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9年9月起,河北省邢台市财政局着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改革,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清理整顿前,由于部门管理职责界定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完备,致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游离于财政统一管理之外,弊端丛生。一是““家底”不清。市直270家行政事业单位只有73家持有房产证或土地证,而且证件登记也不规范,单位房地产权属证件有的在部门登记,有的在部门内设机构登记,还有的直接登记到下属企事业单位。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有的单位占有房地产较多,部分房地产出租、变卖或者长期闲置,而有的单位却办公用房紧张,甚至长期租房办公,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三是收益管理不到位。行政事业单位随意出租、出售房地产现象普遍,成为单位“小金库”资金的主要来源和单位违规违纪问题相对集中的领域之一。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政府公共资源配置秩序,造成国有资源配置低效和浪费,而且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管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9年9月,邢台市财政局决定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进行清理整顿,统一登记...
自2009年9月起,河北省邢台市财政局着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改革,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清理整顿前,由于部门管理职责界定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完备,致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游离于财政统一管理之外,弊端丛生。一是““家底”不清。市直270家行政事业单位只有73家持有房产证或土地证,而且证件登记也不规范,单位房地产权属证件有的在部门登记,有的在部门内设机构登记,还有的直接登记到下属企事业单位。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有的单位占有房地产较多,部分房地产出租、变卖或者长期闲置,而有的单位却办公用房紧张,甚至长期租房办公,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三是收益管理不到位。行政事业单位随意出租、出售房地产现象普遍,成为单位“小金库”资金的主要来源和单位违规违纪问题相对集中的领域之一。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政府公共资源配置秩序,造成国有资源配置低效和浪费,而且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管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9年9月,邢台市财政局决定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进行清理整顿,统一登记,集中管理。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邢台市从三方面入手全面摸清各单位资产“家底”:在各单位上报资料的基础上,对那些下属单位多、占用资产量大、涉及整合划转的单位亲自上门核实;深入群众搞调查,通过走访“知情人”,查阅历史资料,全面了解掌握单位资产占有和变动真实情况;将各单位上报的资料与财政部门掌握的情况进行核对,与国土、房管部门的底账进行核对,建立了清晰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台账。
为减少清理整顿工作的阻力,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了相应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不积极、不按时上报权证资料的单位,由督查组直接督促其“一把手”,限时上报;对丢失、损毁权证的单位,在其办理注销、声明丢失作废手续后,由国土、房管部门直接将其权证变更到财政局国资办名下;对权证贷款抵押的单位,责成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协调银行变更权证,重新抵押;对没有权证的单位,开通绿色通道,由国土、房管部门将其权证直接办到财政局国资办名下,国资办统一给各单位发放《国有房地产使用证》,进一步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国家、管理权归政府、单位只有使用权的管理机制。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清理整顿工作,不仅彻底摸清了房地产底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登记上证率由清理整顿前的20%上升为100%,而且实现了产权的集中管理。2009年,通过把统一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土地资产注入地方投融资平台,为城市三年大变样筹集资金近50亿元,大大提高了公共财政的调控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实现统一管理后,利用现有闲置的房地产,为5家长期租用场地办公的单位安排了办公场所,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国有房地产的使用效益。此外,通过这次清理整顿,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得到有效贯彻,有力遏制了资产处置和收益管理环节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