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讀了陶省隅同志在“財政”月刊1956年第三期发表的“关于国营企业提取企业獎励基金問題的研究”一文后,我基本上都同意这些論点,但是其中关于計划獎金的提獎比例和超計划獎金的計獎基数,我还有些不同的看法和补充的意見,此外,对現行提獎規定中有关獎金的使用范圍問題,也准备加以商討。現把我的意見分述如后。
(一)关于計划獎金的提獎比例問題。
关于計算計划獎金的基数問題,我同意陶省隅同志的以工資总额代替計划利潤额的意見。但是对于再給各类企业規定不同的提獎比例这一点有些不同的看法。因为各类企业的工資水平本来就有差別,如果再按不同比例提獎,必然將发生新的不平衡現象。为了說明情况,茲將目前各类企业的平均工資間的比例列在下面:
1.重工业8
2.輕工业和运輸业等7
3.商业和粮食等5
这表明我国目前各类企业的工資水平是高低不同的。不同的原因,除了一部分是地区的因素外,主要是由于它們在国民經济中的地位、劳动强度及其熟練程度各不相同所致。換句話說,目前各类企业的工資水平,已經体現了劳动报酬的全面級差的原則。从这个基数出发,如果再按有些同志所主張的按8%、7%、6%的比例来提獎,則这三类企业的平均...
讀了陶省隅同志在“財政”月刊1956年第三期发表的“关于国营企业提取企业獎励基金問題的研究”一文后,我基本上都同意这些論点,但是其中关于計划獎金的提獎比例和超計划獎金的計獎基数,我还有些不同的看法和补充的意見,此外,对現行提獎規定中有关獎金的使用范圍問題,也准备加以商討。現把我的意見分述如后。
(一)关于計划獎金的提獎比例問題。
关于計算計划獎金的基数問題,我同意陶省隅同志的以工資总额代替計划利潤额的意見。但是对于再給各类企业規定不同的提獎比例这一点有些不同的看法。因为各类企业的工資水平本来就有差別,如果再按不同比例提獎,必然將发生新的不平衡現象。为了說明情况,茲將目前各类企业的平均工資間的比例列在下面:
1.重工业8
2.輕工业和运輸业等7
3.商业和粮食等5
这表明我国目前各类企业的工資水平是高低不同的。不同的原因,除了一部分是地区的因素外,主要是由于它們在国民經济中的地位、劳动强度及其熟練程度各不相同所致。換句話說,目前各类企业的工資水平,已經体現了劳动报酬的全面級差的原則。从这个基数出发,如果再按有些同志所主張的按8%、7%、6%的比例来提獎,則这三类企业的平均工資間的比例約成为8∶6∶4。显然,这样計算的結果,就使各类企业之間所得獎金的差別,与应有的劳动級差不相适应。由此可見,以工資总额为基数,再按不同类別的企业規定不同的提獎比例是不必要的。照我的看法,适当的办法是:企业在完成提獎条件后,可根据各自的計划工資总额,按統一的提獎比例,在計划利潤中提取企业獎励基金。这样不仅能够正确体現按劳受獎的原則,避免不平衡的現象,而且計算起来也簡單方便。
(二)关于超計划獎金計獎基数問題。
在研究超計划獎金計獎基数的时候,分析一下超計划利潤产生的原因是有意义的。产生超計划利潤的原因不外是:①由于产量增加;②由于成本降低;⑧产品品种发生变化,即利潤高的产品比重增加,利潤低的产品比重降低等。上述三种原因中,由于产品的比重发生变化而产生超計划利潤,照理是不应該提取超計划獎励基金的,因为这不是由于企业职工的主覌努力得到的。由于降低成本而产生的超計划利潤,一般說来,都是职工主覌努力的結果,为了鼔励这些努力,从絕对数內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超計划獎金,是合理的。至于因产量增加而产生的超計划利潤,情况有所不同。由于它与原来計划利潤水平的高低有密切的关系,亦即計划利潤水平高,它的超計划利潤的絕对数就大,反之,它的超計划利潤的絕对数就小,这是客覌条件形成的,如果按这个絕对数来提獎,必然又將发生苦乐不均的現象。例如:生产同样一吨鋼,鞍鋼的利潤比其他鋼鉄公司平均多三倍,那末同样超計划生产一吨鋼,鞍鋼就会比其他鋼鉄公司平均多得三倍的獎金,显然是不公平的。我以为对因产量增加而产生的超計划利潤,可以按計划獎金额比例計算。这样分別計算办法的优点不仅是公平合理,特別是能使企业对它自己获得的成績有明确的認識,有助于改善經营管理。缺点在于計算比較复杂,因为它必須先对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然后再分別計算獎金。但是我認为这种分析,卽然对企业的經营管理有好处,这样做也是必要的,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企业已經这样做了,估計这种分別計算的办法不至于增加企业太多的負担。
(三)关于獎励基金的使用范圍問題。
現行提獎規定中將职工宿舍、医院、生产設备及安全措施等均包括在獎金的使用范圍內,这与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否适合是值得硏究的。照我的看法,这些項目一般都可由国家投資解决。因为国家在建立企业时,不仅对生产設备与安全措施进行投資,同时对于职工的居住与卫生条件,也作了适当的安排。我国建国以来,国家除了在建立新企业方面对上述項目进行了投資以外,对于旧企业也撥出了大量同样的撥款。其次,將上述項目列入獎金使用范圍,必然要增大獎金的提獎额,从而使資金分散,对国家建設沒有好处。第三,目前我国企业間的各項生产及安全設备、居住与卫生条件,是有差別的。有些企业条件較好,不需要或不迫切需要这一类投資,有的企业条件不好,需要或迫切需要这类投資。如果將这些項目列入獎金使用范圍,不仅不能克服目前已經存在的不平衡現象,而且容易造成浪費。
根据上述理由,我認为將职工宿舍、医院、生产設备和安全措施等固定资产性質的項目,从獎金使用范圍內删去,并且适当降低提獎率是必要的。这样修正的好处是:①可以使獎金提取額大为降低,从而使国家將分散的資金集中起来,以便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結合国家的財力的可能,与国民經济的发展水平,分別輕重緩急,統一安排,以逐步克服目前企业間存在的各項条件不平衡的現狀幷避免浪費。②可以使獎金和国家投資的数字都得到正确的反映,也便于掌握。⑧使獎金的用途更加明确与單純,可以集中地使用到与广大职工有关的直接獎励和一般的福利措施方面去,使全体职工均能够体会到企业獎励基金与自己的密切关系,从而更多地关心国家計划的完成。④由于降低了提獎额,可以使若干企业消灭利潤不够支付獎金的現象,减少了調剂和撥款的麻煩。⑤过去企业为了怕万一完不成計划,往往对当年的獎金不敢分配使用,以致使資金有积压的現象。办法改变后,大部分資金作为利潤列入当年計划幷繳入国庫,使此項資金能够提早一年发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