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輕、重工业厅、財政厅、統計局等单位在整改中共同研究决定:在不影响提供基本資料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大力精簡县市企业决算报表。
这次精簡的报表数量較多。除年度决算报表由于工作需要,暫时不作变动外,季度、月份决算报表都精简了很多。原規定季度需要报送:資产負債表、生产費用表、按产品分类商品产品成本表、按成本項目分类商品产品成本表、銷售表、損益表、企业奖励基金提成計算表等七种报表和財务情况說明書;月份需要报送資产負債表、銷售表、損益表等三种报表。由于报表种类多,計算繁杂,县市企业財会人員少、水平低,而且多是兼职的,因此年度、季度的报表报送非常不及时,1956年能及时报送年度决算的只占企业总数的38%;1957年季度报表能按时报送的,第一季占24%,第二季有70%以上的单位不能及时报送;而且报来的报表殘缺不全,数字錯誤很多,严重地影响到省級有关部門的綜合工作和全面地掌握全省专、县、市企业的主要財务情况。这次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决定,从1957年第三季度起,除27个重点县市企业(占县市企业总数17%)仍按原規定报送外,其他企业季度和月份只需編制一張“財务主要指标表”,这个表中概括了銷售收入、稅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