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联合国经济社会发展部与国家体改委在北京合作召开了经济机制转换国际研讨会,来自17个国家的高级官员、专家和学者聚居一堂,研讨经济改革,并对中国的改革提出建议。现将一些主要观点和建议简介如下。
1.关于经济机制转换的道路与模式选择问题。曾被称为“波兰改革之父”的布鲁斯教授,在分析东欧国家经济转轨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以后,着重强调,中国是少数几个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保持了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国家之一。因此,不能说渐进式的改革在社会主义国家中都是失败的,也不能说只有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才可以打开改革之门。基辛格博士在提交会议的论文中指出,许多关于经济机制转换的讨论都将“纯粹的市场经济”与“纯粹的计划经济”进行对比,但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存在这种极端的模式。即使在美国这种最开放的市场经济中,政府计划仍在一些部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之相反,在最僵硬的统制经济中也存在一些私人经济活动。因此,经济本身就是“混合”的。一些代表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机制转换实际上是在寻找一个计划和市场的最佳结合点,以发挥两者各自的优势,最有效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美国教授巴贝尼尔指出,一个处于变革时期的国家,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强调其固有的文化、社会、政治、经济和心理特征,比照搬其它国家的经济模式更胜一筹。无论将美国、德国或波兰、匈牙利的模式加于哪个特性与之迥异的国家,都将酿成大错。
2.关于国营企业的经济机制转换问题。匈牙利国会议员、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苏斯先生指出,在分离政府作为国营企业所有者的职能与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职能时,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东欧和原苏联所采取的私有化;另一种是中国所实行的,在坚持公有制的同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许多代表认为,进行私有化的国家正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如实行规范性的办法(国营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来完成股份化),则因民间资本不足,以及市场体系不完善,整个过程会拖得很长,日益严重的两极分化也会带来政治上的风险和社会不稳定;如实行非规范性的办法(国营企业的资产主要通过政府平均分配来完成股份化),则社会整体效益很难提高,同样有较大的风险。格罗尼斯基先生指出,许多人把私有化看做是迅速减少财政负担,提高社会总体效益的途径,波兰政府曾指望通过出卖国营企业增加5%的财政收入,但由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衰退,财政收入实际上是下降了,国营企业的大笔债务仍是财政的沉重负担和私有化的重大障碍。因此,在私有化可以导致财政收入增加方面过于乐观是错误的。
3.关于价格体制改革在经济机制转换中的作用问题。巴贝尼尔教授指出,通常,市场经济视价格为一种信号机制、一种分配手段、一种激励机制和一个重要的行为信息。价格在特殊情况下还是一种政策机制,政府由此可以实现一个具体的经济目标和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因为价格总是在影响着人们的政治行为、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所以完善的价格机制对经济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许多代表认为,在价格改革方式上,对目前所采取的激进方式(如“休克”疗法)和渐进方式,不应简单地下结论,评价孰优孰劣。价格改革的力度必须由国内经济环境和外部经济联系的性质来决定。在考虑价格改革的目标和评价标准时,既不应认为放开价格就是目的,也不应将是否出现一定的通货膨胀看作价格改革成败的标准。从根本上说,价格改革主要是建立起以市场供需为导向的价格形成机制,并促进整个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价格改革要与通货膨胀作斗争,但有时也需要整个经济和社会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
4.关于政府在经济机制转换中的作用。前日本经济企划厅次官宫崎勇指出,市场经济是一个自由竞争的舞台,让企业和个人的意志和积极性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但是,这并不否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特别是在经济转换过程中,政府不能被排除,它的角色非常重要。正确的政府行为,可以促进市场力量的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弥补市场的缺陷和弊病。斯洛伐克财政部部长丹柯认为,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要重新定义国家的功能。政府应尽快摆脱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指挥,建立起新的宏观调控、法律监督和社会服务职能。许多代表指出,国家在对经济的直接管理转向间接调控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也不排除必要的行政手段。在计划方面,政府应从年度的指令性计划转为中长期的指导性战略发展计划。在转轨期间,政府的主要任务应是:控制通货膨胀,保证经济稳定发展;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按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确定享受财政支持的公共产业;逐步放开对贸易的控制,建立新的外汇管理体系;加强对政府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起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关键作用的社会中坚。
5.关于在转换经济机制过程中的社会政策问题。代表们大都认为,不论选择何种经济机制转换进程,都要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考虑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特别要保护那些在改革中最易受到损害的人群的基本权益。中国的经验,乃至亚洲和世界许多国家经济发展的情况都证明,机制转换、经济体制的改革应在政治稳定的情况下进行。正如基辛格博士所指出的那样,改革的成功取决于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密不可分。一些国家中,循序渐进的改革已经取得成功。通过将改革引起的社会代价分布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改革过程变得更加稳定。
6.专家们对中国改革的建议:在金融体制方面,转轨期间的一个关键性工作是在发展多种商业性银行的同时,保证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灵活运用货币政策,为稳定货币而非经济的快速增长负责;在财税方面,要扩大税基,公平税负;在支持政府的产业政策的同时,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在法律体系方面,要尽快制定或引进一些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或法规,特别是商法、公司法、证券法、银行法等,来规范企业和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