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平泉县把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推进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按照“理顺关系、规范运作、稳步发展”的思路,通过加强领导、政策扶持、典型引路等措施,实现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良性发展。2008年,该县被河北省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示范县。目前,全县共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29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14家,共吸纳社员38000多人,辐射全县19个乡镇,带动5万农户从事产业经营,全县农民参合率达50%,实现农民人均增收1700元。全县有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家。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兴办主体多元化。全县形成了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农民经纪人等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模式。据统计,目前全县有50%的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村种养大户、技术能人、经纪人等牵头兴办,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近万户。如平泉县亚欧山杏合作社由当地5名经纪人于2005年9月发起成立,经过短短两年的发展,已有社员103人,带动周边农户3000多户,成为一家跨河北、内蒙古两省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6年,在县乡政府的支持下,该合作社建立了北五十家子杏仁交易市场,年吞吐加工杏核4万吨,年杏仁交易量达到1.6万吨以上,户均增收4000多元。
二是合作形式多样化。在组织形式上,从单一的农民专业协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在合作机制上,不仅有劳动、技术、产品的联合,而且有资本的联合。目前出资入股和以土地等生产资料入股的资产纽带型合作社占全部合作社的16%以上,反映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在利益分配上,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利益出发,采取了服务让利、最低保护价保利以及按交易量返利、按股分红等多种分配形式。
三是发展形式产业化。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部分依托食用菌、畜牧业、设施菜、林果等特色主导产业组建,辐射带动全县近8万农户从事主导产业生产,实现了产业发展全覆盖。其中,依托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合作社42家,社员2万人,全方位为食用菌产业发展提供生产、加工、仓储、运销、技术信息等综合服务,带动全县4万多农户从事食用菌生产,食用菌生产总量达到1.1亿盘(袋),户均增收2万元以上。
四是运作机制规范化。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按照“理顺关系、规范运作、稳步发展”、的思路,制定下发了《平泉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指导已成立的合作组织对照检查,对原有章程进行补充完善,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依法成立、依法登记的基础上,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和约定的责、权、利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审查办法进行了规范,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目前,全县规范化运作的合作社达30%以上,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平泉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过几年的发展规范,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指导、培训服务不到位。个别单位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还不够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不及时、支持力度小,对合作社成员培训服务不到位。二是资金短缺。平泉县大多数合作社是靠自筹资金发展起来的,资金力量薄弱,贷款困难,一些切实可行的项目因为没有启动资金无法实施,极大地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三是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尽规范。多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建立了组织机构,但缺乏相对完善、操作性强的制度,不能按照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处于松散状态。四是示范带动作用不突出。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辐射面仅局限于周边的农户,跨地区的专业合作组织很少,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突出的合作组织不够多。
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产出效益的一条有效途径,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积极扶持其发展,充分发挥其优势,以新型经营方式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划和指导力度。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科学规划和组织指导,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分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指导和扶持一批有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在组织领导和扶持服务中,要坚持搭台不唱戏、参与不干预、引导不包办、献策不决策、推动不强迫,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二是切实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协调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具备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严禁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财政部门通过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税务部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免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服务、经营、销售环节中的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有关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促成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跻身省、市重点扶持行列。
三是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帮助其制定好章程、配备好班子、建立好制度,完善组织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利益连接机制、盈利分配机制和经营服务机制,形成产权清晰、服务优质、制度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促使其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扶持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按照农业发展的特点,紧密结合实际,培育壮大一批适销对路、特色明显、带动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专业合作组织,真正形成具有代表“一村一品”的较大规模的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的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项目,经筛选论证,可以纳入政府农业开发和科技开发项目,实行专项扶持。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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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开标准化生产之先河
秦始皇是我国历史上统一货币、度量衡、文字的第一人,而世界上的标准化生产最早也出现在中国秦代。
秦始皇兵马俑坑出土的数千件青铜武器显示了秦代在标准化管理模式下青铜制作的高超的工艺水准。出土的大批青铜箭镞(箭头),制作极其规整,同现在的步枪子弹惊人地相似,都是一个标准——三棱体、流线形,箭头底边宽度的平均误差只有0.83毫米,甚至连纹路的方向都一样;出土的组合类武器,如弩机,其望山、牙机、悬刀、枢轴等附件都铸造得十分标准,误差不超过1毫米,相同部件在同类其他弩机上仍可以使用;此外,在俑坑中发现的铍——起源于短剑的长柄兵器,尽管生产日期相隔十几年,造型和尺寸却完全一致,俑坑中的戈也不是同年生产的,但也是一模一样。
专家推测,秦人很可能将优选兵器的技术标准固定,再通过法令将这些技术标准发放到所有兵工厂。秦代的军工管理制度分为四级,从相帮、工师、丞到一个个工匠,层层负责,任何一个质量问题都可以通过兵器上刻的名字查到责任人。秦国众多的兵工厂之所以能够按照统一标准大批量制作高质量兵器,金字塔式的四级管理制度是根本保证。(成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