了2008-2010年国别伙伴战略,确定亚行年度对华贷款规模为10-15亿美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交通、城建与环保、能源和节能减排以及农业与自然资源等行业。“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共借用亚行贷款约74.4亿美元,支持了56个项目。三是加强与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和欧洲投资银行的合作,支持我国“三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节能减排事业。“十一五”期间,有4个项目获得国际农发基金优惠贷款,共计1.16亿美元;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10亿欧元,实施了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扩建项目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一期项目;成功推动47个国别项目获得全球环境基金批准,获得赠款及赠款承诺额达3.03亿美元。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为配合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财政部对在建和筹建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行了梳理,制定便利政策,推动国际金融组织、国内相关审批部门和项目单位缩短准备期,尽快形成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实际投入。同时,根据形势变化,进一步调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把规划重点锁定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减排上,增加了一批拉动能力强、执行速度快、示范效果好、创新意义大的项目,使贷款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积极配合支持抗震救灾工作
汶川地震发生后,财政部第一时间与世行、亚行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尽快提供有关抗震救灾紧急措施、地震灾害经济影响、风险评估、灾后重建等政策建议及有关国际经验教训,争取了世行、亚行、全球环境基金和国际农发基金等机构的665万美元赠款和技术援助,用于恢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要求,财政部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与国际金融组织磋商,积极推动国务院批准了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总额达15亿美元,全部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其中,利用世行贷款7.1亿美元、亚行贷款4亿美元、欧洲投资银行贷款1.6亿美元、国际农发基金贷款约3000万美元。为使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资金尽快发挥作用,财政部积极协调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迅速开展项目准备和实施工作,项目进展情况良好。
(三)关注民生,切实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十一五”期间,财政部下大力气研究解决了一批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公益性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还款困难问题。通过采取降低农业、林业、教育和卫生项目的转贷利率和提供汇率风险补贴,对划人“重点公益林”区的世行贷款林业项目实行停息挂账,对雨雪冰冻灾害中受重度损失的世行贷款林业项目、汶川地震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受灾严重的公益性主权外债项目实施债务减免等措施。
(四)大力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技术援助合作和知识合作
“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资金和智力资源,开展技术援助项目和知识合作。在继续实施世行“第四期技术合作信贷”项目的同时,还获得世行技援贷款2000万美元和英国国际发展部信托基金赠款1000万美元,专门用于支持“中国经济改革实施项目”(TCC5);获得世行其他技援赠款资金约2500万美元,用于支持政策研究课题或机构能力加强项目;获得亚行技援赠款5000多万美元,用于开展政策咨询和能力建设技援项目,同时获得亚行技援赠款4000多万美元,用于贷款项目前期准备。五年来,在已批准的47个“中国经济改革实施项目”子项目中,有21个子项目已顺利完成并取得成效;有88个亚行咨询性技援项目顺利完工并取得成效。自2008年开始,财政部还与亚行就合作制订“知识产品与服务”规划开展知识合作;与世行学院、亚行学院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学院开展知识与智力合作,组织派出大量中高级官员参加其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和研讨会,支持其与国内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知识与能力建设合作,促进知识的转移与交流。在财政部的积极推动下,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也主动配合“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提供技术援助与知识产品,为推动我国各重要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统筹利用国内资源和国际金融组织平台,促进南南合作
一是搭建知识共享平台,促进南南知识合作。继2004年成功举办上海扶贫大会后,2008-2010年,财政部与世行合作成功举办了三届“中非共享发展经验高级研讨会”,开辟了我国与世行合作框架下南南知识合作的新形式,被世行誉为南南知识合作的典范;与亚行合作成功举办了两届以南南知识合作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亚行知识共享平台”;与国际农发基金举办了首届南南合作经验交流研讨班。2007-2010年,还与世行、亚行联合举办了“上海国际发展评价培训项目”,培训了包括中国在内的27个国家的510名学员,增强了亚太地区绩效评价能力建设。此外,2008年10月,我国政府以创始捐资国身份向世行南南合作基金捐款30万美元,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积极推动南南合作的姿态。2010年3月,我国政府承诺向世行知识合作基金第二期捐款50万美元,支持世行开展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经验研究。
二是积极创新,探索利用世行资源优势协同促进南南合作。结合国内企业“走出去”战略实施的需要,积极探索利用世行资金、知识和全球商务网络的优势,对非洲地区的基础薄弱产业发展给予支持。在财政部积极协调下,中国进出口银行已与世行交换了联合融资项目清单;商务部已与世行就在非洲共同开发工业园区进行商谈;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已与世行就在坦桑尼亚共同开展中非扶贫交流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支持国内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一五”期间,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全球性问题。财政部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共利用世行、亚行贷款20多亿美元、欧洲投资银行贷款5亿欧元、全球环境基金赠款1.56亿美元,开展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务实合作,促进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实施,有力支持了国内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事业发展。
(七)支持私营部门业务发展
财政部积极推动世行集团下属国际金融公司通过提供项目贷款、股权投资和技术援助等方式,全面支持我国民营经济的深入发展。“十一五”期间,国际金融公司在华投资82个项目,总金额达20.38亿美元。同时,亚行私营部门在华业务也在不断扩大,截至2009年底,亚行共投资了11个私营部门项目,总金额10.7亿美元,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和金融行业等领域。
责任编辑 廖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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