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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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握指成拳”支持大气污染治理
2014年,河北省财政厅通过资金、政策等手段,全力支持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助推河北绿色崛起。通过调整预算安排,统筹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节能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省财政厅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亿元,优先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安排支持优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亿元,支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应用示范、高成长性企业培育、重大龙头项目引进、产业创新发展以及区域集聚发展等工作;安排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3.8亿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此外,还将在排污权交易、税收等方面对大气污染治理进行支持。
(本刊通讯员)
山西:激发市场活力服务经济发展
山西省财政厅采取六项举措,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中发挥潜力、做强做大。一是提请省政府出台实施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15条”,整合资金10亿元,打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组合拳。二是落实支持煤炭企业发展“20条”,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减轻煤炭企...
河北:“握指成拳”支持大气污染治理
2014年,河北省财政厅通过资金、政策等手段,全力支持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助推河北绿色崛起。通过调整预算安排,统筹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节能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省财政厅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亿元,优先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安排支持优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亿元,支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应用示范、高成长性企业培育、重大龙头项目引进、产业创新发展以及区域集聚发展等工作;安排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3.8亿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此外,还将在排污权交易、税收等方面对大气污染治理进行支持。
(本刊通讯员)
山西:激发市场活力服务经济发展
山西省财政厅采取六项举措,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中发挥潜力、做强做大。一是提请省政府出台实施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15条”,整合资金10亿元,打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组合拳。二是落实支持煤炭企业发展“20条”,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56亿元,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帮助煤炭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充分利用财政贴息、补助等政策杠杆手段,支持落实“金融12条”、“煤层气20条”、“低热值煤发电20条”、“保障工业运行12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扭转经济下行颓势。四是落实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7+1”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全省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共2.79万户,为全省增值税纳税人减税5.5亿元。累计取消和免征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不达起征点的13.5万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五是放大资金乘数效应,筹资5000万元建立节能环保创投基金,募集基金规模达到3亿元。利用清洁发展基金贷款3.65亿元,支持企业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转型发展。六是支持实施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惠农资金规模达到60亿元,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本刊通讯员)
青海:打造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14年,青海省财政厅拟斥资3亿元,重点推动以农牧区为重点的广播影视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年底,全省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7%、97.5%,各州、县台自办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巩固在65%。今年青海省将依靠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实施好译制项目,提高藏语节目译制制作和传播能力;加快农村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升级,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成果,建立卫星电视长期通、优质通的服务机制;完成5.4万户直播卫星户户通、2.35万套广播电视进僧舍工作;完成第二套10万套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置换工作;积极推动电影放映服务升级,努力建设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监管系统,逐步实现电影由流动放映向固定放映转变,完成5万场次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大力实施藏区数字影院建设项目,支持东部地区县城数字影院建设。加快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将青海省作为试点地区,努力实现与国家应急广播体系有效衔接。
(本刊通讯员)
新疆: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政策研究,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确保自治区2014年25类150项重点民生工程的资金需要。2014年自治区安排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共计618.15亿元,由各地州市政府组织实施的民生项目62个。同时,财政厅还注重突出着力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安排资金着重解决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真切的小工程、小项目。
(本刊通讯员)
吉林龙井:加大对边境地区扶持力度
吉林省龙井市财政局突出重点,加大对边境地区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边境维护管理投入,重点解决边境交通要道管控、边防部队营房、办公环境的维修改善、增添消防设施以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二是加大强化民生事业建设投入,推进危旧房改造,解决边境村民安居问题;建设文化活动中心,解决边民看书难、拓宽致富信息渠道窄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解决边民出行难、农副产品运输难等问题。三是加大边境一类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运转资金,改善通关条件和口岸贸易环境,强化边境事务管理。四是加大扶持边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边贸中小企业引进先进设备,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地方财源建设。
(本刊通讯员)
浙江路桥: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强化现有政策落实,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出台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将优待抚恤、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政策的落实,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完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997年的每人每年1000元、800元逐步提高到6960元和5280元;根据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稳步提高优待抚恤、农村五保、残疾人基本生活、征地农民等保障标准。二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增强社会救助托底功能。以“扫盲区、织密网、托住底”为目标,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及其他特殊困难。按区户籍人口人均3元的标准建立临时救助基金并纳入区财政预算,对困难居民、因病或火灾、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等,以及外来人员因突发事件造成困难者,均给予最低1000—10000元的临时救助。三是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将现有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粮食生产政策性补贴、春节销售物价补贴等6个专项资金打包纳入价格调节基金,新设立价格调节应急资金200万元,组成价格调节基金770万元,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本刊通讯员)
河南三门峡:调整支出结构促进科技创新
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财政局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一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科技创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2013年安排科技项目经费1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的科技项目发展。二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大对技术创新和创业的扶持力度,安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资金763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项目资金463万元、专利奖励和“白天鹅”奖1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奖励资金200万元,大力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三是集中财力保重点,合理配置科技项目经费。集中财力用于支持重大项目,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截至目前已支持成立高新技术企业6家,4个企业科技研发项目获得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企业院士工作站3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
(本刊通讯员)
四川广安:搭建平台整合涉农资金
四川省广安市财政部门积极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平台,切实加大“三农”资金投入,确保涉农资金实现最大效益。一是以预算编制为平台,加强资金源头整合。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建立预算编制协调机制,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实行归口管理、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同时,对与公共财政支持方向不一致或已经完成既定目标的涉农资金,予以取消或调整。二是以优势产业为平台,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优质粮油、生猪、蔬菜、柑桔“四大主导产业”及草食畜禽、速生林竹、优质蚕桑、名优水产、葡萄、梨“六大特色产业”进行资金整合,建成一批规模化产业基地和优质农产品品牌,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畜牧业提质扩面,引导生态渔业发展,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三是以重点区域为平台,注重整体连片开发。以成片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和连片扶贫开发为重点,按照成片连线、扩面连片、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整合项目资金推进新农村建设。以现代粮经作物产业发展核心区为重点,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及新农村建设区,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大力打造资金整合核心区域。四是以重大项目为平台,强化核心带动作用。以重大项目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做到重大项目建设带动资金整合,资金整合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和粘合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促进国家重大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李江峰)
贵州雷山:实现政府采购“管采分离”
2013年,贵州省雷山县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全年节约资金1581.69万元,节约率为10.22%,实现了“管采分离”的目标。一是严格执行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各采购单位2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报批,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必须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采购,5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6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必须进入黔东南州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二是严格预算管理。对于年初未报、漏报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求采购单位及时将该项目列入采购预算,努力减少和杜绝无预算采购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坚持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公开、中标成交情况公开,对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收集整理,制订政府采购实用手册发放到各单位,增强依法采购的法制意识。严格要求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规程对项目公告、招标文件论证、开标评标、签订合同和组织验收等环节信息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凡预算额度达到规定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一律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大中型采购项目若因特殊情况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须经县人民政府严格把关方能办理采购手续,确保采购项目的公正、合理。坚持实行开标评标评审现场监督制度,每个开标评审项目都由县纪检监察机关、采购、审计、物价等部门及业主代表到场对开标评标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梁定华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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