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镇规划作为城乡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基础和关键。近年来,福建省财政系统积极保障并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在财力紧张、支出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坚持优先确保村镇规划编制经费。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村规划体系初步建立,区域空间布局逐步优化,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打造出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两个重点”。福建省财政支持村镇规划明确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发展特色乡镇。坚持科学定位、分类指导,明确发展目标,积极培育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旺镇和历史文化名镇。二是建设美丽村庄。新型城镇化不是要消灭农村,而是要更好地发展农村。福建省村镇规划编制立足抬高起点、着眼长远,既考虑地下管线、排水等现实问题,又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有效促进城乡互动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省域乡村布局。通过推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加强农村建房引导,有效保护自然生态,整治村容村貌,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田园风光秀美的新农村,全面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
“三起对接”。一是通过规划推进招商引资。路从哪里走,钱就从哪里来。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功能组团,有计划地把“生地”变成“熟地”,吸引资本流入,促进农村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二是通过规划引导和扩大消费。以城乡新型业态、商业设施、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促进就业、创业、置业、兴业,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形成新的消费形态、消费模式、消费环境、消费热点。三是通过规划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福建有“东南山国”、“闽在海中”之称,自然山水优美、景观资源丰富,具备做好规划十分有利的生态条件。在村镇规划中,福建省充分注重保护山体、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等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加强生态绿地系统规划,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污染源整治、搬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项原则”。一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乡规划,针对村庄发展需要和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规划,保护好农村原生态资源,着眼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节约用地,合理布局。保护耕地和集约节约用地,注重旧村庄和“空壳村”的整治,统一规划,集中建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三是注重特色,保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及村庄原有肌理,延续传统特色,依托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环境,塑造富有乡土气息的特色景观风貌。四是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规划成果完成后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报送审批。
“五条措施”。一是抓规划培训,提升规划理念。通过举办城乡规划管理研修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规划是生产力,规划是指南针”的理念,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规划工作水平。二是抓规划编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近年来,福建省强化规划工作的要素保障,要求把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并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的部分收益用作规划编制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省财政设立一般预算专项资金,通过采取村镇规划“以奖代补”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村镇规划编制和修编;开展村镇规划编制成果评审验收,将验收合格的纳入村镇规划成果项目库,按计划适时分期下达省级村镇规划编制“以奖代补”资金,充分发挥省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进各地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和修编。2012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4178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同时还组织编制15种不同户型的《福建省村镇住宅通用图》,印制10万册并免费发放到村镇,供村民建房选用。此外,陆续编印了《福建省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总体规划成果汇编》和《福建村镇建设地域特色》等技术图纸和资料,免费发放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单位。三是抓地形图测绘,提供村庄规划编制的基础性资料。2012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委托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组织实施4148个行政村的1:1000比例尺地形图的测制,满足新农村规划编制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发证对地形图的需求。四是抓典型示范,提升规划服务水平。福建省把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特色明显、质量可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目标要求,开展省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免费为农村建房提供可看、可学的建设样板,逐步改变农村建房中“求大、求高、无序”的不科学建房方式。目前全省已确定13批254个省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建成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洋畲小区、连城县莲峰镇鹧鸪小区、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坪盘小区等69个省级村镇住宅优秀小区,让村民切身体会到统一规划、遵守规划、按图统一施工的好处,在农村建房中起到很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五是抓制度建设,强化规划实施监管。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法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的层面上,有力推进村镇规划依法行政。同时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总体规划)》、《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主要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导则》、《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规划》、《“十二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等技术性文件,为村镇规划管理提供技术标准支撑。
“六点坚持”。一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规划一经批准实施,就坚持规划、尊重规划、执行规划,下决心纠正边规划边建设、有规划不遵循的陋习。二是坚持先谋划后规划。注重前期研究,找准发展定位,规划之前想明白、构思好。三是坚持先整体后局部。统筹考虑区域布局,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力争开发一片、成功一片。四是坚持先环境后建筑。把人居环境摆在首位,完善功能配套。五是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推进管网缆线下地,大手笔建设地下综合管沟。六是坚持先专家后官员。邀请国内外一流团队参与规划设计,促进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力争使制定出来的规划能够满足未来50年需求,力求100年不落后。
责任编辑 黄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