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杨国荣 刘隆华 周小军 刘功彪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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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不仅可以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而且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涉及面广,笔者结合江西省宜春市实际,仅就深化三项改革,构建三大体系谈谈如何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三项改革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1.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服务社会、维护稳定”上来。改革后乡镇政府主要履行三项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建立乡镇内部运行机制,积极整合资源,集中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建立一个服务平台、一个联动中心、一个联动网络,为农民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服务。
2.严格核定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数。乡镇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和实名制管理。乡镇领导职数要按照当地编办制定的“三定”方案和乡镇换届有关乡镇领导职数的要求,结合乡镇工作的实际情况核定。今后5年内乡镇行政和事业站所编制人员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有关情况要及时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
3.合理调整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乡镇党政机关统一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其中必须设立党政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
当前,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不仅可以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而且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涉及面广,笔者结合江西省宜春市实际,仅就深化三项改革,构建三大体系谈谈如何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三项改革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1.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服务社会、维护稳定”上来。改革后乡镇政府主要履行三项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建立乡镇内部运行机制,积极整合资源,集中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建立一个服务平台、一个联动中心、一个联动网络,为农民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服务。
2.严格核定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数。乡镇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和实名制管理。乡镇领导职数要按照当地编办制定的“三定”方案和乡镇换届有关乡镇领导职数的要求,结合乡镇工作的实际情况核定。今后5年内乡镇行政和事业站所编制人员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有关情况要及时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
3.合理调整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乡镇党政机关统一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其中必须设立党政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还可以在限额要求内设置其他内设机构,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增挂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林业办公室或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4.规范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乡镇可在6-7个限额内设置事业站所,包括劳动就业工作站(劳动保障事务所)、农业服务管理站、财政所、水务站、民政所、文化站以及计划生育服务所。县垂直管理的国土所、动物防疫检疫站维持现有体制不变。财政所实行县财政局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以县财政局管理为主的方式。
5.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和乡镇事业站所人员聘用制。全面实行定编定岗、竞争上岗和事业人员全员聘用制。根据核定的行政和事业编制数,设置相应的工作岗位,乡镇除科级干部外均要实行竞争上岗。乡镇事业站所人员通过竞聘上岗后,实行两年一聘制,并签定聘用合同。所有新上岗人员和聘用人员均要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积极探索和采取多种有效、可操作性的人员分流方法、途径和措施,妥善分流安置乡镇机关及事业站所富余人员。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确保教育经费落实到位。一是实行义务教育经费县级统管。在县级政府预算中将明细至各单位的全县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与总预算报县级人大审议批准。县(市、区)财政年初预算中要按省定标准足额安排县(市、区)负担部分的生均公用经费,按省定比例足额安排县(市、区)财政负担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将中央、省、县财政负担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包括免费教科书资金、免杂费补助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全额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健全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归县管机制。明确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项目与内容,统一区域内教师工资发放标准,由县(市、区)财政统筹统发。农村教师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三是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取消农村中小学银行账户,将教育资金纳入县级财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统一拨付,统一管理。
2.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按照“适当撤并,扩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群众比较满意”的原则,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重点调整村设小学和教学点。山区教学网点应根据当地的地理、交通、人口居住状况等统筹规划后确定。
3.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实行城乡教师同工同酬,改善住房、办公条件,鼓励教师从事农村教育。继续实行城乡教师互动制度,加大城区和乡村教师交流力度。
(三)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合理划分乡镇事权和支出范围。适合县级统筹管理的乡镇教育、卫生全部上收到县级,其他事权、财权也要按照从实际出发、方便管理、提高效能和合理对等的原则,在县乡之间进行划分,确保县乡之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2.合理划分乡镇财政收入范围。乡镇工商税收、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收入上划县级,计入县级财政收入范围。乡镇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和非税收入,计入乡镇财政收入范围。对上划县级的地方税收增量实行县、乡财力分成,分成比例应适当照顾乡镇尤其是困难乡镇,年终通过结算补助乡镇。列入乡镇财政收入范围的收入增量全部留给乡镇。
3.合理核定乡镇财政收支基数。一是收入基数据实核定。契税收入根据入库数与调查税源数综合核定;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根据调查实际数的一定比例核定。上划收入按入地方库数扣除非正常部分后计算收入基数。中央、省、市明确给乡村的比较固定的财力补助项目也一并计入乡镇收入基数。二是支出基数足额核定。各县市区要按照“乡财县代管”有关“统一编制预算”的要求,制定县乡统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项目和定额标准,并按照划分的支出范围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及零基预算的原则,合理核定乡镇支出基数。三是确定体制补助或上交。乡镇财政收支基数核定后,对收入基数大于支出基数的乡镇,可视乡镇财力状况,实行定额上交;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的乡镇,实行定额补助。根据乡镇规模大小、经济基础划分不同档次,每个乡镇再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
4.全面推行“乡财县代管”。按照“乡镇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资金所有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等“三权不变”,以及“统一编制预算、统一设置账户、统一收付方式、统一办理采购、统一管理票据、统一管理村级资金”的原则,与乡镇财政体制调整同步,全面推行“乡财县代管”。
三大体系
(一)构建农村服务体系
1.完善公益性服务机构。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原则,推进农业服务机构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同时按照“三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五有”(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相应的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专业队伍、有专项的工作经费、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标准建设农技、畜牧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切实加强公益性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培训,采取岗前教育、继续教育、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业务技术水平,并逐步推行资格认定制度。
2.重点推进农业科技服务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对承担公益性职能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单位,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保证人员经费和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农村科技服务推广专项基金。抓好农村经济科技信息“村村通”网络工程,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商务网络信息工程。
3.培育多元化农村社会化经营服务组织。积极探索农业部门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机制,指导组建乡镇兽医院、畜牧兽医协会、农机协会、植保协会等社会化农业服务机构,大力鼓励支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社会化服务机构从事经营性服务,并依法做好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服务。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加快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逐步实现五保户集中供养,认真落实好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保障标准。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维修基金不发个人,集中管理,用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维修。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逐步建立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个人每年的医疗保险由当地民政部门从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把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与合作医疗结合起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同时,也享受大病医疗救助。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2.加强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在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居民低保资金”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分户,对农村社会救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统一管理,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
3.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选择1-2个乡镇开展农村养老保险投保缴费模式试点,建立个人缴费、村组集体补贴、政府辅助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三)构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1.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门诊家庭账户补偿+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慢性病)补偿”的模式,科学制定方案,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确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占农业人口总数的85%,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基金纳入县级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并按照“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原则强化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推进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所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支持,有计划地从大、中专院校中选拔愿意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毕业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加快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尽快实现乡镇卫生院人员、房屋、设备三配套。推进农村卫生所建设,合理配置村级卫生组织资源。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一般不设置村卫生所,由乡镇卫生院代行其职能。对现有一村多所、一证多所的村级卫生所应予以撤并。
3.大力提高农村卫生技术水平。多渠道开展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每一个市直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不少于一个县直医疗单位和一个乡镇卫生院;每一个县直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不少于两个乡镇卫生院。
责任编辑 方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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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