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上海提出:1.把用工权放给企业,劳动部门通过宏观调控来管好总量。2.放开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好总量。对放开后带来的消费基金膨胀问题,可通过控制“三条线”来解决:纳税线——即控制工资的上限,对超过者收缴高额累进税;最低工资保证线——即控制工资的下限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收入;产业或行业社会平均水平线——即控制工资的中线,可与劳动生产、物价指数等相关参数进行比较,上下浮动,以解决产业或行业工资水平及工资关系。3.新建企业在新的劳动工资制度上一步到位。
天津开展放开经营,搞活人事、用工和分配管理的“一放开三搞活”改革。1.对试点企业放开经营,主管部门只负责管好领导班子一把手的聘任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和审计监督及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系数。2.推行干部和专业人员聘任制。3.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职工竞争上岗制,使职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岗位。4.搞活企业工资制和定期考工升级制,形成有高有低的分配机制。
河南提出企业劳动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核心是实行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重点的劳动制度改革、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的工资制度改革和以完善养老保险、行业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陕西在...
北京、上海提出:1.把用工权放给企业,劳动部门通过宏观调控来管好总量。2.放开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好总量。对放开后带来的消费基金膨胀问题,可通过控制“三条线”来解决:纳税线——即控制工资的上限,对超过者收缴高额累进税;最低工资保证线——即控制工资的下限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收入;产业或行业社会平均水平线——即控制工资的中线,可与劳动生产、物价指数等相关参数进行比较,上下浮动,以解决产业或行业工资水平及工资关系。3.新建企业在新的劳动工资制度上一步到位。
天津开展放开经营,搞活人事、用工和分配管理的“一放开三搞活”改革。1.对试点企业放开经营,主管部门只负责管好领导班子一把手的聘任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和审计监督及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系数。2.推行干部和专业人员聘任制。3.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职工竞争上岗制,使职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岗位。4.搞活企业工资制和定期考工升级制,形成有高有低的分配机制。
河南提出企业劳动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核心是实行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重点的劳动制度改革、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的工资制度改革和以完善养老保险、行业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陕西在今后一个时期,一是在企业继续完善现行劳动合同;二是在继续推行工效挂钩的同时,积极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工资制度。
山西提出:1.打破“铁饭碗”、“铁交椅”,继续推行劳动合同制,优化劳动组合,厂长有权辞退违纪者;2.改进干部任免制度,考核干部主要看实绩;3.在工资分配上,扩大浮动部分,缩小固定部分,拉开收入差距。
(摘自《改革之声》199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