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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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玉树地震发生后,青海省财政厅及时筹措拨付抗震救灾资金,认真研究出台支持抗震救灾的财税政策,统筹考虑灾区恢复重建资金需要。同时,采取切实措施,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靠机制加强管理
构筑财政监管组织网络。省财政厅在第一时间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财政部门抗震救灾工作;成立了抗震救灾纪检监察工作组,防止财政系统内部在资金分配时出现不廉洁行为;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组建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公室,专项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督管理。
构筑财政监管信息网络。建立了每日信息报送制度,始终保持与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最大化地实现了信息共享、广泛监督。同时,厅领导带头到玉树灾区实地了解灾情,与前线指挥部及时沟通情况。
构筑财政监管协调网络。省财政厅加强与监察、审计、财政部驻青海专员办和玉树州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了抗震救灾资金监管体系,达到了增强监督检查合力、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的目的,较好地做到...
玉树地震发生后,青海省财政厅及时筹措拨付抗震救灾资金,认真研究出台支持抗震救灾的财税政策,统筹考虑灾区恢复重建资金需要。同时,采取切实措施,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靠机制加强管理
构筑财政监管组织网络。省财政厅在第一时间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财政部门抗震救灾工作;成立了抗震救灾纪检监察工作组,防止财政系统内部在资金分配时出现不廉洁行为;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组建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公室,专项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督管理。
构筑财政监管信息网络。建立了每日信息报送制度,始终保持与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最大化地实现了信息共享、广泛监督。同时,厅领导带头到玉树灾区实地了解灾情,与前线指挥部及时沟通情况。
构筑财政监管协调网络。省财政厅加强与监察、审计、财政部驻青海专员办和玉树州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了抗震救灾资金监管体系,达到了增强监督检查合力、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的目的,较好地做到了监管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出现真空。
构筑财政监管信息化管理网络。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管理,更好地实现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在地震发生后不久,派出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四川学习汶川抗震救灾资金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方面的经验。结合青海省的资金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现已开发出玉树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并在省财政厅试运行。目前正在按照玉树州的资金管理要求和流程调整应用程序,该信息化管理系统移植到玉树州财政部门后,将全面实现玉树州恢复重建资金的信息化管理。
靠制度加强管理
落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办法。为从源头上确保救灾资金筹集、接收、分配、拨付、发放等各环节规范有序,相继制定了涉及捐赠资金、救灾专项资金、票据管理、物资采购、内部管理流程、重建资金管理、重建资金投资评审等方面的10多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将管理制度落实到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州、县、乡的每一级组织,实现监督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制定并落实补助政策和标准。及时报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制定了应急救援阶段灾民““四费”补助、医疗救助和过渡安置阶段生活、医疗、康复、投亲靠友、学生异地就学、公益性岗位等补助政策和支出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补助原则、范围、标准、方式及期限等。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按标准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做到每一项支出都有政策依据,每一笔开支都有具体标准。
出台支持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为了保证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在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下发后,报请省委省政府制定了青海省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涉及财政、税费、土地、教育资助、就业和社会保险、过渡期灾民基本生活安置等12个方面。考虑到玉树恢复重建中的特殊困难,政策设计时,在过渡期财力补助、城乡居民住房贷款贴息、土地政策等方面做了适当安排。
完善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等媒体及时将捐赠资金接收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每一项政府采购公告、招投标结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有序救灾、廉洁救灾、透明救灾。
靠规划加强管理
根据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玉树地震受损情况,中央财政确定重建资金总盘子为316.5亿元。同时,省财政和灾区各级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增加资金投入,与国家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各类资金统筹安排,按照国家批准的总体规划,依据重建目标和任务,已分三年确定了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到2010年7月底,全省共筹集救灾资金44.7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应急救援和过渡安置补助资金13.75亿元,灾后重建资金30亿元;省州县财政安排1亿元。截至目前,累计拨付救灾资金57.2亿元(垫支12.45亿元)。其中,安排下达应急救援和过渡安置补助资金13.5亿元,垫资预拨大宗建材物资采购资金10亿元,预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3.7亿元。玉树州财政局根据项目实际开工情况,向中央援建单位预拨了20%的建设资金。
按照玉树地震紧急物资采购预案,共下达集中采购计划15批,已实施采购5.62亿元。所采购的物资包括方便食品、帐篷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教学器材仪器、发电照明设备、卫生环保和医疗设备等。
靠实干加强管理
一是做好预拨资金的清算清查工作。按照“财政分口负责、审计监察参与”的原则,省财政厅牵头,与监察厅、审计厅等部门组成抗震救灾费用清查清算小组,对全省各部门在应急救援和过渡安置阶段发生的支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清算。目前,核查工作已进入最后的汇总阶段。通过清查清算,剔除了不实开支,规范了资金列支渠道。
二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专门从厅监督检查局选调1人充实到玉树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对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和专业人员到玉树灾区,组织州县财政及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中央援建单位财务管理等相关人员,就恢复重建政策措施、总体规划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重点培训,以增强监管人员力量,提升人员素质。
三是强化对抗震救灾资金的财政监管。及时调整年初确定的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实地跟进,关口前移,全程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抗震救灾资金筹集、接收、分配、拨付、管理和发放各环节的总体情况,做到救灾资金按要求及时到位、有效监管、规范使用。一方面,不间断地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大对抗震救灾资金筹集、分配、管理、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应急物资和灾后重建储备物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跟踪监督。做到每天至少有5人在玉树,其中厅领导1人,处级干部1人,其他为监督检查局和厅重建办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收集信息和协调沟通。针对社会最关注、群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采取分类监管的办法。对补助类资金主要检查发放程序是否合规、受助对象是否准确、补助金额是否达标等;对部门使用资金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改变资金用途、延压滞留等问题;对物资采购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规定予以办理等情况。通过多层次、多环节的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款物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使用和集中采购的规范运作。另一方面,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了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联合检查。在抗震救灾应急阶段,通过开展现场联合监督检查,帮助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完备手续、规范运作,消除抗震救灾运行中的机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经过联合检查,在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拨付、管理等环节,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但不同程度地存在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同时,密切关注各项抗震救灾政策的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拨付、足额发放给灾民的各项补助,保证了救灾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审查核实。开展了对州(县)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重建资金专户的设立、项目资金的拨付、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管理“四制”落实情况、大宗建材物资的采购与运输以及结算等情况的审查核实,有效地保障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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