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县專区在确定基本建設投資时,对客覌情况和实际需要考虑不够,使財政資金不能正确有效的应用。如达县有一个年产二千吨骨粉的骨粉厂,因原料供应不足,虽將附近四个县的猪骨全部供应該厂,全年也不过只能产骨粉九百吨左右,設备利用率还达不到50%。然而1956年这个專区又在渠县新建了一个骨粉厂,由于原料問題沒解决,兩个厂的設备都不能全部利用起来。再如达县專区医院,原有120張病床的住院部,后据业务发展情况,需要200張病床。事实上再修一幢80張病床的房子,花七、八万元,就能适应需要,但却花了32万元另修了一座200張病床的住院部。因此,对于基本建設投資,应該根据实际的需要与可能加以控制,免得造成浪費。 (陈志祥)
更正:第七期第34頁“貨币小票”作者“于建新”应为“于建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