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琪县的地方企业,在1956年以前,都是由基层企业直接与財政部門发生預算繳款和預算撥款关系,而不通过企业主管部門。只是当发生了預算繳、撥款关系时,附帶通知企业主管部門。这样,对企业單位繳、撥款的监督工作,全部都由財政部門担負起来了。
这样做的結果,虽然避免了資金的分散、积压和繳、撥款的不及时,但是却形成了財政部門对于企业財务工作的包办代替,損伤了企业主管部門管理財务的积极性,給企业主管部門和基层企业造成“財政部門是管財务的,主管部門是管生产的”的印象。因此,主管部門便把凡屬于財务工作范圍的事情,不論大小,都推給財政部門去办,甚至計算旅差費等具体問題也要求財政部門逐一答复。有的基层企业也認为“要錢要找財政部門才行,找着主管部門还是不頂事”,因此凡是涉及財务的問題,即使主管部門已經答复了,基层企业也要再問一問財政部門,有的連基本建設的施工詳图也报到財政部門請求审批。同时,財政部門也总認为主管部門不熟悉財务工作,怕这些事情交給主管部門去办会出問題,便一槪包攬起来。这样做的結果是养成了企业主管部門在財务工作上对財政部門的依賴,而放松了对基层企业的財务监督,于是浪費和混乱現象由之而生,如几个地方国营厂(矿)未經批准就把基建投資在項与項之間挪用了,結果工程完竣以后算不出成本。
为了糾正上面所說的不合理情形,县財政科和企业主管部門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开始,財政部門不再与基层企业直接发生財务关系,一切有关財务工作的請示、报吿以及預算繳、撥款都經过企业主管部門。这样改变以后,就发揮了企业主管部門的积极性,大大推动了企业財务的管理工作。如編报1956年的企业决算时,主管部門与財政部門研究后,就主动地布置督催;编造1957年財务收支計划时,主管部門不但布置了具体的編报办法,还主动地收集情况,及时与財政部門交換意見,使1957年的財务收支計划編造工作能够順利地进行。此外,主管部門也开始重視了对解繳利潤与折旧和使用基建投資等工作的监督,准备組織一个巡回工作組,协助各厂、矿建立財务管理制度,并且表示今年一定要协助各厂(矿)把財务制度建立好,克服以往的混乱現象。
以上事实說明,由財政部門来包办代替,而忽視发揮企业主管部門管理企业財务的积极性,是管不好企业財务工作的。只有財政部門与企业主管部門紧密合作,密切联系,共同研究,幷发揮企业主管部門的监督作用,才能做得好企业財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