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陕西省不断加大惠民补助,直接增加了城乡居民的收入。然而,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之经济发展仍然滞后,陕西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依然偏低。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陕西省作为发展较为落后省份,必须抓住要害、突出重点,加快调整和优化国民经济分配格局,促进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
1.鼓励全民创业,增强经济活力。全民创业具有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是极具潜力的经济增长点。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资金补贴政策,开展创业咨询、项目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积极培育创业主体,鼓励广大群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投身创业,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壮大民营经济发展基础。制定完善有利于激活民间资本的政策和办法,对进城经商人员实行减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优惠政策。促进高新技术、环保节能、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增强民营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2.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就业水平。一是积极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为劳动力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加快进入公用事业、金融保险等领域,积极发展仓储、物流、...
近年来,陕西省不断加大惠民补助,直接增加了城乡居民的收入。然而,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之经济发展仍然滞后,陕西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依然偏低。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陕西省作为发展较为落后省份,必须抓住要害、突出重点,加快调整和优化国民经济分配格局,促进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
1.鼓励全民创业,增强经济活力。全民创业具有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是极具潜力的经济增长点。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资金补贴政策,开展创业咨询、项目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积极培育创业主体,鼓励广大群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投身创业,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壮大民营经济发展基础。制定完善有利于激活民间资本的政策和办法,对进城经商人员实行减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优惠政策。促进高新技术、环保节能、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增强民营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2.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就业水平。一是积极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为劳动力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加快进入公用事业、金融保险等领域,积极发展仓储、物流、会展业,以及服务外包等生产服务业,餐饮、商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生活服务业,历史自然遗迹、革命旧址、人文景观等旅游业。二是继续支持第二产业发展,促进劳动力在第二产业的就业。整合相关的支持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重大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优势产业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按照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企业吸纳一定数量的当地劳动力就业,根据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的数量,提供相应的公共资源和政策优惠。三是实施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做好就业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的衔接。实行养老、医疗关系接续补贴,免费实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建立人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免费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居民就业水平。
3.建立增收机制,扩大收入来源。一是提高工资性收入。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使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同步增长。继续调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建立企业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逐年提高最低工资保障标准。二是增加经营性收入。通过资本金注入的方式,组建地区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三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目前,陕西省许多县乡金融网点少,金融市场体系不够健全,不仅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而且制约着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高。要建立健全金融、证券、租赁等市场体系,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为居民提供更多可选择的信托、基金、创投等理财产品。同时,尽快完善房地产市场,尤其要大力培养和发展房地产二级市场,加快行政事业单位福利房房产证的发放步伐,有效增加居民不动产收入。
4.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一是增加经营性收入。重点支持粮食单产提高工程、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畜牧业收入倍增工程、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创业工程等六大工程,力争通过五年努力,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基本实现收入翻番的目标。在继续对龙头企业给予贴息扶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给予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特别是精深加工、高端产品研发给予补贴;建立对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将农业产业化龙头基地的参保户纳入农业保险补贴范围。积极支持创办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规范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生产经营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二是增加劳务性收入。大力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支持构建新型农民培训平台,加大财政对农民劳务输出培训等项目的投入力度,促进农村劳务输出。继续清理、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在子女入托、就学、购房等方面享受所在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三是加大财政支农补贴。进一步提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标准,继续落实良种补贴、地膜玉米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以及能繁母猪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继续扩大粮食直补实施范围,提高主要粮食品种补贴覆盖率,对小麦、大米、玉米、油菜等实行全覆盖补贴。
5.加大支持力度,健全社保体系。一是继续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政府分担机制,强化市县政府责任,增强基金支撑能力。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制度。推进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支持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尝试将目前已经开展试点工作的7个市的21个县(区)符合条件农民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二是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资金保障。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大学生纳入医保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以商业保险为辅的补充医保制度。继续做好政策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此外,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制度。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
责任编辑 廖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