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做出不同反应,采取了不同对策。为全面了解营改增对欠发达地区财政税收的影响,笔者对四川省西部某市进行了调研。营改增后,该市地税收入总量明显下降,地税机关主体税种面临缺位。政府着手保证地税收入“软着陆”,将地税收入减收降到最低。
第一,强化“信息管税”。首先,为了尽可能全面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开展数据清理,建立了大数据库,对征管基础信息进行比对,特别是系统认定的非正常户,安排专人逐户进行核查;对虚假欠税信息相关证据进行核实;对真实的欠税实施全力追缴。通过数据清理,提高数据标准化及质量,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增值应用,提高征管效能。其次,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从“以票控税”转向“信息管税”,第三方信息的有效利用成为地税部门税收征管的主要手段。建设了包括自然人在内的收入、房产、土地、车辆、投资等各个方面涉税信息的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涉税信息的自动归集、智能查询。通过合理调配征管资源,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不断强化“信息管税”,特别是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与应用,重点跟踪项目规划、投资、立项等信息,成立信息交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关措施,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征管机制。
第二,加强对地税收入新主体税种的管理。首先,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确立若干个新的主体税种,并重新配置征管资源,特别加大对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重要税种的管理力度。其次,规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两税管理,提高两税的网报率,两税占税收收入总额(剔除营业税)30%以上。再次,提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管理层级,建立了税源网络分布图,强化税源管理。
第三,管控重点税源。将抓好重点税源管理作为组织收入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开展“一对一”的纳税辅导,提醒涉税风险点,提高税法遵从度;坚持开展实地巡查,对相关税源情况等进行核实,全面掌握税源情况;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获取企业未来可能存在的土地、房产等交易信息,持续跟踪管理。
第四,深化地税部门与国税部门的合作。首先,完善了国税地税信息共享平台。为了尽可能全面了解纳税人信息,市国地税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交换常态化,确保数据实时更新;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或相互授权,取得系统账号;对授权的账号,仅开发查询权限,并指定专人使用,规避账号使用风险。其次,建立了城建等税费与增值税捆绑申报缴纳机制。依托国税网报系统平台,以网报纳税人为管理对象,充分利用增值税申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数据并进行申报,将城建税等附加税费的申报与增值税的申报捆绑。再次,加强土地增值税国地税合作共管。营改增后,房地产交易税收由原来的地方税务局一家征管改为国地税共同征管。地税部门不仅要严格要求房地产企业按相关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还加强了与国税部门的合作,对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数据及土地增值税预缴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异常涉税疑点,联合国税部门进行检查。
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房地产、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和金融业这四个行业改由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对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税收征管方面有重要影响。只有充分利用经济税收杠杆,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经济发展后,税收总量增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总之,营改增从短期来看,是政府减税、企业减负,会形成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缺口,但从长期来看,却会刺激地方政府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促使宏观经济步入新起点,最终拉动税收增长,进而形成更高水平的收支平衡。
责任编辑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