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票和银钱收据是流通领域中商品、物资和劳务转移与发生的合法证明,是商事活动收款、付款的记帐凭证。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事活动日益频繁,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在这种情况下,管好用好发货票和银钱收据,就显得十分重要。它有利于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交易,有利于加强财政监督和税收征管,有利于加强经济核算,杜绝跑、冒、滴、漏,提高经济效益。因此,有必要认真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当前,在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的管理上有哪些问题以及如何加强管理?谈以下几点意见:
一、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管理体制和办法很不统一,管理比较混乱。目前印制、供售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的工作,一般是由财税部门负责管理的。现行的管理办法,大多是“文化大革命”以前,各地根据1958年公布试行的工商统一税条例施行细则(草案)第34条自行制订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现在的实际情况,应当加以改进。由于各地制订的办法很不统一,往往各行其是,地区间通行很不方便。如有的地区规定,采取银行托收承付的进货,可用外埠凭证入帐,而派员推销的,不得使用本企业发货票,必须到税务机关换取当地发货票,方可入帐。各地集中一地展销的,又可以不换当地发货票。这在实际工作中不但难以掌握,而且容易发生混乱。又如,白条入帐的问题,虽经三令五申,但在中小企业里一时还禁止不了。这些现象,亟需加以解决。
(二)票面设计不合理,格式不统一,印制控制不严。现行的发货票和银钱收据,不分行业类别和企业大小,通用相同格式,再加上印制管理不严,致使格式多种多样,异常混乱。特别是有的地区允许国营企业自行印制发货票,有些印制单位,不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只顾招揽生意,让印多少,就印多少,越发加剧了发货票和银钱收据在使用和管理上的混乱。
(三)丢失、代开、倒卖和转让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的情况相当严重。北京市一个县税务局对三个农村公社部分大队和一个供销社116户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代开、转让和丢失发货票的多达40户,其中29个单位为他人代开发货票和银钱收据201份。北京市近郊区一个社办企业,先将从税务机关购买的两本空白发货票转让给外地一个投机倒把集团,为了搞好“关系”,后来索性把“发货票购买证”交给这个集团,使其乘机一次就购买了26本空白发货票,这个企业非法取得管理费7,000余元。又如一个修建安装企业,先后为20个包工头代开银钱收据317份,工程收入达78.6万元,收取代开收据“管理费”8.6万元。据有些地区反映,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中查获的大量案例来看,绝大多数犯罪分子都是与非法取得发货票和银钱收据勾联起来的,是他们牟取暴利进行非法活动的一个重要手段。
(四)缺乏严密的保管和领用制度。据了解,大多数单位对空白或已用过的发货票和银钱收据,没有专人保管,领用手续很不健全,虫蛀鼠咬、潮湿霉烂现象相当严重,致使发现问题后难于查实。从而削弱了对这些凭证的检查和管理。
二、对加强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管理的几点意见:
(一)应设立管理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的专门机构。可否在财政部内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全国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经济活动中所使用的各项凭证的印制、销售等事项。同时,结合目前情况,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管理办法。
(二)应实行“三统一”的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的管理制度。所谓“三统一”:一是统一格式、尺寸。要根据不同行业经营项目的特点,分别设计若干种行业专用发货票和银钱收据。如工业交通、百货、副食、修理、服务、建筑等企业,各自使用专门的发货票或银钱收据;农村社队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分别使用社队企业专用发货票或限额发货票。二是统一印制。即由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按照统一制定的行业专用统一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的格式和尺寸,责成专业印刷厂承印,并按行业顺序编号,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印制。三是统一供售。即由各基层管理部门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机关的纳税登记证明供售,并建立严格的登记、编号等手续。取消不纳税单位的收款凭证由商店供应的办法。各项专用发货票和银钱收据,在营业行为发生后,应即开出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在没有制定出统一管理办法以前,急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提高广大财税干部对管好用好发货票和银钱收据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他们能够自觉地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当作经常性稽征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抓深抓细,抓出成效。
2.要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已查处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例,在职工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讲明管好用好发货票和银钱收据的作用和意义,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
3.开展一次发货票、银钱收据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研究改进的具体办法。要帮助各使用单位建立和健全保管、领用制度。尤其是对新建企业、城镇待业青年生产经营组织、农村社队企业以及正在享受免税照顾的企业,要通过检查,建立起必要的手续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