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湖南省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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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怎样主动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成为派驻纪检机构的重要课题。近年来,驻湖南省财政厅纪检组积极探索方式方法,注重四个转变,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
从协助向督促转变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制度式明责。制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厅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分别明确党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党组成员及分管厅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负责同志的责任清单,督促“关键少数”定责知责。同时,明文规定了“一案双查”、责任追究等保障性和惩戒性措施,确保主体责任看得见、摸得着、落得实。2016年3月,驻厅纪检组专门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记录本》,逐一向厅级干部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发放,并要求分季度报送《谈话登记表》,通过全程“留痕”,检查主体责任履行是否及时、到位。
传导式分责。每年举行“廉政承诺大会”,由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向厅党组书记公开承诺、递交责任状;同时,处室、单位内部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字背书。2016年,驻厅纪检组还专门召开处室、单位“一把手”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怎样主动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成为派驻纪检机构的重要课题。近年来,驻湖南省财政厅纪检组积极探索方式方法,注重四个转变,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
从协助向督促转变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制度式明责。制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厅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分别明确党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党组成员及分管厅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负责同志的责任清单,督促“关键少数”定责知责。同时,明文规定了“一案双查”、责任追究等保障性和惩戒性措施,确保主体责任看得见、摸得着、落得实。2016年3月,驻厅纪检组专门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记录本》,逐一向厅级干部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发放,并要求分季度报送《谈话登记表》,通过全程“留痕”,检查主体责任履行是否及时、到位。
传导式分责。每年举行“廉政承诺大会”,由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向厅党组书记公开承诺、递交责任状;同时,处室、单位内部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字背书。2016年,驻厅纪检组还专门召开处室、单位“一把手”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23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逐条解读,逐项明确责任厅领导、主办及协办单位、任务完成时限,现场进行责任传导。
立体式考责。主要采取“厅机关年度考核、不定期常态化监督、组织谈廉述廉大会、处长定期约谈”等“四合一”方式,对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立体式考评。去年中秋节前夕,组织开展了“处长谈廉政”活动,选取预算处等5个单位党支部书记上台述廉述责,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现场接受厅党组书记点评。这次活动把单位的履责情况推到台前,放大到了全厅干部面前,倒逼了责任落实。
从抓全面向抓重点转变 强化警示教育
运用系统内专题课件,提高教育的针对性。驻厅纪检组2014年受财政部函校委托,制作了全国第一个财政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课件。从系统真实发生的300多个案例中精选了36个案例,逐一剖析风险表现形式和相应的制度条款,梳理出财政权力运行中的五大类风险。如今,廉政专题已经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通过这一课件接受警示教育的财政系统干部有近万人。
面对面以案释纪,提高教育的直观性。注重采取现场讲评和面对面交流等直观形式加强廉洁教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颁布后,驻厅纪检组第一时间在厅中心组学习会上向所有厅领导、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案例剖析、条款解读。十八大以来,先后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大会、县市区财政局长培训班、新提任干部座谈会、乡财干部培训班、青年论坛等多场合以案释纪,通过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有效唤醒了机关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
优化教育载体,提高教育实效性。打造了以“两网一微一屏”(门户网、厅内网、微信、电子屏)为平台的互联网+警示教育阵地。通过通报警示、案例释纪、条例解读、廉政故事分享等方式形象地解读党纪条规,得到了厅机关党员干部的普遍好评。坚持会议通报、发文通报、简讯通报相结合,持续释放出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警示教育的直接效果就是干部职工主动担责、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越来越浓。
从盯节点向重常态转变 强化日常监督
摸清廉政建设的底子。驻厅纪检组在常规自查、信访排查情况的基础上,创新方法、借力借势,努力做到对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清、风险明。建立《厅机关处室、单位廉情报告制度》,明确要求“总体廉情定期报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在内容上突出问题导向和政治性,重点报告遵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主体责任落实、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以及督查、内审等检查中涉及的廉洁问题、所联系业务系统的违纪违规情况。对廉情报告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处理,重大廉情在全厅进行通报;建立廉情分析预警机制,结合信访举报件总结分析预警,发现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明确改进重点,督促落实整改。出台《厅机关内部协助调查取证工作规程》,不仅规范了协助取证的厅内流程,更重要的是把以前协助取证的碎片化信息归集起来,把发生在财政厅以外但属于财政资金管理已经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汇总起来,从中找到财政权力规范的痛点和监督执纪的重点。
盯紧日常管理的盘子。参照巡视工作程序,制定了《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监督方案》,把常态化监督打造成“小型巡察”,结合处室、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梳理开列“销号清单”,以清单为导向,精确掌握处室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设置兼职纪检监察员,把兼职纪检监察员作为纪检组了解处室、督促处室、压力传导到处室的一个窗口和纽带,把兼职纪检监察员培养成处室监督尖兵。把定点联系处室打造成实时监督窗口,每轮2个处室,处室一年一换。
织密制度监督的笼子。一是以廉洁性评估为切入,提前把脉问诊,杜绝制度带病上岗。根据《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驻厅纪检组从党风廉政的视角,对出台的各项财政业务管理规范性文件“把脉问诊”。在2015年的专项资金整合过程中,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几个共性问题组织了集中研究,在文件中明确了项目申报单位对真实性负全责和审核单位“谁推荐、谁把关”等关键问题,有效降低财政部门参与审核、涉嫌失职的廉政风险。二是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起底系统风险,查漏补缺进行规范。2016年,根据省纪委要求,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基层财政管理问题“大起底”,驻厅纪检组全程参与督导。三是以信访举报为线索,举一反三整章建制。在处理信访举报时,不仅注重解决具体个案,而且注重举一反三,查找财政管理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强化对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如2016年的厅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中,明确把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审核把关提到集中评议前,更有效地避免干部带病提拔,防范工作出现被动。
从防范为主向惩防并举转变 践行“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改变以往平衡使力的工作方法,早要求、早盯紧、早防范,推动执纪关口前移,防止问题升级和蔓延。一是抓纪律作风早要求。在厅内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督促厅机关出台了严格请(休)假制度、公务接待标准、公车管理等制度,并要求厅内职能部门强化日常考勤和作风检查,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情况自行开展检查。同时,对检查台账进行不定期抽查、督导,监督职能部门日常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有效发挥再监督作用。二是抓重要节日早盯紧。紧盯重要时间节日,短平快、高密度地开展专项检查,不定期地杀“回马枪”。根据厅机关《作风建设督查方案》,每逢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驻厅纪检组都做到节前下发通知提醒,节中明查暗访,节后问责通报,重拳整治“节日病”。三是抓谈话提醒早防范。带着“问题清单”对相关党员干部约谈提醒,把“红灯”亮在越轨前——有信访举报反映的必谈,不仅与被反映人谈,还要与其分管领导谈;身处敏感时期的必谈,如新提任干部、家庭拟操办婚丧事宜的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等;对其他检查中发现违纪苗头或倾向的必谈,如对在开展“四风”检查、定点联系、审计或巡视等工作中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不仅与经办同志谈、还要与主要领导谈。
严格执纪,寸土不让。面对问题,驻厅纪检组不遮掩、不姑息、不懈怠,坚决维护党纪的绝对权威。厅机关出台的《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内部规程》,不仅明确了信访处理流程,明晰了问题线索研究处置程序,也完善了快查快办机制。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辖内出现重大问题的情况,坚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要求问责,该通报的通报、该组织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督促切实整改、防范后续风险,传递“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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