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教行政财务的费用开支标准,是国家财政法令和规章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正常工作和开展业务活动而统一制定的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额度。合理地制定和认真地贯彻执行社会文教行政财务的费用开支标准,对于合理地分配预算资金,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经济利益,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当家理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对于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支持和促进社会文教事业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费用开支标准的制定原则和权限。社会文教行政财务的费用开支标准,具有统一性和指令性的特点。因此,费用开支标准的制定,要贯彻党和国家发展社会文教事业和做好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为原则,确保社会文教事业计划的实现和行政机关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还要考虑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物价因素、各地区的地理条件、交通运输、气候、民族生活习惯、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等情况,以及国家人力、物力、财力的可能。也就是说,既要考虑需要,又要考虑可能;既要考虑统一性,又要照顾特殊性;既要科学严密,又要切实可行;然后进行综合平衡。
费用开支标准的制定权限,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分为:(一)凡是属于全国性的社会文教行政财务的费用开支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颁布,在全国执行。如差旅费、会议费、人民助学金、职工探亲路费、回族等职工伙食补贴,等等。这类费用开支标准,一般可由财政部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颁布,重大的要报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对中央制定、颁布的费用开支标准,各省、市、自治区在国务院或中央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实施细则贯彻执行。(二)凡是属于中央统一规定以外的费用开支标准,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其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颁布,贯彻执行。各地(州)、市(盟)、县(旗)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省、市、自治区授权范围内,制定、颁布补充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社会文教行政财务的费用开支标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有密切关系。一经制定机关颁布,就具有强制性和指令性。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任何个人都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至于有些费用开支标准,由于各种原因已不适用或部分需要修订的,可以向原制定机关反映,但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仍须按照原规定执行,不得自行变动。
二、费用开支标准的制定方法。制定费用开支标准,应先确定费用开支的内容和范围,然后确定开支标准。在制定方法上,目前采取的主要是实物法和货币(金额)法。
实物法,是以实物需要量为计算基础,制定前先通过调查研究,在分析大量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确定实物标准,然后结合物价等因素,再按实物标准价格换算成货币需要量,即费用开支标准。例如,体育系统的专业运动员和专职教练员的伙食标准,就是根据其从事的专业训练、竞赛时的体力消耗,为补充这些消耗所必需的食物品种、数量而确定伙食食物标准,然后,按照物价将实物折合成人民币来制定。实物法比较科学、合理、简便易行,不受物价调整的影响。
货币(金额)法,是以金额需要量为计算基础,制定前先进行调查研究,在分析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确定费用开支标准的范围和货币额度。货币标准有的是由实物标准换算而制定的。但在用实物计算有困难时,可用货币(金额)法制定货币标准。例如,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就是根据医疗卫生工作单位专职从事并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的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划分不同类别,根据类别再确定医疗卫生津贴发放的范围和货币额度。
三、费用开支标准的分类。社会文教行政财务的费用开支标准,数量多,种类繁杂,性质各不相同。为了便于分析、研究,合理地制定和修订费用开支标准,提高管理水平,对费用开支标准一般可以按照预算科目和费用性质进行分类。
(一)劳动报酬性的费用开支标准。是指国家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对社会文教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进行消费物资分配所制定的费用开支标准。例如,各类人员工资标准、民办教师补助、赤脚医生补助,以及聘用外籍工作人员的个人待遇,等等。
(二)生活津贴性的费用开支标准。是指国家为了解决职工在工作上、生活上的各种特殊需要,在工资以外分配给职工个人用于消费的各种生活性津贴、补助、酬金,以及其他补贴等费用开支标准。例如,医疗卫生津贴、科研人员保健津贴、法医保健津贴、专职体育教练员和专业运动员的伙食补助、小单位伙食补助、出国人员服装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及地区性津贴,等等。
(三)福利补助性的费用开支标准。是指国家为增进职工福利,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困难所制定的统一费用开支规定,以及为抚恤、社会福利救济等所制定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例如,工作人员福利费、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职工死亡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等。
(四)劳务补偿性的费用开支标准。是指国家为了补偿在职职工因公提供了额外劳务付给一定的报酬、补助所制定的费用开支标准。例如,夜餐费、高等学校兼课教师酬金、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代课代职金、兼职律师酬金,等等。
(五)公用性的费用开支标准。是指国家为了保证社会文教行政单位开展正常业务活动和进行行政工作的需要,对公用的开支所制定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例如,差旅费、会议费、公用取暖费、教育部门的教材编审费、海关关务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