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为保障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机制,多渠道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和个人付费进行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进行补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偿。二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诊疗报销比例,引导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三是政府举办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四是对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药品零差率,按每千个农牧业户籍人口每年8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后,自治区财政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本刊通讯员)
厦门:学前教育纳入残疾人助学补助范围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实施了残疾儿童及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子女学前教育补助政策,具体补助对象及标准为: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本市公、民办幼儿园每接收一名残疾儿童入园,给予每月500元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财政补贴;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年龄在3—7周岁并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本市公、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给予每月400元每学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补助;低保对象中残疾人的子女,年龄在3—7周岁并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本市公、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给予每月200元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此项财政助学优惠政策的实施,与2008年实施的涵盖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乃至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助学政策实现无缝衔接,标志着厦门市已建立起一个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残疾人助学政策体系。 (孔庆任)
山东:启动小清河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
近日,山东省启动了小清河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立起各市横向补偿(赔偿)为主、省级财政引导的生态价值补偿机制,引导流域内各市采取综合措施加快污染治理,实现流域水质改善的目标。具体办法是,对水质达到年度规定目标且比上年有所改善的,由下游市对其进行补偿;对水质比上年恶化的,则由其对下游市进行赔偿。河流最下游的潍坊市和东营市,若达到年度水质考核目标且比上年有所改善,由省级财政给予补偿;若水质比上年恶化,则向省级财政赔偿。具体补偿(赔偿)资金额度主要是根据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两项污染物改善程度和补偿(赔偿)资金调节系数确定,其中COD的权重为65%,氨氮为35%。对合并计算后获得净补偿资金的市,省级财政再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2010年,省级财政筹措补偿资金1亿元,作为启动和奖励资金。其中,5000万元的启动资金,将按照《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治污项目投资额度、COD和氨氮两种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切块分配到各市,由各市统筹用于治污项目;5000万元的奖励资金,将按一定比例,对获得补偿资金的市给予再奖励。 (李栋林王海红)
河北邱县:支持林地食用菌生产
为提高林地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河北省邱县积极探索林下特色种植模式,财政部门先后投资20余万元,支持引进优质食用菌新品种,建立林下食用菌生产试验示范基地推广平菇、鸡腿菇、双孢菇、草菇种植。目前,全县食用菌年种植面积已达到15万立方米,栽培量达到500余万袋,年产食用菌8000余吨,林菌套作栽培使每亩林地年收益达到万元以上,农民收入大幅提高。 (石立强)浙江丽水: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现代林业,浙江省丽水市财政部门近日出台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金融机构按基准利率对低收入林农发放小额贷款和2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财政部门按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2010—2012年,市、县财政将分别按照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的1‰和3‰对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上年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的5‰逐年提取风险补偿资金,以切实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 (刘克华程军)
四川巴中:财政评审“过滤”项目预算
四川省巴中市财政局扎实推进项目预算改革,以审查项目申报单位的预算资料为重点,对2010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额度及项目预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全面评审,进一步增强了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在评审项目预算时,严格区分项目类别、属性、范围和规模,采取定性、定额等办法进行归类分析;严格界定一次性项目和经常性项目,杜绝项目重复申报;严格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评审的“过滤器”作用,力求做准、做细、做实项目支出预算。目前,巴中市2010年市级部门项目预算已经全部评审完毕,涉及181个预算单位,1690个预算项目,送审预算22441万元,共评审核减3068万元,核减率达13.67%。 (赵建皿)
云南个旧: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近年来,云南省个旧市财政部门着力打造规范的工作体系,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一是建立财政资金运行制度体系。先后制定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覆盖资金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搭建财政收支管理平台。在市本级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全市各乡镇推行“乡财乡用市监管”改革,启用“公共财政管理软件”业务系统,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简化财政资金支付操作程序,实行数据共享,实现了财政资金支付统一平台、预算执行环节的业务协同和全过程监控。三是强化基础管理体系。建立建全了包括印鉴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和覆盖市、乡两级预算单位的财政国库动态分析和预警机制,并通过资金审核支付动态监控和会计核算的有效衔接加强预算指标管理、用款计划控制。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