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国社会集团消费基金急剧膨胀,存在着严重失控现象,从我们江苏省情况看:1980年全省社会集团购买力11.47亿元,1983年达到16.31亿元,三年增加4.84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2.5%;1987年达到38.58亿元,与1983年相比,四年增加22.2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4%,大大超过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社会集团购买力中耐用高档消费品增长过猛,奢侈浪费现象严重。据统计,江苏省近三年用于购买小汽车、大轿车的资金达12.53亿元,平均每年4.18亿元,相当于全省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购置设备和维修房屋经费的2倍。购买摩托车、沙发、彩电、电冰箱等高档耐用消费品也增加得很快。劳保用品已经普遍由低档化向高档化、生活化转变。以劳保用品的名义给职工发风雨衣、羽绒衣、毛毯、旅游鞋等已经成风。有些医疗单位为了创收,乱开高价补药,乱开大药方,乱收费。有些药品生产部门为了招揽生意,药品包装已经向高档化发展,出现了“保温杯”、“钢精锅”一类包装物,损失浪费现象十分惊人。用公款请客送礼之风盛行,各种总结会、表彰会、庆祝会赠送礼品由小到大,花色品种齐全,吃、穿、用无所不包。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已经形成一股强风,逢年过节给职工发各种食品,搞“公费过节”,已经见怪不怪。社会集团购买力失控的这种状况,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不仅加剧了社会商品供需矛盾,加速了物价上涨,扩大了财政开支规模,增加了财政困难,也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加以控制。
控制社会集团消费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较多的工作。搞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纪律的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五管齐下,进行宏观控制。
1、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宣传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不仅有利于抑制需求膨胀,缓解市场供需矛盾,有利于增收节支,平衡国家预算,而且对于实现清廉从政,扭转目前社会上的奢侈浪费之风,都具有重大意义。从当前来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不可等闲视之。
2、开征社会集团购买力附加费。对不同的专控商品实行不同的附加率,原则上对进口的高级专控商品实行高附加率;反之,就实行低附加率。目前,我们江苏省对开征汽车附加费已经作出规定。运用经济手段开征社会集团购买力附加费,既有利于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抑制消费基金膨胀,又有利于调整资金投向,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
3、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一控制两建立”的办法。“一控制”,就是说,从省、市、县一直到基层单位,都要层层下达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不准突破。对突破指标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进行罚款。指标节余可以结转下年使用。“两建立”:一是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社会集团购买力辅助帐,做到逐笔记帐,使记帐工作制度化、正常化,使控购工作有帐可查;二是省、市、县“控办”要建立专控商品审批档案,据以掌握各地区、各单位专控商品购置、更新等情况。
4、健全机构,严密手续。各级政府都应建立控购领导小组,并设立控购办公室,配备相应人员。各有关部门都要支持控购工作。凡没有控办批准书的,银行不予付款,专控商店不予售货;凡没有控购定点商店专用发票和控办批准书的,车辆管理部门不发放车辆牌照,单位财会部门不予报销经费。对违反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建立控购检查制度。除了每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应把检查控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外,还要加强平时检查监督工作,还可以设立控购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公开监督。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对违纪者分别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还应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