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韩斌 阚晓西 申婷婷 (作者单位:财政部金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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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在增多,但各种挑战也在叠加凸显,农村金融基础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通过直接投资或委托投资等方式,发掘和培育具有市场投资价值的成长型农业企业和项目。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作为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农业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在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这是财政金融支农方式的创新,对于促进农村投融资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门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这一良性机制的建立。
一、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必要性
建立基金是支农投入由政府直接投入为主向金融资本投入为主转变的应有之义。由于简单农业再生产的弱质性和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前国家对农业生产发展的支持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重点支持社会效益较好的种养殖业、林果业、垦荒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所面临的资金缺口...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在增多,但各种挑战也在叠加凸显,农村金融基础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通过直接投资或委托投资等方式,发掘和培育具有市场投资价值的成长型农业企业和项目。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作为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农业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在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这是财政金融支农方式的创新,对于促进农村投融资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门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这一良性机制的建立。
一、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必要性
建立基金是支农投入由政府直接投入为主向金融资本投入为主转变的应有之义。由于简单农业再生产的弱质性和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前国家对农业生产发展的支持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重点支持社会效益较好的种养殖业、林果业、垦荒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所面临的资金缺口问题不能完全依赖于财政投入,要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的主导作用,使之逐步成为“三农”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就金融支农而言,目前我国主要以信贷为主的融资结构,一方面使风险主要积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受商业机构风险偏好影响,中长期信贷较少,区域分布不均衡,信贷结构不合理,中低端的农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高端融资需求的满足也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日益迫切,且更为多样,建立基金将创新金融资本“三农”直接投资方式,有利于拓宽涉农企业融资渠道,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农村金融环境,逐步形成以金融资本为主的支农投入结构。
基金带来的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和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有利于革新农业产业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至今,已由简单的财务投资转向通过技术和管理投入来创造价值的阶段。专业化的基金投资团队不仅仅为农业企业带来稳定的长期投资,还能够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从整体上提升企业的战略布局、经营管理和团队建设能力,为企业长期规范化运营提供保障。全面而长远的经营管理理念还能够有效整合农业产业链,提升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价值,带动相关产业共同发展。这将有助于改变当前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现状,从根本上提升农业企业价值,革新农业产业发展理念。
财政参与基金建立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导向性,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三农”。目前,农业产业投资创造价值的模式尚未被市场发现,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支农功能没有得到足够的强化,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发展能力仍有待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不匹配。中央财政推动基金建立,能够对农业产业投资的价值创造模式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市场认为农业领域缺少投资机会的误区,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充分发掘农业产业投资价值,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加大“三农”投入力度,逐步实现支农投入以金融资本为主的转变。
建立基金是政府支农方式的新探索,有利于拓宽支农投入渠道,增加社会投资品种,促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基金坚持市场化的经营原则,能够将国家支农投入从政策性投入转化为市场化的投融资行为,将财政资金由完全无偿使用转变为有一定投资回报约束,这不仅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有利于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而且能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基金作为产业投资基金,具有高长期收益率、高收益率波动性、同股票及债券的收益率相关性低等特点。基金的建立能够为我国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积累经验,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选择,深化资本市场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资本市场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和农业投融资模式。
建立基金有利于改变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的现状,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基金定位为按市场化原则重点投资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和项目。以公司带动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特点,“市场+农户”、“基地+农户”、“公司+农户”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有助于提高农户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我国农村改革发展30年的进程证明,农民收入与扩大内需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农民收入增长越快,消费增长也越快,对国民经济的拉动越大。目前我国农村消费水平低,但是边际消费倾向高,增长潜力大。通过设立基金来探索解决农业产业化融资问题,有助于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良好的经营运作环境为基金实现商业可持续提供保障
从整体上看,农业生产周期长、风险大、收益率较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农业正在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化,政府长期稳定的农业支持政策和城镇化转型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农业新兴产业和新兴商业模式则为基金的盈利性和商业可持续性提供了产业基础。
(一)发展现代农业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1.我国农业正在由传统型农业向创新型农业转化,服务型农业、农业产业链整合、消费型农业、环保农业等农业中的新兴产业和新兴商业模式为基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例如传统的种子公司只提供种子,目标是提高产量、抗虫害。新型的种子公司则着眼于种植的便利性,节约化肥、种子、农药,提供良好的生产模式,以获取持续的商业利益。2009年11月,A股市场农林牧渔板块整体市盈率(剔除后)为65.61倍,在上市公司各板块中位居第二,体现了市场对农业产业的盈利增长预期。
2.国家持续加大“三农”政策扶持力度,保护价和国家收储补助农业的制度,降低了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有利于为产业链上游的高附加值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盈利基础。自2006年国家首次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来,收购价已提高约24%,有效稳定了基础农产品生产。农业保险和糖、棉花、玉米、大豆等经济型作物国家收储制度的建立,稳定了上游产业链生产成本,并为农业大规模集约化经营提供了基础盈利保障。
3.农产品市场划分较细,市场份额较为分散,成长型农业企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以肉制品加工行业为例,低温肉制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的雨润集团,市场占有率约为14%,排名第二的双汇集团市场占有率约为13%。以白羽鸡市场为例,圣农发展是我国长江以南地区最大的白羽鸡养殖与屠宰企业,可年产10万吨鸡肉,仅占全国鸡肉总产量的0.79%。
4.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日益成熟,为基金“发现—培育—发展—回报”的投资路径提供运作基础。近年来,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得到了比较迅速的发展,中比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中瑞合作基金等一系列产业投资基金的成功运作,一方面在支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能够为基金的成功运作提供有益借鉴。随着创业板的开通,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基本形成,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也日益完善,这一方面为农业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平台,另一方面也为基金在农业领域中的投资提供了退出渠道。
(二)A股市场农林牧渔企业业绩良好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报告(2009)》,2008年,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综合绩效在12大行业中排名第6,市场表现排名第1;制造业中的食品饮料子行业同12个行业大类相比,综合绩效排名第4,市场表现排名第4。从经营业绩看,农林牧渔业和食品饮料业表现良好。其中,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6.7%,排名第8;总资产报酬率为4.18%,排名第9;净资产收益率3.61%,排名第10。食品饮料行业营业收入增长率12.21%,排名第10;总资产报酬率9.49%,排名第2;净资产收益率11.16%,排名第5。
(三)私募股权基金加速投资新农业产业,投资回报可观
私募股权基金注重对行业成长性的挖掘和企业基本面的把握,较多着力于对优秀企业的长期培育,其投资具有“周期长、投入大、技术高”的特征。私募股权基金多通过财务投资的方式向被投资企业提供资金、经营管理咨询、资本市场融资等一条龙服务,使被投资企业的整体价值得到提升,形成“发现—培育—发展—回报”的完整投资路径,从而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1.从市场投资规模看,现代农业产业的投资吸引力日益增强。据统计,2002年至2009年上半年,有69起创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农业企业的案例,总金额约7.08亿美元,约合50亿元人民币。2006年以来,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在现代农业领域中的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快速增长。2006—2008年,年投资案例增加1.75倍,年投资金额增长4.15倍,2009年仅上半年的投资额就已经超过2006年全年。
2.从投资领域来看,创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围不断扩大。投资范围已从早期的育种、奶业、肉类加工、化肥等少数几个传统农业领域,逐步扩展至农机生产与销售、环保农药、花卉、林业、有机农产品种植、农林牧渔产品深加工等众多新农业领域。
3.从投资收益看,被投资企业的成功上市,能够为私募股权基金带来高额投资回报,被投资企业也由于经营管理的改善而维持长期良好的经营业绩。以蒙牛乳业为例,2002—2003年,摩根士丹利、鼎晖投资、英联投资三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分两轮向蒙牛投入资金6120万美元。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协助下,2003年,蒙牛的销售收入和税后利润增长率分别高达144%和194%。2004年6月,蒙牛乳业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三家私募股权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约26亿港元,投资回报率约500%。上市后的蒙牛乳业,2004—2007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357元、0.365元、0.532元和0.664元,呈现持续增长态势。2008年,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每股收益下滑至-0.639元,随着乳业市场的逐步恢复,2009年上半年蒙牛乳业每股收益已达到0.424元。
三、建立基金的基本思路和建议
基金经营应具有经济和社会双重目标。经济目标是通过市场化经营,获得稳定的市场平均回报。社会目标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三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基金初期规模建议为50—100亿元,期限10年,由中央财政和国有金融机构联合发起建立,条件成熟时扩大募集范围,吸引国内外机构投资者参与。
基金应为契约型封闭式,由出资人设立理事会负责重大决策,由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基金坚持安全、稳健的投资理念,以股权投资为主,兼顾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在支持“三农”发展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保值增值。
目前,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建立问题,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涉农企业和市场投资者纷纷表示支持建立基金,并非常期待相关工作能够尽快启动。考虑到当前形势下,建立基金的条件已经具备,早日建立基金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其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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