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度重视农业节水工作,狠抓以节水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建设,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投劳投资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十一五”以来,新建防渗渠道1.2万余公里,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3万余座,新挖排碱渠4000公里,进一步完善了新疆农田灌排体系,提升了农业抗旱保丰收能力。
发展节水农业,资金是关键。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自治区财政部门推行优惠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管理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及其他经济实体参与农业节水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了国家、地方和农牧民共同投入的有效机制。一是国家投资。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央节水示范、中央牧区水利示范、农业综合开发、优质棉基地节水建设等节水项目资金,实施高标准的节水示范项目。二是各级财政对高效节水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或利息补贴。如吐鲁番地、县(市)两级财政从预算中拿出900万元专项资金及新增水费1580万元全部投入农田水利节水建设;塔城地区乌苏县帮助农民争取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对实施高效节水的农民按亩均300元发放贴息贷款。三是农村合作组织和农民用水者协会自筹资金建设节水。2008年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各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农户实施高效节水面积达7.47万亩。四是企业对农户实施高效节水进行补助。如昌吉州奇台县制糖企业对实施高效节水种植甜菜的农户每亩补助20元。以上多种筹措资金模式的组合,不断推进高效节水农业的发展。
在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上,新疆经过几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了几种适宜的模式:
合作社+专管人员管理模式: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对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农民以土地或现金方式投入股金加入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社员(股东),整个生产过程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合作社优先雇用本社社员参加劳动,并支付劳动报酬。高效节水工程由合作社负责筹资建设,产权归合作社所有,工程建成后,聘请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报酬由农民合作社负责发放,入股农民年终享受合作社收益分红。

农民用水者协会/村组+专管人员管理模式:农民用水者协会/村组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统一种植结构,统一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归村民所有。按照一个灌溉系统控制面积500—2000亩不等,民主推选2—8人进行管理,亩均管理费用6—12元,管理费用由农民用水者协会/村组统一收取,统一发放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负责首部设备运行、设施维修养护和作物全生育期的滴水、施肥工作。种植、中耕、除草及收摘等田间管理工作由农户自行承担。农民用水者协会/村组和村民之间不涉及土地经营权和经济利益关系。
水管单位+农户管理模式:工程建成后,产权归水利部门所有。水利部门成立的灌溉站负责管理工程首部和主管道部分,按灌溉制度将水配到每家每户;农民自行管理地面管道部分,负责自己种植面积的田间灌水管理。水管单位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统一收取水费和管理费。
公司+专管人员管理模式:由企业与农户签订土地(包括高效节水工程)租赁协议,实现土地流转,建设原料生产基地。高效节水工程由农民自行建设,产权归农民所有,企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返聘农民对建成的高效节水工程实行统一管理。
农民联户管理模式: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一定范围内(一个条田或一眼井控制范围)农民通过协议联户建设高效节水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监督、协同管理,乡镇或农民用水者协会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工程建成后产权归农户所有,由农户轮流管理,不产生管理费用。
拍卖、承包管理模式:高效节水工程由村委会组织村民统一建设。已建成的高效节水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对工程首部经营权进行拍卖、承包,所得费用归村集体所有。中标人拥有工程首部经营权并负责首部的运行管理,田间管理由村民自行承担。
大户或私人农场自行管理模式:由大户或私人农场主自筹资金建成的高效节水工程,产权归大户或私人农场主所有,按“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投资方出资自行聘用专人对节水工程进行管理。
目前,新疆建成的1000万亩农业高效节水工程不但为全疆农业实现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还带动了农民致富增收,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高效节水技术在新疆已经从当初单一的棉花滴灌发展到目前的辣椒、工业番茄、果树等多种作物,按照作物生长需要适时适量浇水、施肥,增产节水效益显著。高效节水推动了精准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有力促进了新疆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财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