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管理的自我防范、自我纠正和自我保护工作机制。近年来,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转变观念,扎实推进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能更加清晰,责任划分更加明确,财政决策更加透明,有力地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多角度全方位构建内部监督机制
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上,四川省财政部门以全面涵盖、关口前移为出发点,将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融入业务机构的业务管理之中,既保证了监督制约功能的有效发挥,又提高了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是建立专项预算监督管理机制,硬化预算约束。为解决专项项目预算管理中编制时无政策依据、执行中随意增加、调整不公开透明等突出问题,省财政厅从规范省级财政专项项目预算编制执行做起,建立预算联审会议制度。主要厅领导为召集人,监督检查局和驻厅监察室负责人为固定成员,共同研究审查各业务处室报送的省级财政专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主要针对资金来源、安排依据、主管部门意见等方面予以审查。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若因工作任务变化或项目计划调整而确需调整预算的,由业务处室提出调整意见,经厅领导审定后送监督检查局备案,作为预算执行监管和内部检查的依据。监督检查局通过预算指标管理信息系统对各业务处室不按资金管理要求下达指标、未经核准随意调整预算的行为实行在线监督,及时督促整改。并于年底时重点审查预算管理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对业务处室预算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后报告厅党组。
二是建立资金分配审批第三方同期审核机制,强化对内部管理权利的制衡。2004年,为进一步完善财政业务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省财政厅制定了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内部程序的规定,明确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原则、申请文件的传递和管理、分配审批办理程序和预算下达办法等内容。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对分配审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按规定,各处室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的制定、重大专项项目的设立和新增支出超过50万元的项目研究,必须实行第三方听证和评议。监督检查局作为第三方监管的主要力量,明确指派专人负责各业务处室处务会听证评议工作,对资金管理和分配的政策依据、决策程序、分配方式和项目论证情况进行研究和把关,提高了业务处室分配资金、审批项目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是建立财政投资项目论证前期防控机制,避免盲目超预算投资行为的发生。委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政府投资项目预(概)算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是项目设计方案、建设规模和材料设备价格等,论证项目可行性和确定投资额度。截至2007年底,省财政厅共对936个项目进行了审核,送审投资额902亿元,审定投资额818亿元,节约投资率9.3%。同时,实行重大项目派驻财政监管员制度。从2003年起,由省财政厅统一委派12名专职人员,每月定期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审核建设单位提出的资金支付申请。几年来,监管的重大项目超过500个,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2006年,仅对省博物馆和省广播电视“703”台搬迁两个重大项目的监管,就节约资金上亿元。
四是建立资金支付在线监督机制,规范资金流向。在“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中,专门建立了资金监督管理系统,授权资金支付人员通过系统自动监控和设置信息人工监控两种方式对每一笔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过滤,违规支付或涉嫌违规操作的自动实时报警,提请监督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支付部门每季度提供《在线监控报告》,责成单位及时完善制度、加强整改,提请各业务处室履行对联系部门的监督职能,监督检查局以此作为监督检查和内部考核的直接依据。
五是建立财政政务公开机制,促进决策过程透明规范。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从2006年起,由监督检查局牵头,相关处室配合,逐步对社会广泛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分配依据、补助标准、分配结果、项目计划、责任单位等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在主流媒体刊登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006年公告资金7大类,涉及金额12亿元,2007年公告资金达到11类,涉及金额42亿元。2008年将继续增量扩面,深化此项工作,预计公告金额将达到80亿元左右。同时,对各类行政处罚的情况也已向社会公开,社会反响较大,行政监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六是完善内部检查机制,促进制度执行力的不断提高。通过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内部管理的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局作为专职监督检查机构,其事前介入、事中监控的管理职能已越来越明显,但内部检查的职能仍然非常重要,仍然需要加强。为此,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修订完善了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并出台了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资金抽审试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促进内部检查职能更加明确,程序更加规范,结果更能有效利用,服务功能更能充分发挥。

内部专项检查务求实效
专项检查是促进提高行政执行力、保证机制运行取得预期成效的重要手段。为此,省财政厅指派监督检查局组织开展了多项内部专项检查,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和机制运行情况的专题评价,力求内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一是组织开展全省专项资金清理检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行为。2006年,组织了全省财政系统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清理检查工作,主要内容为各级财政部门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的制度建立情况、预算管理情况、资金拨付情况、报账制、公示制、政府采购制执行情况等。2007年,又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这两次清理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全省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查处了一批违规管理、胡乱花钱的典型案件,建立完善了防治违纪违规、强化责任追究的政策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已有重大改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日益提高。
二是开展资金分配审批内部程序执行情况检查,综合评价制度执行效力。2004年,四川省财政厅制定了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内部程序的规定,对以前财政资金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2006年,省财政厅对这一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通过对各业务部门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审报批情况、预算指标下达程序、报告管理和论证情况、文件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补充规定,使得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执行更加易于操作。
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专项检查,提高内部控制能力。近几年,厅监督检查局加大了对下属单位政务管理、事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检查力度,基本上达到了“三年轮一遍,一次查三年”的工作要求。通过检查,纠正了厅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违规问题,帮助其建立完善了多项财务管理制度。
四是推行监督工作目标考核,拓展内部监督职能。省财政厅在年初厅机关目标规划中,明确要求各处室将履行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审批管理的监督职责情况列入目标任务。年终时,监督检查局负责此项任务的综合考评。各处室如果在履行监督职责上不尽责,被查出问题的,不仅要在目标考核中扣分,还将直接影响到年底评优。通过这种内部制约、外部促进的方式,明显提高了业务机构参与监督管理的主动性。
责任编辑 戴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